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疑难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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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伟勇//赵学申//刘子墨|责编:白天园
出版社中国法制
ISBN9787521634860
出版时间2023-07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元
货号1203000989
上书时间2024-06-0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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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徐伟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编写,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书籍的编写工作,在《人民检察》《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赵学申,刑法学博士,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在《人民论坛·学术前沿》《中国法律评论》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编写。
刘子墨,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的编写。
目录
第一章 综合问题
1 户籍民警是否属于司法工作人员
2 集体研究决定实施渎职犯罪的,如何确定责任人
3 按照上级违法命令实施渎职行为,执行者是否构成相关职务犯罪
4 如何判断渎职行为与重大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5 如何正确理解、适用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延长追诉期限的规定
6 对犯罪嫌疑人立案后,是否还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7 “重大损失”长期存在的,如何计算追诉时效
8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涉嫌相关渎职犯罪的,追诉时效如何计算
9 辅警是否可以单独构成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10 对于职责中“可以”的规定如何理解
11 相关规定只对职责内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时,如何在具体案件中确定司法工作人员职责内容
12 如何理解判断渎职犯罪因果关系的“原因力”和“相当性”标准
13 司法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重大损失不发生的可能性达到多大程度时,渎职行为与重大损失间存在刑法的因果关系
14 缺少结果避免可能性时,否定成立渎职犯罪的示例
15 无法证明结果回避可能性,否定成立渎职犯罪的示例
16 立案前挽回的损失,立案时是否应该扣减
17 被法院划扣但尚未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款项是否属于实际发生的损失
18 如何理解《司法解释(一)》的债权损失
19 执行案件尚未结案,是否可以认为重大损失已经实际发生
第二章 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20 如何区分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
21 《司法解释(一)》中的“恶劣社会影响”的内涵与表现
22 哪些情形可以作为“恶劣社会影响”
23 《司法解释(一)》中的“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24 公安民警忘记查办案件,导致刑事案件长期搁置,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25 管教民警为在押人员捎带上网工具,在押人员使用上网工具实施诈骗活动,被害人的损失能否视为渎职犯罪结果
……
第三章 徇私枉法罪
第四章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第五章 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六章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第七章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第八章 刑罚裁量问题
第九章 程序问题
附录 相关法律法规
内容摘要
本书编者收集了近十年的裁判案例,在广泛征集基层实践困惑的基础上,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刑法理论,就犯罪构成、取证重点、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体系化解答。回应实践争议的同时,注重引导办案人员如何释法说理,有效地与捕诉部门、审判机关沟通,从而以更加理性的精神和专业的态
度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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