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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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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小莹

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2175079

出版时间2021-03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31066698

上书时间2024-06-01

书香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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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程小莹,小说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上海市作家协会理事。1980年开始发表小说。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女红》《男欢女爱》等;长篇非虚构文学《白纸红字》《带球突破》等;中短篇小说《温柔一少年》等。



目录
待补录

内容摘要
《初恋》是作家程小莹的自传体小说,再现1970年代的青春,讲述弄堂少年与上海细部生活的初恋。那个年代的上海是四季分明的,红色电波越过城市的街道,越过少年们的岁月。再遥远的城市生活,也隐藏着这样或那样的情感故事。即使细节被时间吞噬了,但总有人还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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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默默地恋上生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总觉得是一个嘈杂年代。童年与青春初期,伴随市声人气,交响而热烈。只有在吃小核桃的时候,默然。上海人大多喜欢吃小核桃,那时是过年的年货,配给,大户一斤,小户半斤。现在多了起来。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放开农产品市场,许多过去吃不到的东西,开始有的吃了,像猪肉、鸡蛋、鱼、牛奶、水果,还有小核桃。东西要贵一点。
小核桃咬开来,在咬的时候要掌握好分寸,用力均匀而节制,尽可能让外壳碎裂,又不碎至小核桃仁,让小核桃仁尽可能保持完整。然后,埋头在碎壳里拣肉,先是大的,逐渐小下来,到一点点嵌在壳里的。女人夹头发的别针,俗称“夹叉”,用来挑。这种埋头用夹叉挑的姿势和动作,像极修钟表。
吃小核桃的时候,是一种沉默。嘴巴没空,脑子在思考,眼睛在搜索。这是最安闲的日子,也是思想最活跃的辰光。从小核桃的微香里,唇齿之间所感受到的是浓厚的游戏心情,还有是合成的家庭温情。细水长流,细腻而真切。
大概是在这个时候,男人初步恋上生活,恋上细节。刚刚开始,产生城市生活的细部体验。就此便有如今《初恋》的写作。
吃小核桃还有一个奇怪的现象,那便是要么不吃,吃过一只,便停不下来,每次去拿一只,总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只,但还是有下一只,便这样,接着吃下去,吃光为止。这真的有点像生活,像写作。总想着写完这篇,差不多了;但生活在继续,恋情再续。再写下去,没完没了。
2020/1/13精彩内容节选6弄堂口过街楼下,一个皮匠终日端坐着,埋着头,钉鞋掌;他对这满世界的嘈杂,充耳不闻。“文化大革命”初期,皮匠还免费为大串联的南来北往的红卫兵钉鞋掌,像拥军的模范,只是依然对什么都充耳不闻。皮匠是聋哑人。
我喜欢蹲在皮匠的边上,看他将人家的鞋取在手中,凑在眼前,端详,一鼻子脚与鞋的气味;那脱了鞋的人,坐在皮匠的对面,皮匠特意为此准备好的小凳上,一只脚搁在另一只脚的脚背上。那多半是女人。我一直奇怪,女人的鞋老是要坏。女人脱了鞋的脚,脚趾扭动着,脚底与脚背摩擦着,颇舒适的样子;顺着脚踝上去,是小腿肚子,那儿有一条美妙的曲线。我便想,总有一天,我是要顺着那美妙的曲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
我其实是很要读书的。因为读书好,是可以天天向上的。祖父跟我这么说。毛主席也是这么说的。
但是,祖父还看出了我的这个很“惹气”的地方,那便是,我老要注意女人的事儿。
祖父说的是金华。祖父对金华打量过,说这个女孩像是谁。
