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史纲要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29.03
4.3折
¥
68
全新
库存3件
作者赵纪彬 著
出版社广东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18146829
出版时间2021-07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68元
货号1202421185
上书时间2024-06-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赵纪彬(1905—1982),著名哲学史学家。河南省内黄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濮阳县委宣传部长、河北省委宣传部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山东大学校委会副主任兼文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开封师范学院院长,河南省历史研究所所长。1963年调任中共中央党校哲学教研室顾问。长期从事中国思想史、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著作有《中国哲学思想》《哲学要论》《困知录》《论语新探》等,并参加编写《中国思想通史》。部分著作编为《赵纪彬文集》(一至三卷)和《困知二录》四书。《论话新探》一书曾由美国学者莫斯·罗伯茨泽成英文(1978年)、日本学者高桥均译成日文(1981年)出版。
目录
\\\\\\\\\\\\\\\"序 论 一般的哲学发展法则与中国哲学的特质
一、关于中国哲学的偏见及其批判
二、哲学的发展法则—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斗争
三、哲学与哲学史
四、中国哲学的特质与中国哲学史的把握方法
第一篇 中国社会的特质与科学及哲学的发展阶段
第一章 中国社会的发展
第二章 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
第三章 中国哲学的成立及其发展阶段
第二篇 诸子时代的哲学
第四章 老子哲学及其学派
第五章 孔子哲学及其学派
第六章 墨子哲学及其学派
第七章 诡辩家的逻辑学
第八章 荀子哲学—中国古代哲学之批判的综合
第三篇 经学时代的哲学
第九章 汉代哲学(上)
第十章 汉代哲学(下)
第十一章 六朝时代的哲学
第十二章 以佛教思想为中心的隋唐时代的哲学
第四篇 经学发展的新阶段—宋明时代的新儒教哲学
第十三章 宋学中的辩证法、唯物论要素
第十四章 作为宋学集大成的朱熹的理气二元论及朱、陆对立的阶级与哲学意义
第十五章 作为陆象山哲学(主观唯心论)发展形态的阳明哲学及其学派
第五篇 作为经学最高发展阶段的清代哲学
第十六章 宋明哲学的批判时代—清初哲学及其唯物论要素的昂扬
第十七章 清代哲学中批判精神的顶点
第十八章 帝国主义侵略下的经学没落过程\\\\\\\\\\\\\\\"
内容摘要
《中国哲学史纲要》是著名哲学家赵纪彬先生关于中国哲学史发展历程的重要著作。全书从中国社会的特质、诸子时代的哲学、经学时代的哲学及发展等方面,对中国哲学史上各家各派的思想进行深入剖析与全面梳理。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民族特点予以总结、升华,为我们认识、了解中国哲学的发展状况提供了有效的参考,并将中国哲学史的发展脉络以及再到对后世的影响,系统性地展现在读者面前。
精彩内容
\\\\\\\\\\\\\\\"关于中国哲学的偏见及其批判我们的研究课题,是发现中国哲学中辩证法、唯物论要素的发展法则;但却有两种偏见,阻拦着我们的去路。第一种偏见,是中国哲学否定论。其中心论点,是说西洋所谓哲学,乃纯粹思惟的科学,其存在与发展,是以思惟的自由为基础的,而中国没有自由;所以西洋自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经过斯宾诺沙、莱布尼兹以至康德、叔本华等所研究的哲学根本问题,如像思惟与存在的关系,宇宙的本质,认识的特性、方法与限界等问题,在中国几乎没有发生;中国人历来所研究的范围,不出乎人生,如伦理问题及日常生活上常识的说教。所以中国根本没有哲学,现在所有的哲学,都是由外国—欧美日本及印度翻译而来,中国本身,决没有自力发生哲学的可能。第二种偏见,是中国哲学特殊论。其意思为中国本有自己的哲学,但中国的哲学,既不是唯物论,又不是唯心论,而为中国所独有的一种特殊哲学。这两种偏见,前者以黑格尔、哈克曼为代表,后者以郎格为代表,而在中国现在,似乎也颇有附和者。这两种偏见,虽然出发点不同,结论互异,而却有一个共同的根本态度,这就是否认中国有辩证法、唯物论要素的存在,因而也否认建立中国唯物论史的可能。
