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月亮与六便士(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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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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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姆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ISBN9787544282086

出版时间2016-04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35元

货号3509951

上书时间2024-06-04

书香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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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我胆敢成为别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执迷不悟的傻子、冷酷无情的负心汉,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与理想!
他们说我是痴人说梦、浪费生命,甚至不负责任。
我是为了不愧对自己而不顾一切,就让那热情与梦想的熊熊烈火,烧掉所有道德与社会的羁绊,烧亮我穷尽一生的追寻!
请看由毛姆所著的《月亮与六便士(精)》。

作者简介
刘勇军,湖南邵东人,国内资深译者,译有《人才管理大师》《无上荣耀》《不安之书》《生命不息-归来》《遗失的时光》《孤身走我路》等多部畅销作品。
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出生于法国巴黎。
十岁时,父母已相继去世,遂被送往英国肯特郡,与叔父一起生活。1892年起,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学习医科,同年,发表了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广受好评,遂弃医从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入法国红十字会,后受英国军方指派,在瑞士和俄国开展情报工作。曾多次赴南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旅行,许多小说因此颇具异域情调。晚年撰写了许多回忆录和文学批评,至八十五岁时方才搁笔。
主要小说作品:《人性的枷锁》(1915)《月亮和六便士》(1919)《叶之震颤》(1921)《面纱》(1925)《刀锋》(1944)

目录
正文

内容摘要

你我身边都有这样的朋友──平凡上班族,人届中年,已婚,育有一子,脚踏实地赚钱糊口。说不定,你自己就是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生活中不知不觉迈入中年。《月亮与六便士》里面的主人公查尔斯正是如此,只不过,有一天他突然响应内心的呼唤,留下一张字条,说:晚餐准备好了。就此离经叛道舍弃一切离家出走,一意追寻他对画画的热爱,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贫病交迫也不再回头。妻子说:梦想?他这种年纪不会持久的,毕竟他都四十岁了,很快他就会回到我身边。朋友问他:你不认为自己有任何责任义务吗?你到底要什么?查尔斯胆敢成为别人眼中不可理喻的疯子、执迷不悟的傻子、冷酷无情的负心汉,很多人说他是痴人说梦、浪费生命,甚至不负责任,而只有他知道内心的热情和追求的理想,并以自己喜欢的方式选择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



