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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的说明理由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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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光恩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0445789

出版时间2020-10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2171146

上书时间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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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李光恩,男,1989年12月生,汉族,湖北恩施人,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兴学科视野中的法律逻辑及其拓展研究”;在《北方法学》《法律方法》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范围

三、研究意义

第一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概述

第一节理由与说明理由制度

一、理由及其功能

二、说明理由制度

第二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

一、立法过程、立法程序与说明理由制度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界定

三、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主体范围

四、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内容构成

第三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与其他相似制度的区别

一、与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区别

二、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制度的区别

第二章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

第一节落实协商民主

一、协商民主与立法协商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落实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

第二节促进程序法治

一、程序法治与地方立法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程序法治的内在组成部分

第三节保障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与说明理由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地方科学立法的有效保障

第四节协调各方利益

一、立法中的利益需求、冲突与协调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是协调各方利益的重要机制

第三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现状

第一节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规定梳理:以省级地方立法为例

第二节我国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主要类型

一、立法准备阶段的说明理由

二、具体制定阶段的说明理由

三、立法完善阶段的说明理由

第三节我国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之不足

一、相关概念术语的使用较为混乱

二、说明理由的形式要求不够明确

三、说明理由的内容要求不够具体

四、说明理由的公开机制不够健全

第四章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完善

第一节统一相关法律术语的使用

一、法律术语的统一性

二、理由及相关概念统一使用

第二节明确说明理由的形式要求

一、规定说明理由的书面形式

二、规定说明理由的简易形式

第三节细化说明理由的内容规定

一、逐条说明立法理由

二、审议过程中说明理由

第四节健全说明理由的公开机制

一、立法公开及其意义

二、地方立法过程中的理由公开

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理由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设计,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学界对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的关注相对较少,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或立法理由公开制度,忽视了整个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及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当前中国地方立法的制度实践,力求较为全面地挖掘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系统梳理说明理由的主要情形,审视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制度层面的完善建议。

主编推荐
地方立法是我国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理由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设计,直接关系到地方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目前学界对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的关注相对较少,已有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地方立法理由说明或立法理由公开制度,忽视了整个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说明理由制度及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当前中国地方立法的制度实践,力求较为全面地挖掘地方立法过程中说明理由制度的功能,系统梳理说明理由的主要情形,审视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制度层面的完善建议。该书可以作为政府机关、高校法学院专业的参考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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