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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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帅萍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38720
出版时间2016-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1408384
上书时间2024-09-0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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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邱帅萍,男,1986年8月生,湖南南县人,法学博士;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律系副主任,兼任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湘潭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主持省部级课题3项,著有译著1部,在《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法制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
目录
第1章 刑罚目的概述
1.1 刑罚目的的概念与特征
1.1.1 概念
1.1.2 特征
1.2 刑罚目的与其他相关概念的辨析
1.2.1 刑罚目的与刑法目的
1.2.2 刑罚目的与刑罚根据
1.2.3 刑罚目的与刑罚本质
1.2.4 刑罚目的与刑罚价值
1.3 刑罚目的的基础元素
1.3.1 刑罚目的与报应
1.3.2 刑罚目的与预防
1.3.3 小结
第2章 报应刑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2.1 康德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2.1.1 对康德刑罚目的理论的基本解读
2.1.2 对康德刑罚目的理论的进一步分析
2.2 黑格尔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2.2.1 对黑格尔刑罚目的理论的基本解读
2.2.2 对黑格尔刑罚目的理论的进一步分析
2.3 其他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2.3.1 神意报应观解析
2.3.2 宾丁的规范报应观解析
2.3.3 债务清偿说或者利益平衡说解析
2.3.4 报复情绪满足说解析
2.3.5 价值平等说解析
2.3.6 赫希的谴责说解析
第3章 一般预防刑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3.1 贝卡利亚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3.1.1 刑罚目的之名:矫正优先,威慑次之
3.1.2 刑罚目的之实:防卫社会
3.2 边沁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3.2.1 刑罚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3.2.2 刑罚的现实目的是以预防犯罪为主,产生积极快乐为辅
3.3 费尔巴哈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3.3.1 刑罚的根本在于维护正义与自由
3.3.2 刑罚的现实目的首要在于消除违法动机
3.3.3 刑罚主要着眼于过去的违法行为
3.4 积极的一般预防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3.4.1 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基本内容
3.4.2 积极的一般预防论对其他理论的扬弃
3.4.3 积极的一般预防论的实质
第4章 特殊预防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4.1 费希特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4.1.1 刑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法权
4.1.2 刑罚的次要目的在于促进国家、公民利益
4.1.3 刑罚目的侧重特殊预防
4.2 菲利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4.2.1 刑罚的威慑作用十分有限
4.2.2 刑罚的主要目的是矫正罪犯
4.3 李斯特的刑罚目的理论解析
4.3.1 刑罚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法益
4.3.2 刑罚通过特殊预防为主、一般预防为辅的方式保护法益
第5章 刑罚目的再探
5.1 综合刑刑罚目的理论述评
5.1.1 综合刑刑罚目的理论的探索
5.1.2 综合刑刑罚目的理论评析
5.1.3 小结
5.2 刑罚目的之基础元素解构
5.2.1 刑罚目的之报应解构
5.2.2 刑罚目的之预防解构
5.3 刑罚目的探明
5.3.1 既有第三路径并未合理确定刑罚目的
5.3.2 刑罚目的的确定
5.4 刑罚目的实践探索:聚焦我国刑罚制度改革
5.4.1 刑种和刑罚体系改革
5.4.2 量刑制度改革
5.4.3 行刑制度改革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一)
后记(二)
内容摘要
邱帅萍所著的《刑罚目的论(基于近现代思想史的考察)》通过对近现代以来的报应刑罚目的理论(康德和黑格尔)及其延伸(神意报应、规范报应、谴责或债务清偿等),一般预防刑罚目的理论(贝卡利亚、边沁、费尔巴哈)和积极的一般预防刑罚目的理论,特殊预防刑罚目的理论(费希特、菲利及李斯特)几种重要刑法思想流派的梳理与考察,并对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构成要素进行评述,探明刑罚目的论的本源。在此基础上,聚焦我同刑罚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关于刑种及刑罚体系、量刑及行刑制度的改革路径和制度建构诸多建议。
精彩内容
刑罚目的问题是刑罚论乃至整个刑法学的核心问题之一,是刑法学说史上历久而弥新的根基性学术命题。围绕着刑罚目的,一代又一代学者孜孜不倦探讨,研究成果丰硕,深知灼见颇多,学术积淀深厚。但当下刑罚目的之研究仍充满困难与挑战,欲踏先辈足迹而推陈出新,非潜心钻研、持之以恒所不能。邱帅萍博士迎难而上,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毅然选择对该课题进行研究,其学术勇气可嘉。在本书付梓之际,我应邀欣然为之作序。
长期以来,邱帅萍博士一直专注于刑罚目的及其相关问题的研习,在该领域见地较为独特、深刻。其专著《刑罚目的论—基于近现代思想史的考察》是在他的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订而成。通览全书,我认为本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色:(1)以原著为本,以体系化为视角,深层次地梳理、解读传统刑罚目的思想史。学者们的刑罚目的思想基本都表现在其论著之中,作者通过认真、全面地收集、钻研其相关论著,尤其是新近出版(包括被翻译出版)的论著,并辅之以其他学者的相关评论性论著,从体系化的角度梳理、解读出诸多之前没有得到刑法学界关注或者重视的“新”思想。(2)引介新刑罚目的理论。随着文献资料的日益详实,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刑罚目的思想得以呈现在读者面前,其中有些学者的思想自成体系,值得深入研究。本书在参阅国外研究现状的情况下,重点引介了德国哲人费希特的刑罚目的理论。费希特的刑罚目的理论源自其深邃的哲学思想体系,其观点鲜明、新颖且富有体系性,极具研究价值。此次引介对我国刑罚目的的研究颇有裨益,既丰富了刑罚目的理论的内容,又有利于这一主题的开放性。在此,我也期望有更多相关的高深理论能够被引介到刑罚目的研究之中。(3)尝试探索新的刑罚目的体系学说。尽管刑罚目的理论的创新之路十分艰辛,但如不能为此努力尝试,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定会大打折扣。本书通过集中、系统地重新解读刑罚目的思想史,并结合刑罚的历史变迁,辅之以各种类型的案例,尝试性地提出了新的刑罚目的体系的学说。其新理论的提出与论证,虽然在某些方面还需要不断细化、完善,甚至个别观点有待进一步推敲,但仍具有重要的研究参考价值。
我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目前我国刑法学研究格局是重应用(注释)研究而轻理论研究,刑法学界逐渐形成了以刑法的注释与适用研究为中心的研究模式,而理论刑法学的研究则存在显著的不足。长此以往,刑法学研究的发展便会缺乏生命力。我国今后的刑法学研究,应当强调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实现全面平衡发展。本书作为侧重刑法理论性研究的著作,其出版问世无疑会促进我国刑罚目的理论研究的发展,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理论刑法学研究的不足,促进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协调发展。
总的来说,本书不失为一本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刑法学专著。邱帅萍博士毕业迄今四载有余,其博士论文的修订出版,是他学术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我为他的学术成长感到欣慰,对他的专著出版表示祝贺!同时,我也期待着他能不断产出更多更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为母校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增光添彩,为我国刑法学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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