精彩内容

第一章我得承认,刚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阵,我压根儿就没觉得他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现在却鲜有人质疑他的伟大。我所谓的伟大,与鸿运当头的政客或者功绩卓著的军人所成就的伟大并不一样。他们的地位没准是沾了职位的光,跟本人并没有多大关系。一旦环境变迁,这种伟大也许会大打折扣:下台的首相往往被视为夸夸其谈的演说家,不能领军作战的将军充其量不过是个平淡无奇的市井英雄。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真是个了不起的人。你也许不喜欢他的画,却不大可能一丁点兴趣都没有。他的作品会让你的心湖骤起涟漪,吸引你的注意力。他沦为别人笑柄的日子早已一去不返,现在,无论是为维护他,还是赞美他,都不会被打上古怪反常的标签。如今,世人接受了他的缺点,还认为那是他的优点的不可或缺的补充。尽管他的艺术地位有待商榷,崇拜者对他的颂扬以及批评者对他的嗤之以鼻或许都反复无常,但有件事毋庸置疑:他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在我看来,艺术最让人感兴趣之处就在于艺术家的个性。倘若艺术家性格奇特,即便他浑身上下都是缺点,我也不会介意。我觉得,相比格列柯,贝拉斯克斯是个更加高明的画家,但贝拉斯克斯的画司空见惯,我们早已审美疲劳,而那位克里特岛画家①的作品中则透着情色和悲戚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一般,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画家、诗人、音乐家这些艺术家皆是通过崇高或美好的作品来满足人们的审美,但这同人类的性本能有相似之处,都有野性粗犷的一面:艺术家将作品展现在你面前,也是将比作品更伟大的人格展现出来。探索艺术家的秘密跟痴迷侦探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一切都是谜,这倒同宇宙有几分相似,好就好在答案无迹可寻。即便是斯特里克兰最微不足道的作品,也能让人看到他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些对他的画不感冒的人也断然不会漠视他的作品,原因恐怕就是如此。正是因为这点,人们才会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之后,莫里斯·于雷在《法兰西信使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那位默默无闻的画家才不至于被人忘却。这篇文章开了先河,后来的作者多多少少都受了他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法国没有哪个评论家可以跟于雷相提并论。他的评论自然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当时看来,他对斯特里克兰的赞美似乎有夸大之嫌,但后来的舆论却佐证了他的判断,后人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评论也大多基于他的观点。随后,斯特里克兰声名鹊起,他的一生成为艺术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故事。不过,除非斯特里克兰的作品触及画家的性格,否则我可没打算品评他的作品。不过,对于一些画家的观点我可不敢苟同。他们傲慢地认为,凡夫俗子哪里懂得绘画,外行想要表达对画作的欣赏,那就什么也别说,只管乖乖地掏出支票簿。只有艺术家才能理解艺术的说法真是荒谬至极。艺术是情感的表露,用情感表达的语言应该能为所有人理解才对。不过,我得承认,倘若评论家对艺术技巧一知半解,鲜能给出公允的评价。对于绘画,本人确实是个门外汉,所幸我无须献丑,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不仅写得一手好文章,而且是一位令人敬仰的画家,他在一本小书①里对斯特里克兰的画作进行了详尽的讨论。该书的优美文风堪称典范,不过,如今他的这种写作方式在英国远不如在法国那般讨喜。莫里斯·于雷在他那篇著名的评论里简单地概括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意在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实则是想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一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但于雷本人是一位极为出色的新闻工作者,他不会不知道只有“人情味”十足,才会更容易达成目的。而过去那些跟斯特里克兰相交过的人,那些在伦敦就认识他的作家,或是在蒙马特咖啡馆见过他的人,惊奇地发现:一个碌碌无为的画家居然是当初失之交臂的天才。现在,有关他的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有的是简单的回忆,有的是对其作品的鉴赏,这更是让斯特里克兰声名远播。公众的胃口被吊足了,好奇心却得不到满足。这个主题大受欢迎,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茨不辞辛劳,在一篇专题论著①中洋洋洒洒地列举了一系列颇具权威的篇目,让人印象十分深刻。