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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头上的绝响(乱世名将的荣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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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易|责编:宋延涛

出版社北京联合

ISBN9787559639493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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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5元

货号30861770

上书时间2024-05-25

书香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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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第一刀杀谁:司马穰苴
战国、狼与桃花:吴起
白衣飘飘的将门:乐毅
刀头上的绝响:王翦
仗义每从屠狗辈:樊哙
天下,十面埋伏:韩信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本书以正史记载为基础,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塑造了中国古代六位著名将领波澜起伏的人生:田穰苴、吴起、乐毅、王翦、樊哙、韩信。全书共分六卷,每卷讲述一位名将的故事,在叙述中,将历史人物置于时代的大背景下,尊重史实,只在历史的空白处加以虚构,立体、生动地描绘人物的成长、交游经历,使读者充分领略一代名将的风采。

精彩内容
仗义每从屠狗辈:樊哙  放眼中国历史,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是挨骂最多的皇帝之一。
  为何如此?一方面,是因为他被当作暴君的代言人,“焚书坑儒”给后世文人留下太多心理阴影;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太出名,有一些皇帝比他更残暴,但大多数人压根不知道。由此可见,挨骂的门槛有点高。
  秦始皇当然绝不温良恭俭让,但他的很多罪名值得推敲。其他暂且按下不表,这里只提他的“工作态度”。“在仆仆风尘于帝国的次数和勤奋方面,可能中国的君主谁也比不上秦始皇。”他当皇帝十二年,有十年断断续续在外巡游,前后总共五次。须知,秦时巡游的辛苦程度,是后世的康熙帝与乾隆帝所根本无法望其项背的。
  他迫不及待地要看自己前无古人的辽阔版图,搜寻长生不老之药,即便遭遇刺客仍热情不减。他不会想到自己不仅求不到灵药,还会死于途中,更不知巡行的浩大仪仗,会引来某些落魄贵族与流氓无赖的垂涎:  ——项羽见了,当即对其叔父项梁道:“彼必可取而代也。”  ——刘邦喟然长叹:“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痴迷“在路上”的秦始皇,也终究无法培养出一个强力而成熟的接班人。他死后,秦二世胡亥甫一即位,立马江山失色,四海鼎沸。
一人揭竿而起,天下云集响应,群雄逐鹿中原。那个武功震古烁今、缔造不朽建筑奇迹的大秦帝国,瞬间竟如一艘破船摇荡于狂风暴雨之中。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句口号喊出了一个新时代。陈涉、项梁、项羽、刘邦,还有真真假假的六国王族……人人争相为王者,世间重回修罗场。
  这一段的成王败寇已然演绎过太多。这里要讲的,是一个乱世里的真心故事,一个真正仗义的人,他叫樊哙。
  关于樊哙,后世有一句诗尤为妥帖:“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何出此言?只因读书人学孔孟之道,却总拿借口遮蔽良知,搪塞良心。而读书人一旦掌握权力,更会欺骗天下苍生。倒是那些市井中的小人物,每每让人看到良心的锋芒。
  如果从屠狗辈中选个代表,樊哙当仁不让。他是这个行业中千年以来最知名、也最成功的人物。也有很多人习惯把他与《水浒》中的李逵并列,说他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
嘿!这真是个天大的误会。
  我普普通通,屠狗的  那年冬天下起了第一场大雪,雪花纷纷扬扬遮天盖地。
  若干年后,他知道在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巧布奇兵,打一场伏击战,抑或千里奔袭,直插敌军腹心。但在当时,他只有一个想法:喝酒。
  “这样的天气,当然要喝酒。”这个虬髯大汉,一边想着,一边把一条刚洗剥干净的肥狗丢进铜镬,在通红的炭火上煮了起来。
  他叫樊哙,三十来岁,在沛县算得上一个名人。一方面,他开的这家“小刀狗肉铺”做的狗肉最新鲜、最美味;另一方面,他对客人的态度也最冷淡,还动不动就提前打烊。
  生意委实太好,店里的六张桌子坐满了来自全城的浪荡子,还常常有县衙的人来吃。
