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生活水准权研究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20.86
5.3折
¥
39
全新
库存2件
作者郑智航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70122
出版时间2016-08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元
货号1201414329
上书时间2024-06-3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郑智航,男,1983年8月生,湖北荆州人。山东火学法学院副教授,中闻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博连读),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㈣为法理学、人权法学和司法学。出版《法律内在逻辑的基调演变》和《法学的魅影》两部著作。在《法学研究》《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全文转载或摘要近十篇。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中华读书报》等报刊上发表文章二十余篇。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项。曾荣获全国盯篇很好博士论文提名奖、中国法学会青年法学论坛一等奖、山东省社会科学很好成果奖二等奖、青年法学很好成果奖三等奖等奖项十余次。
目录
引言
第一章作为基本人权的适当生活水准权
一、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内涵与外延
二、适当生活水准权作为基本人权的论争
三、适当生活水准权作为基本人权的正面论证
第二章适当生活水准权的适当标准
一、适当生活水准权既有适当标准的解构
二、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标准的重构
三、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标准”的确定
四、适当生活水准权适当标准的法律规制
第三章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的资格识别
一、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资格识别制度的现状
二、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资格识别的法律程序
三、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资格识别的具体标准
四、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资格识别的完善
第四章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救济
一、适当生活水准权不可裁决性的谬误
二、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救济模式
三、适当生活水准权救济的基本原则
四、巴西健康权救济的实践经验
第五章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实现的整体反思
一、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际标准与权利主体
二、生存、贫困与中国的廉租房制度
三、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对弱势群体底层社会身份的建构
第六章特定人群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
一、老年人适当照顾权的实现
二、未成年人适当照顾权的实现
三、失地农民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
第七章适当生活水准权与反贫困
一、免于贫困权利的两个结构维度
二、中国反贫困政策中的贫困观
三、中国反贫困政策国际结构维度的缺失
四、中国反贫困政策国内结构维度的缺失
五、贫困国家免于贫困权利的实现机制
六、中国免于贫困权利实现的可能路径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主要研究了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性质、适当标准、权利主体的识别等基本问题。本书包括五章:靠前章系统梳理了理论界对于适当生活水准权的论述。第二章在对既有靠前标准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分析了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普遍性、适当性等问题。第三章对中国适当生活水准权权利主体资格识别的相关规定与做法进行反思。第四章分析了适当生活水准权是否具有裁决性、救济的基本模式和原则。第五章分析了老年人、未成年人、失地农民这些特定人群适当生活水准权的实现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改善建议。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