人类天生具有制造神话的特性,对于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人们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奇闻逸事往往趋之若鹜,编造出一个个传奇故事,然后对此深信不疑,达到近乎狂热的地步。这其实是浪漫主义对平庸生活的一种抗议。因此,一些传奇故事顺理成章地成为铸就不朽英雄的通行证。瓦尔特·罗利爵士之所以能被人们铭记在心,是因为他曾将披风铺在地上,让童贞女王②走过,而不是因为他把英国的名号带到了那些尚未开化的国家,而那些喜好讽刺挖苦的哲学家对这样的逸事只会哑然失笑。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在世的时候,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他没有结交多少朋友,树敌倒不少。那些帮他著书立说的人必须借助丰富的想象力才能弥补他原本不太丰富的生活素材,想必也不足为奇了。很显然,尽管人们对斯特里克兰的生平不甚了解,但这些事迹对于浪漫主义的文人却已然足够。他的生活中有不少古怪恐怖的事,他的性格中也有粗暴蛮横的一面,再加上他悲戚多舛的命运,久而久之,人们便从这类详尽的事实中催生出了一个传奇故事,即便是明智的历史学家对这样的故事也不会予以抨击。但身为历史学家的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却偏偏不是这样的历史学家,他公开申明自己写下这本传记①就是因为人们对他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除一些甚嚣尘上的误解”,说什么“这种误解给生者造成很大的痛苦”。外界广泛流传的斯特里克兰的生平逸事的确给这个体面的家族带来不小的尴尬。我读这本传记,只是权当消遣,却也暗自庆幸,因为这本书实在无趣得很。斯特里克兰先生被描绘成了一个体贴的丈夫,一位慈祥的父亲,一位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勤勉之人。还别说,如今的教士真是学到了一种饰垢掩疵的惊人本领,但在解读他父亲那些不适合一个孝顺儿子记住的生平事迹时,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表现出的精明敏锐,待时机成熟时一定能让他在教会中获得无上声望。我仿佛看到他强健的小腿上已经裹住了主教特有的高帮鞋。这样的事情十分危险,但或许也算得上勇气可嘉,因为斯特里克兰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因为人们普遍接受了他的传说。他的画作吸引了很多人,或是因为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是因为人们对他突然离去的同情。可他儿子这本原本出于好意的传记却给父亲的崇拜者泼了一盆冷水。其父一幅重要的画作《撒玛利亚的女人》①曾在九个月前被一位颇有名望的收藏家拍得,但因为这位收藏家突然辞世,画作再度在佳士得拍卖行被人购下,而相比九个月前,这幅画的价格竟然降低了二百三十五英镑,而这次拍卖恰逢斯特里克兰先生的传记刚刚出版,这样的事情显然不是巧合。要不是人们对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这本让他们的好奇心跌入谷底的传记嗤之以鼻的话,单凭斯特里克兰先生本身的功底和匠心独具显然无法力挽狂澜。幸而不久,罗特霍尔茨博士的论文问世,总算打消了所有艺术爱好者的疑虑。罗特霍尔茨博士是那种不相信人性本善的历史学家,而是觉得人生来比这恶劣得多。比起那些不怀好意,把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刻画成早就设定好的谦谦君子,以迎合看客的作者,他们这种历史学家的著作显然能带给读者更多的欢愉。在我看来,如果把安东尼和克利欧佩特拉的关系描绘成只有经济利益,我定会非常遗憾;如果有人劝我把提比略当成如乔治五世一般毫无瑕疵的君主,显然需要大量的实证——感谢上帝,幸亏目前证据不足。罗特霍尔茨博士在评论罗伯特·斯特里克兰博士那本天真的传记时用的词句,不由得让人对那位牧师心生同情。传记中为了维护父亲的体面而省略的地方被他打上了虚伪的标签,一些拐弯抹角的词句则被他毫不客气地斥责为连篇谎话,作者对某些事情的沉默不语则被这位评论家怒斥为背叛。作品中的这些缺陷从普通作者的角度来看,的确应该被人诟病,但作为主人公的儿子,倒也情有可原。不仅如此,就连盎格鲁—撒克逊人也受到了牵连,罗特霍尔茨博士一通大骂:说什么这类人都是假正经、骗子,皆是自命不凡、欺世盗名之徒,只会花言巧语、弄巧成拙。我个人认为,斯特里克兰先生在反驳坊间流传甚广、有关他父母之间的“不快”之事时,实在过于轻率。他引用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从巴黎寄回的一封信,称妻子为“了不起的女人”,但罗特霍尔茨博士也将那封信复制了,那段原文如下:“我的妻子该受到上帝的谴责,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希望她下地狱。”即便在教会势力鼎盛时期,他们也不敢贸然用这种方法处理不利证据。罗特霍尔茨博士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狂热崇拜者,他若想为斯特里克兰正名本也无可厚非。但他目光如炬,一眼便可看穿隐藏在率真外表下的卑劣动机。罗特霍尔茨博士不仅是一位艺术研究者,还是一名精神病理学家,对人的潜意识了解透彻。没有哪个神秘主义者能像他一样通过普通的事情探索出事物本身的玄妙。神秘主义者能看到那些不可言喻的东西,而精神病理学家也能看清那些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东西。