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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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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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李永军

出版社北京大学

ISBN9787301266861

出版时间2016-04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59元

货号3492895

上书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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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李永军,1964年出生。民商法博士、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无党派,现任北京市政协常委;1995年获得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5年获得国家教委对优秀回国留学生科研启动资助;1995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曾宪梓教学奖;1998年获得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1997年到1998年连续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6月被中国政法大学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评为“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2002年被中国政法大学评为“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2005年获得“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并获得20万元资助经费;2006年获得司法部教学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7年获得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首届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钱端升科研成果二等奖。2009年获得宝钢优秀教师奖。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教学名师”等。

目录
第一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债的概念、本质与特征
  第二节  债的要素
  第三节  债的发生根据
  第四节  债法的体系
第二章  债务关系的内容
  第一节  债务关系上的义务群
  第二节  给付标的
  第三节  债务履行的细节问题
第三章  多数人之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按份之债
  第三节  连带之债
  第四节  不可分之债
第四章  债的担保与保全
  第一节  债的担保
  第二节  债的保全
第五章  债的移转
  第一节  债的移转概述
  第二节  债权让与
  第三节  债务承担
  第四节  债的概括承受
第六章  债的消灭
  第一节  债的消灭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抵销
  第四节  提存
  第五节  免除
  第六节  混同
第二编  合同之债
第七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第三节  合同法概述
第八章  合同的成立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要约
  第三节  承诺
  第四节  以合意成立合同的其他方式
  第五节  非基于合意成立合同
  第六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第七节  合同成立的效果
  第八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九章  合同之债的特殊效力
  第一节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則
  第三节  违约行为的形态
  第四节  违约责任的形式
  第五节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释
  第一节  合同解释概述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规則
第十二章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赠与合同
  第三节  消费借贷合同
第十三章  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第一节  使用借贷合同
  第二节  租赁合同
  第三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五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一节  运输合同
  第二节  保管合同
  第三节  仓储合同
  第四节  委托合同
  第五节  行纪合同
  第六节  居间合同
第十六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概述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编  法定之债(一):因侵权行为之债
第十七章  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的概述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八章  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公平责任问题
第十九章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  损害事实
  第三节  违法性
  第四节  因果关系
  第五节  行为人过错
  第六节  侵权责任构成的抗辩事由
第二十章  侵权责任方式
  第一节  侵权责任方式概述
  第二节  侵权损害赔偿
第二十一章  数人侵权
  第一节  数人侵权的概述
  第二节  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
  第三节  教唆和帮助行为
  第四节  共同危险行为
  第五节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第六节  数人侵权的责任
第二十二章  特殊主体的侵权责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责任
  第三节  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第四节  用工责任
  第五节  网络侵权责任
  第六节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第七节  教育机构的责任
第二十三章  特殊类型的侵权责任
  第一节  产品责任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三节  医疗损害责任
  第四节  环境污染责任
  第五节  高度危险责任
  第六节  动物侵权责任
  第七节  物件损害责任
  第四编  法定之债(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之债
第二十四章  无因管理之债
  第一节  无因管理概说
  第二节  无因管理的法律要件
  第三节  无因管理的类型及其法律效力
  第四节  不真正的无因管理
  第五节  无因管理与类似行为的区别
第二十五章  不当得利之债
  第一节  不当得利概说
  第二节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要件
  第三节  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
  第四节  不当得利的效力

内容摘要
 从立法上说,债权法究竟包括哪些内容?从“债权法”来看,是否需要一个“总则”,就像“民法典”需要“民法总则”一样?“债权法”是否应该像《德国民法典》那样是个统一的一编,或应区分多编?
是否要将“合同法”“侵权法”各自独立成编?债的标的究竟是什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各自独立,还是要规定在一起?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将所有责任方式统统规定在第15条是否合适等,所有这些问题,其实在我国民事立法、民法研究和民法教学中争议很多,而且也是不能回避的问题。对于以上问题,李永军主编的这本《债权法(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提供了一种解决的途径。
从学理上看,我国的债权法教科书基本上承袭德国式债法的结构,几乎所有的教材都将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合同、缔约过失作为债的发生原因。
因此,在立法上,也应遵循债的一般概念和结构,应该将侵权及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统一纳入债的范畴。这本教科书仍然坚持了这一体例,坚持债的科学性和统一性,即(1)坚持债的请求性特征;(2)坚持债的客体与物权客体的区别;(3)坚持债的概念的科学性和一元性,以“请求权”来界定债编,而不能以债的发生原因来分编。以上内容是本书特点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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