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史话/近代区域文化系列/中国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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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朝云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ISBN9787509729533
出版时间2012-06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15元
货号2367902
上书时间2024-06-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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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程朝云编写的这本《台湾史话》是中国史话·近代区域文化系列丛书之一。全书共分九个部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叙述了台湾地区自考古发现人类生活遗迹始,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止的历史发展过程。
本书适合对中国历史、文化感兴趣的普通读者,以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阅读。
作者简介
程朝云,安徽桐城人。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近代社会史、台湾史等。发表《抗战初期的难民内迁》、《战时人口内迁与重庆》、《战后台湾农会的制度改革(1950—1954)》等论文,著有《台湾史话》、《台湾史稿》(合著)。
目录
一 近代以前台湾的开发
1 台湾的地理环境和早期开发
2 清政府统一台湾与台湾的开发
二 鸦片战争以来台湾的外患
1 台湾开港与外资进入
2 台湾开港后的几次“外交”事件
3 牡丹社事件和日本侵台
4 法军的入侵
三 清政府治台策略调整和早期现代化建设
1 清政府治台策略调整和台湾建省
2 刘铭传与台湾的自强新政
四 乙未割台与台湾绅民的武装保台斗争
1 甲午战争和乙未割台
2 “台湾民主国”和台湾绅民的武装保台斗争
五 日本占领台湾后殖民统治秩序的建立
1 总督专制制度的建立
2 后藤新平与渐进同化政策
3 内地延长主义
4 地方行政的变迁
5 警察保甲制度
六 殖民地社会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1 殖民地经济基础工程的建设
2 日本资本和台湾糖业的发展
3 蓬莱米的推广和米糖相克
4 日据时期的贸易和两岸关系
5 殖民地教育
七 日据时期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
1 日据初期台湾人民的武装抗日斗争
2 雾社事件和台湾少数民族的抗日斗争
3 日据时期台湾社会运动的开展
八 日据末期的经济统制政策与皇民化运动
1 工业化的推行
2 战时经济统制
3 皇民化运动
九 台湾光复
1 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准备
2 接收工作的进行
3 消除日本殖民统治影响的各项措施
4 一场悲剧的发生:二二八事件
5 台湾改行省制和魏道明、陈诚主台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台湾史话》叙述了台湾地区自考古发现人类生活遗迹始,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止的历史发展过程。展现了自三国时期以来中国政府对于台湾的开发,台湾的政治建制、经济发展与贸易,大陆对台湾的移民拓垦,郑氏家族与刘铭传等对于台湾的经营,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割让台湾,日本的占领和殖民制度的建立以及对台湾人民的压迫与掠夺,台湾人民持续不断的反抗斗争,日本投降后台湾的光复,国民政府对台政策的得失,迁台人员与台湾土著的矛盾,等等。读后可以对台湾从史前到新中国建立前的开发、发展过程,台湾地区与大陆的关系有一个全面了解。在当今两岸交流频繁的情况下,对于普通读者及有关人员了解台湾历史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台湾史话》由程朝云编写。
主编推荐
程朝云编写的这本《台湾史话》是中国史话·近代区域文化系列丛书之一。全书共分九个部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叙述了台湾地区地区自考古发现人类生活遗迹始,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地区止的历史发展过程。
本书适合对中国历史、文化感兴趣的普通读者,以及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阅读。
精彩内容