但是,我们却有充分的根据,不能同意中国哲学否定论与特殊论的命题及其态度。第一,所谓哲学,并不是纯粹思惟的科学,而是对于客观存在全体—自然、社会及思惟一的综合的科学的理论的认识,也就是关于客观存在全体的普遍法则的科学。哲学所以成为关于思惟法则的科学—论理学,正因为其为存在全体的普遍法则的科学;如果哲学不是存在的论理学,便不能是思惟的论理学。第二,哲学并不是某特定民族或国家的独得秘义,而是人类社会进化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共同范畴。就人类社会进化史而论,在氏族制社会末期奴隶制社会抬头的阶段上,氏族的宗教神话观念,必然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提高—农业生产样式的支配,商业交换范围的扩大及人类对自然认识的加深,氏族血统纽带的弛废等等而发生动摇,这时期哲学便脱离了宗教神话,而成立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且其思想的基本内容,也必然是宗教神话观念的正反对物,而多少是无神论=唯物论性质的体系。又因为客观存在的发展法则,本质上是辩证法的,是与唯物论不可分离的,所以奴隶制社会初期所发生的哲学的最初形态,经常是原始的辩证法、唯物论。第三,只要承认中国人也有其认识客观存在法则的方法与成果,便不能不承认中国有哲学的存在;只要承认中国社会的发展并未曾停滞在奴隶社会以前的阶段,也不得不承认中国有自己的哲学发展史。第四,历史上的哲学,外表上尽管有五光十色的名目,而实质上只有唯物论与唯心论。因为哲学的根本问题,就是决定思惟与存在的真实关系或客观存在的本质。是思惟决定存在呢?还是存在决定思惟呢?客观存在的本质是精神呢?还是物质呢?一种哲学,对于这个问题,只能作一个答案。肯定了前者,便是唯心论;肯定了后者,便是唯物论。此外对于这个根本问题,迴避不谈或保持调和折衷态度的,本质上都是此二者的不鲜明形态或不彻底形态,绝不是第三种的中性哲学或超然哲学。第五,从宗教神话到哲学的发展,是一个到对立物转化的辩证法过程,宗教是颠倒的世界认识,哲学是真实的世界认识;而世界—客观存在的本质,为物质的辩证法的范畴,所以一切的哲学,那怕是最接近宗教的主观唯心论或唯我论,也或多或少地或明或暗地包含着辩证法、唯物论要素。这种要素的获得,是哲学所以成为哲学的前提条件,如果完全缺乏了这种反映客观存在本质的要素,如果与客观存在的真实性完全没有合致的侧面或部分,便根本上不是哲学。因此,哲学发展的过程,就是辩证法、唯物论要素的发展过程。第六,哲学是意识形态的特定形态之一种,规定其发展样式的根本条件,计有三个:首先是生产诸力与生产诸关系的构造特征;其次是社会的政治机构=阶级关系的性质与形态;最后是实证科学—尤其自然科学的发达水准。此三者相互结合而规定哲学的发展,并因其结合的样式不同,使同一发展阶段的哲学互异其相貌;但相貌上虽有其特殊的个性,而实质上则仍与一般的哲学同其范畴。第七,所以谓中国没有哲学或中国只有特殊哲学,或否认中国有辩证法、唯物论要素的存在与发展,都是毫无根据的偏见。
这两种偏见的逻辑根源,在于不理解哲学的一般形态与个别形态的辩证法。伊里奇说:“首先,对立物(个别形态与一般形态中的对立)就是同一物。个别形态不导入于与一般形态的关联中,便不存在;一般形态,只有在个别形态中,通过个别形态而存在。一切的个别形态(在某一方面)都是一般形态,一切的一般形态,都仅只近似的把握着个别形态。一切的个别形态都不能完全纳入一般形态之中等等。”中国哲学的否定论,显然是以一般抹杀了个别,根本上是抽象化的唯心论;中国哲学特殊论,则是以个别抹杀了一般,根本上是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的机械论;所以都是以偏概全的一孔之见,毫无是处。如果从实践上加以分析,则可知前者是世界帝国思想蔑视殖民地文化的反映,后者是东方神秘主义的民族自大或盲目精神的表现。而其所以能在哲学的研究中,引起相当严重的偏向,则由于中国的哲学发达水准落后,一般人对于哲学的本质及其发展法则,缺乏科学的理解。\\\\\\\\\\\\\\\"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