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国府的经济账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20.91
4.5折
¥
46
全新
库存6件
作者陈大康 著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ISBN9787020150403
出版时间2019-07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30667447
上书时间2024-06-0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导语摘要
本书以逐步显化《红楼梦》中的经济生活体系为旨归,侧重点是经济,并按其逻辑顺序展开叙述,同时也注意这些经济内容的描述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
本书对贾府经济生活的分析,取材于曹雪芹撰写的前八十回,依据的版本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3月出版的《红楼梦》。
作者简介
陈大康,1982年复旦大学数学系毕业,理学学士。1990年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文学博士。留校任教至今,历任古籍所所长、中文系系主任、图书馆馆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六届学科评议组成员、 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委、《文学遗产》编委、上海文史研究馆馆员。著有《明代小说史》、《中国近代小说编年史》等。
目录
序
前言
第一章 黛玉家产之谜
一、林家财产问题的提出
二、林如海是否有丰厚的家产
三、林如海后事的料理
四、林家财产流入荣国府后的下落
五、林黛玉之钱财观
第二章 李纨与王夫人为何没有对话
一、李纨与王夫人没有对话意味着什么
二、作者为何不写李纨与王夫人的对话
三、婆媳不和的深层原因及其背后的家族利益
四、解不开的疙瘩是推动情节的暗线
第三章 荣国府应该谁管家
一、王熙凤确有治家才干
二、不合规矩的安排
三、失去治家权后的李纨
四、李纨判词与曲子的难解之处
第四章 围绕月钱的风波
一、荣国府的月钱制度
二、李纨与王熙凤的月钱观差异
三、李纨的经济筹划及后来
第五章 探春和她的治家尝试
一、代理治家团队的确立
二、探春的治家业绩
三、探春治家的失败及其原因
第六章 那些半奴半主们
一、荣国府的管家们
二、姨娘与“准姨娘”
三、奶妈与“副小姐”
第七章 荣国府的经济制度与管理机构
一、荣国府内是怎样的分配制度?
二、荣国府的财务与人事制度
三、名目繁多的管理机构
第八章 荣国府经济体系的崩溃
一、作者为何要写乌进孝缴租
二、那张租单告诉了我们什么
三、荣国府经济危机的根源
四、食尽鸟投林
附录
从数理语言学看后四十回的作者
“《红楼梦》成书新说”难以成立
内容摘要
贾府的崩溃,说到底其实就是经济的崩溃。《红楼梦》故事的展开,无不与经济问题密切相关,但是经济问题在小说中大多是一个隐性的存在,当情节需
要时,它才显现出来,成为小说内容的一部分。《荣国府的经济账》一书即以经济和与经济相关的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林黛玉的家产之谜、荣国府家政主持
者的身份、王熙凤与月钱管理、探春治家除弊、贾府的管家阶层等八个问题。角度新颖,逻辑缜密,分析鞭辟入里,令人拍案叫绝。该书既有学术的严谨性,又有很强的可读性和趣味性,是一部别具视角的研“红”佳作。
精彩内容
第一章黛玉家产之谜在许多读者的心目中,生活在贾府的林黛玉是一个寄人篱下、孤苦零丁的女孩子,《红楼梦》中故事的进展似
乎也一直在渲染、加深人们的这种印象,有时作者还让黛玉吐露心声,诉说自己在荣国府的境遇与感受。在第二十
六回里,黛玉去怡红院探望宝玉,正在与碧痕呕气的晴雯竟不管谁在叫门,就是使性子不开。黛玉没想到自己会被阻在门外,原想继续敲门弄个明白,但“又回思一番”,最后是宁可忍受委屈也不愿认真计较,因为她清醒地知道,“虽说是舅母家如同自己家一样,到底是客边。如今父母双亡,无依无靠,现在他家依栖。如今认真淘气,也觉没趣。”她越想越伤感,于是便“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另一次是在第四十五回里的“金兰契互剖金兰语”,宝钗建议黛玉以药膳进补,“每日早起拿上等燕窝一两,冰糖五钱,用银铫子熬出粥来”,但黛玉感到自己客居于荣国府,不好提出这样的要求,她还对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两段描写,都使人感到黛玉在荣国府度日的不易,也凸现了寄人篱下的处境给黛玉精神上造成的伤害。
黛玉在荣国府确有孤苦零丁、寄人篱下之感,曹雪芹对此已作了相当细腻的描绘,可是黛玉说自己“一无所有”符合实情吗?近二百年来,不断有人对这四个字提出质疑。他们认为黛玉是林家财产的继承人,只是林如海死时黛玉尚还年幼,这笔财富流入了荣国府的账户,黛玉无法使用,有也相当于无,故而有“一无所有”之说。这一质疑涉及到三个问题:首先,林如海是否留下遗产可供黛玉继承?其次,如果确有林家财产的流入,荣国府准备如何处置?再次,黛玉对以上情况是否知情?答案的寻得不能靠随心的臆想,而只能依据书中提供的信息作辨析。
一、林家财产问题的提出据目前所知,最早在著述中提出林家财产问题的是清代人涂瀛,道光二十二年(1842)刊行的《红楼梦论赞》有个附录《红楼梦问答》,在论及林黛玉时,涂瀛认为林如海死后,林家“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而黛玉死后,林家的财产就名正言顺地归于荣国府,这不仅对王熙凤有利,而且对贾母也有利,因此,“黛玉之死,死于其才,亦死于其财也。”其全文如下:或问:“凤姐之死黛玉,似乎利之,则何也?”曰:“不独凤姐利之,即老太太亦利之。何言乎利之也?林黛玉葬父来归,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凤姐领之。脱为贾氏妇,则凤姐应算还也;不为贾氏妇,而为他姓妇,则贾氏应算还也。而得不死之耶?然则黛玉之死,死于其才,亦死于其财也。”或问:“林黛玉数百万家资尽归贾氏,有明征与?”曰:“有。当贾琏发急时,自恨何处再发二三百万银子财,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或问:“林黛玉聪明绝世,何以如许家资而乃一无所
知也?”曰:“此其所以为名贵也,此其所以为宝玉之知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