对于台湾的少数民族,刘铭传继续进行“开山抚番”工作,并在总结前人“理番”经验基础上,采取了“以抚为主,以德服番”的方针。1880年5月,刘铭传在全台设抚垦总局,以林维源为总办,于各地设抚垦局和抚垦分局,积极展开抚垦工作。他命令各级官员对于“番民”要“教之耕耘,使饶衣食”,努力发展“番地”生产。为移风易俗、推行汉化,刘铭传还在土著民族居住区设置“番学堂”,亲自制订章程、编写歌谣,招收“番童”入学,提高土著居民的知识水平。刘铭传的抚垦工作,成效颇著,到1889年3月,刘铭传奏称:“全台生番,一律归化。”“抚番”工作有利于台湾的现代化,但在此过程中,也因对不肯受招抚的少数民族进行暴力镇压,而不免有流血事件发生。
发展近代工商业是洋务运动“求富”的重要内容。刘铭传来台后,积极
进行经济建设,着力发展工商业。我国最早采用机器采煤的基隆煤矿,因在中法战争中被破坏而停产,刘铭传将其交由官商合办。1887年,成立煤务局
,安装新购采煤机器,每日可产煤百吨。为解决基隆煤矿的经营不善以及资金短缺等问题,刘铭传曾试图引进外资,也曾计划将其交给民间资本经营,但因清政府反对煤矿由商人主办,最终都不得不放弃。基隆煤矿仍由官办,经营不善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到后来陷于半停顿状态。1886年,刘铭传在沪尾设立官办硫磺厂,以开采附近的、硫矿。次年,又设立官办机器锯木厂和煤油局,分别生产铁路枕木和煤油。为发展商业,促进贸易,1886年,商务局成立,先后向英、德购买威利、威定2艘旧轮作为商船。李彤恩等在新加坡主持的招商局,曾为修建铁路向华侨募集资金,根据当地华侨的建议,该局利用华侨招募商股30余万两,向英商购买斯美、驾时2艘轮船,成立轮船公司,航行于台湾和大陆各埠,并远航至新加坡、西贡、吕宋等地。1887年,刘铭传设立官脑总局,实行樟脑专卖,但因外商反对,1891年被迫撤销专卖。同年,设立硫磺总局,将各地所采硫磺集中于沪尾硫磺厂,加工后转售大陆各地,自1888年2月至1890年1月,年获纯利3000~4000两。除上述官营工商业外,台湾的民营工业在1880年代后期也开始出现。1888年,基隆商人开办华昌煤厂,用外洋机器制造煤砖;1891年,有商人引进外国造糖铁磨,供糖户试用;1893年,苗栗商人引进日本脑社生产樟脑,等等。工商业的繁
荣促进了台湾街市的繁荣,台北、基隆等主要城市迅速发展。台北更因巡抚长驻、经贸发达,成为实际上的政治、经济中心,刘铭传招揽商人出资兴建街道、装设电灯、引进自来水、建立大稻埕铁桥等,一系列的市政建设使台北逐步朝向现代化的大都市发展。
治台期间,刘铭传还进行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那就是为增加财税收入而进行的“清赋”。台湾是移垦社会,在汉人移民开发台湾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而又复杂的土地制度。在汉人移民开发之前,台湾的土地——除少数民族所拥有的番地外——在土地所有形态上原为“官有地”,汉人移民要
开垦土地,需要向官府取得开垦执照。一般能取得“垦照”的都是些有能力的汉人,称为“垦首”,他们在获得官方许可后,再招募众人开垦,开凿水圳,慢慢将旱地变成水田。由于向官府申请的土地面积一般都很大,垦首多将土地划分成数块,租给佃人开垦,垦佃须向垦首缴纳一定的地租,称为大租,垦首也被称为“大租户”。垦佃由于从事实际开垦,在垦成后较之一般佃户,对土地拥有更多的支配权。有些垦佃因承佃的土地面积较大,会将部分土地再租给其他佃农耕种,自佃农收取的地租即被称为“小租”,垦佃即被称为“小租户”。清代台湾因此形成一田二主,甚或一田多主的独特的土
地制度。在刘铭传实行清赋改革之前,虽然官方仍习惯将垦首作为“业户”,并以其为征税对象,但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大租户对土地的支配权越来越萎缩,仅能向小租户收取原先约定的租额;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经营、处分等权,往往由小租户所有,小租户事实上成为“田主”。由于土地制度复杂
,政府对田赋掌握不清,地主隐瞒不报以逃避赋税的情况大量存在。为增加财政收入,1886年5月,刘铭传奏请实行清赋,设清赋总局,会查保甲,清丈田地,历时两年,完成清丈工作,共清查出“隐田”400多万亩,每年增加税收49万两。同时,针对原来一田多主的情形,采用“减四留六”办法,即将原来的大租分成10份,大租户仍得6份,剩下4份交小租户,小租户可以向佃农收取大、小租。然后改以小租户为业主,“领单承粮”,即由小租户领取“丈单”(土地所有权状),并负责向政府缴纳税赋,所有钱粮都由小租
户经手。清赋改革使台湾的土地制度转趋单纯,田赋负担也较为公平。但清赋工作前后只花了2年多时间,清丈田地有不够准确之处。加上在此过程中,刘铭传既因取消大租权而得罪了清政府一向倚重的台湾地方豪强,又因增税而不能得到小租户的好感。这种两面不讨好的困境,最终使刘铭传对台湾土地制度的改革不能彻底进行,并曾引起类似彰化地主施九缎率众包围县城抗税的“施九缎事件”,影响了刘铭传在台湾的政绩。
为了培养台湾现代化建设所需的人才,刘铭传还大力发展近代教育。
1887年3月,在台北大稻埕创立西学堂,首期招生20余人,先后聘请洋教习2人、汉教习4人,除教授西洋学术外,还教授中国经史文字,使学生能学贯中西,成为通晓近代科学和外交事务的人才。1890年,又在大稻埕电报总局
内,设立电报学堂一所,培养电信人才。另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番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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