这位博闻强记的作家孜孜不倦地搜寻着每一件令英雄颜面扫地的琐事,令人拍案叫绝。每次他将斯特里克兰某件不仁不义的事情摆上台面时,都会对这位画家生出一份同情;每次他找出某件有所遗漏的故事来驳斥罗伯特牧师的拳拳孝心时,他都会像宗教法庭的法官审判异教徒一般欣喜若狂。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倘若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有一笔洗衣服的钱没有付清,那他也会将这件事情详细记录;如果他欠了人家半克朗,那他这笔债款的来龙去脉绝不会有半点遗漏,这点读者诸君大可放心。第二章有关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我似乎没有必要赘述。但是,为画家树碑立传终归要看他的作品。我自然要比其他人更熟悉他的为人,第一次跟他见面时,他尚且不是画家;他在巴黎穷困潦倒之际,我常和他相见。但是,如若不是因为战争的风险让我去了塔希提的话,我想我绝不会把这些回忆记录下来。众所周知,他正是在那里度过了生命中最后几年光景,我在那里遇到过不少对他熟稔的人。后来我发现,他悲剧人生中那段最寂寂无名的日子,我再清楚不过。如果人们坚信斯特里克兰是伟大的,那些跟他有过亲身接触的人的叙述显然就不会多余了。如果有人对格列柯的熟稔如同我跟斯特里克兰一样,那他所写的格列柯回忆录定然弥足珍贵。不过我可没打算以此多做辩解。不记得有谁说过这样的话:要想修心养性,人们每天须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情。要说此人还真是个聪明人。我把这话当成训诫,每天都会一丝不苟地遵循,因为我每天都要起床,都要睡觉。但我的性子里天生就有点苦行主义的意味,每个礼拜我都会让我的肉体经受一次更为严苛的苦修,《泰晤士报》的文学副刊我一期也没落下。想到有那么多书可以写下来,作者又对书的出版翘首以盼,等着这些书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这种苦行僧式的磨炼还真是有益身心。一部作品要从浩如烟海的书籍中脱颖而出是多么渺茫啊!即便成功了,那也可能只是刹那辉煌。且不知作者为写成这本书花费了多少心血,才能让读者放松几个钟头,或是调解其单调的旅途。不才如我斗胆根据书评得出定论,许多书都是不错的,而且写得极为细致。不少书都是作者绞尽了脑汁才完成的,有的书甚至穷尽了作者一生的心血。不过,我倒是从中得出了教训,作者应该从写书中寻找乐趣,从思想的重压中解脱出来,对其他的事情都应当淡然处之,无论是褒奖还是非难,成功还是失败。战争来临时,也带来了一种新的态度。年轻人转而求助于我们老一代人过去都不甚了解的神灵,如此也就不难看出新一代追寻的方向。年轻人察觉到力量和骚动,已经懒得敲门,而是直接冲了进来,一屁股坐上我们的位置。空气中充斥着喧嚣的喊叫声,一部分老年人模仿起了年轻人古怪滑稽的姿态,竭力说服自己,他们的时日还未到头。于是乎,他们也抖擞精神,大声嚷嚷,但他们发出的呐喊却是那样的空洞。如同楚楚可怜的放荡女子,虽然韶华已逝,却希望凭借描眉画鬓、涂脂抹粉,凭借那恣意轻狂来挽回青春的幻影流光。聪明一点的人则会摆出端庄的姿态,淡然一笑中带着一份宽容的嘲讽。他们还记得当年也曾将位居宝座的一代人踏于脚下,看到年青一代这般鼓噪,这般傲睨一切,他们仿佛看到了这些高举火把的莽夫不久也会让位于人。任谁也不会盖棺定论。尼尼微盛极一时之际,新福音书却已变得老旧。那些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像是从未被人说起,其实早已是陈腔滥调,如同来回晃荡的钟摆,总会周而复始地循环。人生漫长,有时人会从他功成名就的光景中进入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纪,这时,好事者自然会看到人间喜剧中那幕最奇特的景象。比如,现在谁会想起乔治·克拉布呢?在他的时代,此君享负盛名,当时人们一致认为他有旷世之才——这样的共识在日趋复杂的现代生活中并不常见。克拉布写诗的技巧师从亚历山大·蒲柏一派,他曾用双韵体的形式写了不少道德故事。后来法国大革命爆发,拿破仑四处征战之时,诗人开始吟唱新的诗歌。克拉布先生仍以双韵体写他的说教故事。我想他必定看过年轻人写的那些风靡一时的新诗,而且我还能想象他一定觉得那些诗歌皆是糟粕。当然,多数新诗的确如此。但济慈和华兹华斯写的颂歌,柯勒律治写的一两首诗,还有雪莱写的一些诗,确实让人耳目一新。克拉布先生早已风光不再,但他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写他的道德故事。我倒也偶尔看过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写的诗篇。如若说他们中某位的才能超过热情奔放的济慈和超凡脱俗的雪莱也说不准,有人已经出版过必定会流芳百世的作品。当然,这种事情我也无法断言。我羡慕他们的那份优雅,尽管他们还很年轻,却已满腹经纶,倘若我仍然说他们前途无量,那显然要贻笑大方。我惊叹于他们巧妙的文风,但是,尽管他们辞藻丰富(从他们掌握的词汇来看,像是在襁褓中便翻阅过罗杰的《词汇宝库》),但于我而言这算不得本事,在我看来,他们了解的东西过多,感觉却太过想当然。他们拍我后背的那股热诚和扑向我怀里的那份激动,是我消受不起的。他们的激情在我看来似乎有些苍白,而他们的梦想也有些平淡。说实话,我不喜欢他们,想必我也是早已过时。我仍会继续用双韵体写我的道德故事,但是如果除了自娱自乐,还有别的非分之想,那我必定是个十足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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