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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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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冀民 主编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22531

出版时间2018-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98元

货号1201738309

上书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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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刘冀民,1962年生,河北省平山县人,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山西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西省不错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一级不错法官。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分会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著有《靠前经济法适用》《税务行政诉讼》《刑事审判实务手册》,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编改革导论
章改革的背景、内涵及意义
一、改革的背景
(一)现实背景
(二)政策背景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内涵解读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主要指向是刑事诉讼领域
(二)以审判为中心是指审判活动应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
(三)以审判为中心彰显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
(四)以审判为中心的实质是在诉讼全过程实行以司法审判标准为中心
(五)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关键环节是庭审实质化
(六)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应充分发挥审程序的功能
三、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改革是基于维护司法公正与提升司法效率有机统一的现实需要
(二)改革是促进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有机统一的必由之路
(三)改革是探索诉讼规律、司法规律、法治规律的有益尝试
第二章改革的诉讼理念基础
一、人权保障理念
二、程序公正理念
三、无罪推定理念
四、庭审中心理念
(一)审判中立原则
(二)控辩平衡原则
(三)证据裁判原则
(四)直接言词原则
第三章改革的目标定位、实现路径及其重点、难点
一、改革的目标定位
(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实践的迫切要求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性、渐进性改革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
二、改革的实现路径
(一)改革完善制度基础
(二)优化提升素质基础
(三)改造夯实观念基础
三、制度改革的重点分析
(一)控制侦查
(二)庭审实质化
(三)改革的基本保障
四、推进改革的难点分析
(一)难点范围的确定
(二)难点解读
(三)推进严格司法,破解改革难点
第二编控制侦查
第四章实物证据的收集、保管制度
一、刑事物证、书证基本问题概要
(一)刑事诉讼中物证、书证的概念
(二)物证、书证的收集和保管的含义和特征
(三)研究刑事物证、书证收集和保管的价值
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一)物证、书证的收集规定
(二)物证、书证的保管规定
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取证程序违法导致非法证据或瑕疵证据
(二)提取物证、书证笔录制作不规范
(三)证据意识相对淡薄,调查取证不全面
(四)取证时机不妥,运用证据不当
(五)证据标准不清,忽视质、量关系
(六)保管措施不力,丧失定案依据
四、国外相关制度研究
(一)美国相关法律规定
(二)英国相关法律规定
(三)德国相关法律规定
(四)日本相关法律规定
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侦查人员理念,增强证据收集意识
(二)规范侦查取证行为,提高证据收集质量
(三)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现场勘验工作
(四)建立检察引导侦查取证,杜绝非法证据产生
(五)细化具体操作规范,建立物证保管体系
第五章技术侦查措施
一、技术侦查措施概述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
(二)技术侦查措施的性质
(三)技术侦查措施的特征
二、我国刑事技术侦查实践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刑事技术侦查措施立法现状
(二)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技术侦查措施难以严格管控
三、推进诉讼制度改革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控制要求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侦查措施符合法定程序
(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在认定事实及证据过程中采用直接言词原则
(三)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要求采用证据裁判原则
(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四、技术侦查措施司法适用的规范对策
(一)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
(二)技术侦查措施适用的主体
(三)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主体
(四)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程序
(五)技术侦查证据在法庭上的认证
(六)技术侦查措施的监督和救济
第六章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控制机制
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刑事侦查工作的影响
(一)侦查机关刑事执法应建立面向审判、服务审判的理念
(二)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应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三)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应注重证据收集的全面性
二、传统刑事诉讼格局中的侦查失控现象
(一)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侦查中心主义倾向
(二)侦查阶段对证据的收集不全面、不细致
(三)违法取证甚至刑讯逼供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警种配合、警检配合机制不够畅通
(五)侦查规范化水平不适应法治建设的需要
三、刑事案件侦查质量问题成因分析
(一)侦查中心主义造成侦查质量外部控制不足
(二)诉讼流程以案卷笔录为中心造成提升侦查质量动力不足
(三)未严格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影响非法证据排除
(四)侦查、起诉阶段的分立化导致警检协作不畅通
(五)部分公安民警能力素质与刑事执法要求的不断提高不相匹配
四、构建完善的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控制机制
(一)以审判中心主义指导刑事侦查活动
(二)全面、客观、细致收集和保管证据
(三)建立多层次宏观侦查质量管控体系
(四)提升侦查人员的能力素质和装备保障
第七章检察监督指导侦查机制