在那时,我没看出来金华像谁。金华跟我是同桌,住在我们弄堂边上的铁路家属楼房。因为她爸爸、妈妈经常要跟火车出差,她没人管,就很凶,便连跟男孩子打架,她也会。她打架一点不吃亏,请人吃耳光,只只是噼啪脆响。不过,她跟我真的是很好。她有一副半截头的、露出手指的手套,天冷的时候可以戴着这样的手套写字。她脱一只给我。后来,她把另外一只也脱给我了,因为我把她的功课都做了。还要替她写信。她父母在外地,经常要写信回来,有一封信来,就要回一封信去。
写信有许多规矩,还有格式。我们在语文课上刚刚学过书信体。金华总是用她父母单位的报告纸给她父母写信。这种报告纸很薄,稍一用力便会勾破,也不好用橡皮擦。破了的纸,她就叠一些小玩意儿送给我,青蛙、鸟和刮片,一边口述着信的内容,大致是汇报自己的情况,还有,就是问棉毛裤放在哪个抽屉,卫生衫在哪个抽屉。比较滑稽的是,她家里的钞票、粮票都是她父母替她放在书架的书本里,夹在《毛选》里。她说,她父母觉得放在这里很安全,小偷进来不会翻《毛选》。
最后,信写好了,寄出去。她把她父母的来信,一并做了刮片之类;我带回来,把这些东西再拆开,看着她父母很亲切的话语,便去想那些金华和我一起胡编乱造的话儿,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都是哄骗她父母的,还很客气,叫他们“亲爱的”,祝他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此致”,“敬礼”。
在这些信里,我慢慢悟出,家里人的关系,书面上和实际上的差别很大。平时父母在身边,看到自己的孩子闯祸或功课不好,又是骂又是打的,到了信上,都还是耐心教育的。而人与人之间,如果要和一个人好,用写信的方式比较好,容易相处,容易说好话。我喜欢跟人写信,便是从金华那儿开始的。
金华不愿跟她父母写信,却会跟我写信,是一些“爱情”的话语,诸如“你不爱我了?”“你不知道我爱你吗?”“爱情来到了我们中间。”。她把这些话写在纸条上,送给我,又忽然抢回去,撕了。她还送东西给我。这让我懂得,文字,表达世间的温情与好意。我在人家给我的信里读出不快和仇恨,比较少,人家送给我的东西里都会蕴藏着内容。一张照片叫我经常会记起一个人。一副手套体悟到温暖。吃的东西在吃的当时记住了全部。
我把金华送给我的半截头、露出手指的手套带回来,一个人戴上,又脱下,感觉跟金华是手心手背的关系。被祖父看见了。“一个男小孩,做啥要对女小囡这样用心?”祖父对我一跺脚,让我的心头一颤。
我在金华家时,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孩子,跟着她这个“大人”;我一直觉得她好像要比我大一块。那一块到底是什么,我也弄不清。她让我看她的照片。那照片多是在外地拍的,一张张,像一块块豆腐干,有的还切出花边。金华经常会跟她父母的火车到外地去。
照片上的金华是很漂亮的。其实,我一直觉得,金华要比谁都好看。我可以从照片上,看出金华从小到大,渐次有了越来越多的姿色。金华还要送给我照片。这是很惹人的。现在想来,这金华,有点像如今的电影演员陈红。反正,是够好看的。
那天,我究竟是否拿了她的照片,我是记不得了。总之,现在我这里找不到金华的照片,要看,只好盯着电视剧里的陈红看。
因为好看,金华就要经常在我面前装扮“女特务”,因为电影里的女特务,都是很好看的。她戴起一副太阳镜,学着抽香烟的动作,另外一只手搁在桌面上,手指敲着,说是在拍电报;而我,戴上她父亲的铁路工作人员的大盖帽,自己用硬纸板画了一些领章、肩章,装扮成国民党军官。两个“坏人”编造一些坏人坏事的情节和细节,你请我吃耳光,我请你吃耳光。做坏人坏事,比做好人好事刺激。
有一天,她对我说,做特务很好的,有“特务经费”,就是许多钞票。她问我,弄得到钞票么?我说可以弄到。我有一个弄钞票的秘密,这时候就告诉了金华。我们便开始了“特务工作”。我让金华从家里带一根绒线针,把她带到安庆路小菜场。这时候是下午,小菜场里没有什么人,一股臭鱼烂菜皮的气息。我们到了肉摊头,有几个硕大的砧墩,是用很粗的树的底部做成的,有几个地方已经开裂,几道很深的裂缝,在这些缝里,深深地嵌着几个硬币。那便是我要弄的钱。
我很早便注意到,大人在买小菜的时候,有一些找头,经常有硬币在大人的手里落出来,滚进了缝隙里。那时候大人是没有工夫取出来的。我们就用带来的绒线针,将这些硬币一一挑出来。那时候的硬币是1分、2分、5分,积攒起来,是我们手里的一笔大钱。这让金华兴奋不已。
有了这笔“特务经费”,我们的口气便大了许多,金华说可以跟她到外地去,坐一回火车,用他们家的“免票”,到无锡、苏州去,用这笔钱买苏州豆腐干、无锡小笼包;还可以乘公共汽车,起点站上去,到终点站下来,41路到底是龙华,58路到底是大场,15路到底是徐家汇。这种对城市的穿越,是我们最初的起点。我们必须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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