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精)/吕思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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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ISBN9787544755023
出版时间2015-08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39.8元
货号3276314
上书时间2024-05-2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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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中国通史(精)/吕思勉文集》是吕思勉先生早年探讨中国近代史的主要成果,从1848年鸦片战争爆发,一直写到抗战结束。全书分为五个部分,包括中国近代史讲义、中国近世史前编、中国近百年史概说、中国近世文化史补编和日俄战争。近代是中国人民不断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时期,又是历史上的重要转变时期,这个转变“迄于今而犹未已”。作者编写本书的目的在于大声疾呼,唤起大家进一步抵抗侵略。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出身于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家贫,12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研读史书。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学生中有后来成为文史大家的钱穆、赵元任等人。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作为我国现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知识渊博,学术造诣高,与陈垣、陈寅恪、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他在中国通史、断代史和各种专史领域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其史学专著《中国通史》、《白话本国史》、《中国近代史》等,均为后人的学习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目录
自 序
绪 论
上 编 中国文化史
第一章 婚 姻
第二章 族 制
第三章 政 体
第四章 阶 级
第五章 财 产
第六章 官 制
第七章 选 举
第八章 赋 税
第九章 兵 制
第十章 刑 法
第十一章 实 业
第十二章 货 币
第十三章 衣 食
第十四章 住 行
第十五章 教 育
第十六章 语 文
第十七章 学 术
第十八章 宗 教
下 编 中国政治史
第十九章 中国民族的由来
第二十章 中国史的年代
第二十一章 古代的开化
第二十二章 夏殷西周的事迹
第二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
第二十四章 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的综述
第二十六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第二十七章 秦汉间封建政体的反动
第二十八章 汉武帝的内政外交
第二十九章 前汉的衰亡
第三十章 新室的兴亡
第三十一章 后汉的盛衰
第三十二章 后汉的分裂和三国
第三十三章 晋初的形势
第三十四章 五胡之乱(上)
第三十五章 五胡之乱(下)
第三十六章 南北朝的始末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
第三十八章 隋朝和唐朝的盛世
第三十九章 唐朝的中衰
第四十章 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
第四十一章 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
第四十二章 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
第四十三章 北宋的积弱
第四十四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
第四十五章 蒙古大帝国的盛衰
第四十六章 汉族的光复事业
第四十七章 明朝的盛衰
第四十八章 明清的兴亡
第四十九章 清代的盛衰
第五十章 中西初期的交涉
第五十一章 汉族的光复运动
第五十二章 清朝的衰乱
第五十三章 清朝的覆亡
第五十四章 革命途中的中国
内容摘要
《中国通史(精)/吕思勉文集》是吕思勉的成名作。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讲“典章制度”,以文化现象为专题,分为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官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实业、货币、
衣食、住行、教育、语文、学术、宗教十八章,范围广博,取精用宏;下编讲“理乱兴亡”,以时间顺序讲述从三皇五帝到民国时期的中国政治史,叙述简明扼要,脉络流畅。上下两编合起来,构成了对中国历史文化全貌的精炼描述。
精彩内容
《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
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
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亦被其阻碍。所以近几十年来,史前史的发现,实在是学术上的一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
,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sib)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
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
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
主张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男女原始关系的形态的,不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猿猴已有家庭,何况人类?然谓猿猴均有家庭,其观察本不正确。
详见李安宅译《两性社会学》附录《近代人类学与阶级心理》第四节。商务印书馆本。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家庭动物;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互相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隆古之世,断乎无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会发达。所以原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而反说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孩便可知。动物两性聚居,只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尤妒忌非先天性质之明证
。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习惯,习惯源于生活。据社会学家所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
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远源。掠夺来的女子,和部族中固有的女子地位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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