一、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与侦查质量提升
(一)刑事指控体系的形成
(二)构建以公诉为主导的刑事指控体系
二、检察指导侦查的法律依据、法理基础及模式选择
(一)检察指导侦查的法律依据
(二)法理基础
(三)检察指导侦查本质上还是属于一种检警协作模式(由此实现准
司法控制),并非由检察机关领导侦查
三、检察监督指导侦查的实践发展
(一)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检察监督指导侦查不力的原因分析
四、检察监督引导侦查之比较研究
(一)警方主导侦查模式普遍存在缺陷
(二)对侦查的影响、控制是普遍发展趋势
(三)对侦查权的控制普遍趋于严格
(四)检警关系模式存在不同选择
五、检察监督引导侦查的机制完善
(一)检察监督指导侦查的适用范围
(二)检察监督指导介入时间与方式
(三)完善侦查监督机制
第八章公诉审查制度
一、公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公诉审查是落实证据裁判原则的重要环节
(二)公诉审查是防止“程序空转”的重要手段
(三)公诉审查是强化司法人权保障的重要举措
二、我国公诉审查制度的演进及现状反思
(一)公诉审查程序历史演变
(二)对公诉审查制度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反思
三、公诉审查制度的比较考察
(一)美、英的“预审”模式
(二)德国的“独立程序”模式
(三)法国的“二级预审”模式
(四)日本的“极其有限”的审查
四、我国公诉审查制度的重构设想
(一)审查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庭前移送材料的范围
(三)审查的主体
(四)审查的模式
(五)审查的标准
(六)审查后的处理
(七)审查的期限
(八)审查的救济
第九章审判环节证据补查制度
一、审判环节证据补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制度产生的现实背景
(二)制度产生的直接动因——防范冤假错案,慎重惩罚犯罪
(三)制度的实践及发展
二、证据补查相关概念界定、法理根据及其权力属性
(一)相关概念界定
(二)制度的法理根据
(三)审判环节证据补查的权力属性
三、法院补查证据的实践状况及其存在问题
(一)证据补查的范围不够明确
(二)证据补查的程序不尽规范
(三)证据的质证程序不尽合理
四、证据补查程序的司法完善
(一)明确法院补查证据的范围
(二)规范法院补查证据的程序
(三)规范补查补证的质证程序
(四)补查后的裁判
第三编庭审实质化
第十章庭前会议制度
一、庭前会议制度概述
(一)产生背景
(二)概念及特性
(三)制度地位——庭前会议是庭前程序的核心程序
(四)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庭前会议的价值定位与功能扩张
(一)价值判断与制度调整
(二)庭前会议的价值分析
(三)庭前会议价值目标定位:以审判为中心,促进庭审实质化
(四)庭前会议的功能释放及其限度
三、庭前会议的涉及内容
(一)程序问题
(二)实体问题的审理准备
四、庭前会议的运行程序
(一)程序启动
(二)主持人员、参加人、地点
(三)会议流程
五、庭前会议的效力
(一)裁决权及其适用范围
(二)协商成果的固定与约束
(三)对自行处理结果的约束
第十一章司法证明程序
一、举证程序
(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举证规则的一般要求及其落实
二、质证程序
(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质证规则的一般要求及其落实
三、认证程序
(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证规则的完善及其实践改进
第十二章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制度
一、证人、鉴定人等出庭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
(一)证人、鉴定人等出庭,尤其是关键证人出庭,是庭审调查的重要内容
(二)证人、鉴定人等出庭,有助于促使案件证明标准由形式化转向实质化
(三)证人、鉴定人等出庭,是被告人实现其诉讼权利的重要保障
(四)证人、鉴定人等出庭,是检验证据真实性、防冤纠错的主要措施之一
(五)证人、鉴定人等出庭,有助于提升审判权威
二、法律规定及实践状况
(一)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二)实践状况
三、证人、鉴定人等“出庭难”的原因简析
(一)司法机关缺乏让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积极性
(二)出庭保障制度缺乏可实施的机制
四、证人、鉴定人等“出庭难”问题的规范完善与司法应对
(一)规范完善
(二)司法应对
五、证人询问制度的完善:交叉询问的视角
(一)交叉询问制度概述
(二)两大法系国家询问证人的基本规则
(三)我国证人询问制度的完善
第十三章刑事法官庭审职权的梳理与强化
一、强化法官庭审职权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的关键举措
(一)法官庭审职权的正确行使——庭审实质化的重要支柱
(二)法官庭审职权——落实庭审实质化各项举措的重要依托
(三)法官庭审职权——落实严格司法的重要途径
二、法官庭审职权概述
(一)法官庭审职权的概念
(二)审理与裁判的一体化与理想化的研究方法
(三)影响庭审职权内容的主要因素
三、诉讼指挥权
(一)诉讼指挥权概述
(二)诉讼指挥权的作用
(三)诉讼指挥权的内容
(四)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调整
四、事实查证权
(一)事实查证权概述
(二)事实查证权的内容
(三)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调整
五、裁判权
(一)裁判权概述
(二)裁判权的运行
(三)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调整
第十四章当庭宣判制度
一、当庭宣判的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当庭宣判的界定
(二)当庭宣判制度的理论基础
二、当庭宣判的价值分析及制度定位
(一)当庭宣判的价值多元
(二)有关当庭宣判制度定位的主要观点
(三)当庭宣判的制度定位
三、当庭宣判的制度实践及问题分析
(一)当庭宣判的制度实践
(二)适用当庭宣判的制约因素
四、当庭宣判的实践改进与机制完善
(一)确立当庭宣判的优先地位
(二)细化完善操作规则
(三)注重审查裁判“障碍”
(四)法庭审理的实质化
第十五章刑事二审程序
一、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功能
(一)权利救济功能
(二)纠错功能
(三)安抚功能
(四)统一法律适用功能
二、刑事二审程序的实践状况及问题分析
(一)刑事二审程序的实践状况
(二)存在问题的背景原因
三、刑事二审程序的完善设想
(一)刑事二审程序完善的价值取向——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二)借鉴有限审查的合理因素改善全面审查原则的司法适用
(三)刑事二审开庭审理基本程序的完善
(四)严格规范不开庭审理方式的实践操作
第四编改革的基本保障
第十六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起源、发展及其价值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起源和发展
(二)非法证据排除的价值
二、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缺陷及实施困境
(一)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规定及评析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基本内容
(三)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特点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践状况
三、审判中心下非法证据排除的省思与改革
(一)审判中心下全程排除非法证据的省思
(二)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
第十七章一般证据规则
一、关联性规则及其完善
(一)规则概说
(二)两大法系关联性规则的比较
(三)立法现状
(四)完善建议
二、传闻证据规则及其完善
(一)规则概说
(二)两大法系传闻证据规则的比较
(三)立法现状
(四)完善建议
三、意见证据规则及其完善
(一)规则概说
(二)两大法系意见证据规则的比较
(三)立法现状
(四)完善建议
四、最佳证据规则及其完善
(一)规则概说
(二)两大法系最佳证据规则的比较
(三)立法现状
(四)完善建议
五、补强证据规则及其完善
(一)规则概说
(二)两大法系补强证据规则的比较
(三)立法现状
(四)完善建议
第十八章辩护方的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