  秦灭六国后,推行郡县制,官吏人数锐减。那些读了几卷书,或自命武勇之人,过去可轻易在诸侯国谋个差事。即便这个国家不用,还能去别的国家碰碰运气,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而到了秦朝,不仅天下差事一般少,而且户籍制度与严刑峻法相结合,上升渠道与人员流动一齐被堵塞。于是,每个地方都出现了大量的浪荡子。他们不务稼穑,游手好闲,又有一肚子的不合时宜,多以饮酒滋事为乐。
  樊哙的狗肉铺没少赚这些人的钱。然而,就当人们认为樊哙眼看要发财的时候,他自己却陷入了迷茫。
  与大多数人相比,樊哙算是个有理想的人。他少时也读过书,家里有些田产,父母本指望他过本分的耕读生活,他却坚持要创业。他最喜欢二十年前与荆轲交游的那位狗屠,人家虽然没留下名字,但留下了风骨。
  他想:还有什么比做一位狗屠更低调、更有气派的呢?当别人问起,可以谦逊地回答:“我普普通通,屠狗的。”比那些腐儒强多了吧?
  于是,樊哙就开了这家狗肉铺,为了显得和这个职业相称,他故意蓄起了胡须,是那种漂亮得如葡萄一般的虬髯。他还不远千里夜盗庖丁之墓,练了一门“解狗刀法”,可以在眨眼之间,就把一整条狗的骨头全部剔除。在店里,每当他使出这一招,那些想吃霸王餐者都会乖乖拿出钱来。
  可是,樊哙从未想过青春消逝得如此猝不及防。三十岁过去了,他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狗肉铺老板。在重农抑商的秦朝,这似乎算不上有多么光彩。
  如果说,以往为了开店而努力的过程是一部文艺兼励志片的话,店开久了之后就变成了一部黑色幽默片。难道一辈子就要这样过去吗?
樊哙很纠结。这个时候他迫切地需要一坛酒,以及几个可以一起喝酒的朋友。
  酒,已经从坛子中倒出来。
  这不是陈年杜康,只是从邻家酒肆买来的水酒,但在满屋的肉香中,也散发出醉人的吸引力。
酒友,当然不必出去找。真正能一起喝酒的朋友,会在你自己很想喝的时候自动出现。你们无须多说什么,就可以喝到酣畅淋漓。
窗外寒风呼啸。店是已经打烊了的。然而这时,却传来了敲门声。樊哙心中一喜,马上前去开门。来人中等身材,大嘴,高鼻梁,美须眉,相貌堂堂,正是沛县的泗水亭长刘邦。
  刘邦已微醺,分明是带着酒来的。
  樊哙忙道:“三哥,来,再喝两碗。”  刘邦在家排行老三,又年长十几岁,所以樊哙一直称呼他三哥。在樊哙心中,刘邦是个能说会道的人,虽然喜欢吹牛,但樊哙觉得他有见识、有气量,黑白两道都吃得开,将来或许能成点事。
  刘邦坐下,二人对饮了几杯。刘邦连夸狗肉做得好吃,随手抓起一块肉咬了几口,放在面前的盘子里。
  “樊兄弟,别开店了,跟我去当捕快吧。”刘邦一边擦嘴上的油一边道。
  “这个,小弟真心没想过。”樊哙有点疑惑,“三哥怎么忽然想让我当捕快了?”  “现在朝廷苛捐杂税繁重,动不动就抓人服役。天下盗贼蜂起,沛县最近也出了不少蟊贼,捕快的人手不够用。别人不知道樊兄弟的本事,你老哥可是一清二楚,你是沛县第一快刀手。你一出手,杀蟊贼还不像斩瓜切菜一般。再说,你也不想杀狗卖狗糊弄一辈子吧。”刘邦道。
  “三哥觉得当捕快比较有前途?”樊哙素来相信刘邦的眼光,有点动心了。
  “至少比杀狗有前途。说不定,你还会成为大秦朝的名捕头。”刘邦继续鼓励。
“好,那我以后就跟三哥混了。”两人举起酒碗,一饮而尽。
  刘邦又说,来这之前,刚从县衙喝了一场酒,当时还约了三个朋友一起来这儿,算时间他们应该也快到了。
  樊哙没有问是谁。他相信,刘邦带来的人肯定都有出众之处。
  片刻,又有三人陆续推门进来。前两人皆是书生打扮。一人白净面皮,举止儒雅,乃沛县的功曹萧何,平时辅佐县令,谙熟律法。第二人,面如黑炭,神似判官,乃狱掾曹参,执掌刑狱。第三人进来稍晚,头戴斗笠,身高九尺有余,摘下斗笠,却是一脸和善之气,正是给县衙赶马车的夏侯婴。
对于这三人,樊哙以前都认识。萧何和夏侯婴曾经来店里吃过狗肉。曹参没来过,但樊哙曾因帮人打架犯法,被曹参关过几天。
四人坐下喝酒吃肉,片刻之间一坛酒就已喝完。樊哙正要起身打酒,被夏侯婴一把按住,转身出门去门后的马车上拎来两坛酒。
“樊兄弟,你尝尝这酒。此乃蜀中寡妇清当年亲手封藏的,味道不俗呐!”萧何手捋胡须道。
  樊哙哈哈一笑:“多谢萧大人!”心中却想:这寡妇清是大大有名,这酒应该有些年份了。如果是刘邦说的,八成是胡吹大气,但萧何应该不会信口胡言,这下又要长见识了!
  酒封一开,浓香四溢。樊哙大喜,去后堂取来坛坛罐罐,把各种作料倒进盘子里,四人小刀切肉,大碗喝酒,不觉醺醺然。
  这一席中,论年龄萧何最大,刘邦略小几岁排第二,余者都小十来岁。但包括萧何在内,众人都称刘邦“三哥”。刘邦的话也最多,天南地北什么都侃,说朝廷的暴政、百姓的悲苦;又说起哪家姑娘漂亮,身材火辣,容易上手;甚至说起,他某次押送一批服役之人去咸阳,正好碰上始皇帝出行,那仪仗队真是威风八面,太令人羡慕了,“大丈夫当如此!”话说回来,咱们哥几个不都是大丈夫吗?
  这话当真大逆不道,被人听到是要灭族的,而且席间县衙的人就有好几个。然而,在场的人谁也没说什么。
  萧何抿嘴笑了笑,樊哙和夏侯婴连挑大拇指,曹参一言不发,只是一碗接一碗地喝酒。很明显,如果拼酒量,没人喝得过曹参。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其实酒更大的作用是作为一种催化剂,它能让不熟的人迅速变得熟稔,尤其是当彼此分享一个秘密的时候。
  樊哙发现,纠结的不只是自己,原来大家都是一肚子牢骚。
  那天喝到深夜,众皆酩酊。樊哙送刘邦等四人出门,但见一轮明月照在雪地上,光亮如梦境。樊哙脚下一滑,扑通跪倒。
  萧何、曹参和夏侯婴三人连忙来扶,唯有刘邦仰面哈哈大笑。
这一幕印在了樊哙的脑子里,亦真亦幻。多年之后,他依然觉得疑惑:难道冥冥之中真有天意,那天的失足一跪,竟成了此后的君臣之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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