一、辩护方的有效参与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需要
二、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的含义、价值及前提
(一)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的含义与价值
(二)律师的有效参与是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实现的前提
三、辩方获取证据及知悉证据的途径及手段
(一)辩方获取证据的基本途径
(二)辩方知悉证据的基本手段
四、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的问题透视
(一)调查取证权难以保障
(二)刑事法律援助的“缺位”或“不到位”
五、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的保障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机制
(三)证据知悉权的保障机制
第十九章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一、刑事法律援助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一)对公诉权的实质性制约
(二)对公诉权的实质性对抗
二、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运行现状
三、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一)申请获批刑事法律援助的案件比例较低
(二)侦查、起诉阶段获得法律援助的案件比例更低
(三)办案机关通知刑事法律援助机构程序不规范
(四)援助律师执业权利行使障碍
(五)从事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师数量不足
(六)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补贴不合理
四、完善我国刑事法律援助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尽快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
(二)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规范办案机关通知刑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程序
(四)保障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执业权利行使
(五)充实刑事法律援助队伍,提升业务能力
(六)科学合理制定补贴标准
第二十章案件繁简分流机制
一、案件繁简分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
(一)繁简案件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方式有所不同
(二)繁简案件对司法资源需求的侧重不同
(三)案件繁简程度与审判资源的投入
(四)案件繁简分流的实践意义在于甄别出需要庭审实质化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分流的基本制度
(一)审前分流程序
(二)简化审理程序
(三)新的视角和实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三、制度与实践的突出问题及其分析
(一)实践层面的突出问题
(二)制度层面的突出问题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改革完善的相关建议
(一)扩大各种简化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制度设计应更注重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以利制度有效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适用程序的积极性
(四)改善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与救济
(五)强化认罪激励,减少非实质性争议
(六)根据类案组建专业团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审判效率
第二十一章审判委员会裁判、案件请示、案件协调等特殊裁判机制的改革完善
一、几种特殊裁判机制的规范依据
(一)审判委员会裁判
(二)案件请示
(三)案件协调
二、实行几种特殊裁判机制的利弊分析
(一)有利影响
(二)不利后果
三、几种特殊裁判机制的存在根据
(一)现实根据
(二)理念根据
(三)宪政根据
四、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改革完善
(一)审判委员会裁判、案件请示、政法委协调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关系
(二)审判委员会裁判的机制完善
(三)案件请示的机制完善
(四)案件协调的机制完善
附录
山西省不错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司法厅印发《“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的通知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一
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二
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三
刑事案件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四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法庭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五
刑事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实质化完善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六
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及提讯暂行规定(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七
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八
办理刑事案件保障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依法出庭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九
刑事案件审理期间补查补证的暂行规定(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
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庭外调查核实自首、立功证据材料的实施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一
关于加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二
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三
刑事法官庭审职权规范行使指引(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四
刑事案件审普通程序庭审操作指引(试行)
“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之十五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制作指引(试行)
后记

内容摘要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控制侦查与庭审实质化》从改革导论、控制侦查、庭审实质化及基本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了阐述,对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案件审判全过程存在的实践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按照诉讼制度改革的基本理念提出对策建议,初步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制度框架和规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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