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边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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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邵玉婷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70858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8元
货号1202379073
上书时间2024-06-2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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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邵玉婷,1981年生,江苏盐城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在《东方法学》《民间法》《犯罪与改造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现为上海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副处长。主要研究领域:宪法学、行政法学、立法学。
目录
导论/1
章有前科公民被限制的基本权利/12
节前科及其法律效应/13
一、前科概念的界定与限定/13
二、前科的法律效应/16
第二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构造与分类/17
一、基本权利的辨析:公民权利、基本权利与人权的交织与剥离/17
二、基本权利的构造路径:规则与原则/19
三、基本权利的分类:置于公民—国家语境下/25
第三节有前科公民被限制的基本权利/29
一、对有前科公民自由权利的限制/29
二、对有前科公民政治权利的限制/33
三、对有前科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限制/34
四、对有前科公民多项基本权利的综合限制/38
五、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延展:前科株连限制/38
第二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制度及问题分析/42
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实证分析/42
一、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42
二、出狱后的生存状况/46
三、出狱后的权利保障状况/51
四、犯罪前科对个人生存和权益保障的影响/54
五、调查折射出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状况/57
第二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规范分析/60
一、立法的恣意导致权利限制失之过宽/60
二、行政权力运用的随意导致权利限制失之于乱/69
第三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定性分析/73
一、以“刑罚”为中心的刑法学认识路径/73
二、刑法学认识路径的反思/75
三、以“权力”为中心的认识路径/79
第四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比较分析/85
一、刑事立法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则确立/85
二、专门法案中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范/90
三、通过判例拿捏“限权”与“保权”的尺度/100
第五节聚焦与归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边界内涵/103
一、问题的聚焦:边界不清导致权力越界/103
二、基本权利的相对性与限制的必要性/103
三、基本权利限制的有限性及限制“边界”/105
四、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边界的基本内涵/108
第三章边界的一端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理性基础/110
节功能合理性:基于人身危险性的犯罪预防/110
一、有前科公民的人身危险性是权利限制的逻辑起点/110
二、预防犯罪的公共需求构成权利限制的公益基础/113
三、犯罪预测的不精准拓宽了权利限制的范围和程度/115
第二节效益合理性:增加犯罪成本的威慑设置/119
一、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119
二、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提高了犯罪的社会回归成本/120
三、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增加了犯罪人资源配置成本/123
第三节价值合理性:源于民众情感的现实表达/126
一、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是集体不安全感的体现/126
二、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是对人类报复本能的补偿/129
第四章边界的另一端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宪性控制/137
节平等保护:对基本权利限制底线的合宪性控制/137
一、平等在宪法上的内涵/138
二、平等保护对公权力的拘束/141
三、平等保护对于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146
第二节比例原则:对基本权利限制目的手段的合宪性控制/149
一、比例原则对公权力的规制/150
二、比例原则的价值在于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152
三、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比例原则审查/154
第三节信赖保护:对基本权利限制中权力运作效力的合宪性控制/161
一、信赖保护原则内涵/161
二、作为信赖保护基础的刑罚秩序安定/165
三、信赖保护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制/167
第四节法律保留:对基本权利限制形式的合宪性控制/170
一、法律保留原则的宪廓/171
二、法律保留的事项标准:如何进入法律保留视野/173
三、法律保留原则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合宪性控制/176
第五节权利限制的边界:为权力套上枷锁/178
一、道边界:“形式”边界/178
二、第二道边界:“目的功能”叠加边界/179
三、第三道边界:“目的手段”叠加边界/179
四、第四道边界:“目的结果”叠加边界/180
第五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边界的现实划定/181
节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创制/181
一、宪法层面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发掘”/181
二、法律层面公民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的完善/183
第二节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时间维度的合宪性控制/183
一、前科消灭的法律效果/184
二、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立法的完善/186
第三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部门立法完善/188
一、刑法中完善刑罚资格刑体系/188
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189
三、完善刑释人员权益保护立法/190
第四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宪性评判操作标准/191
一、考量犯罪、刑罚与权利限制的关系/191
二、考量行业准入要求与权利限制的关系/194
三、根据立法权限的范围设定宽严有别的阶梯化限制/194
四、考量罪名存废与权利限制必要性/194
结语:抹得掉的过去,看得见的未来/196
参考文献/198
后记/214
内容摘要
本书稿探讨的核心是有前科公民的权利问题。有前科公民权利,即是让犯过罪、受过罚的人再次承受否定性评价以及权利的和义务的增加。由于基本权利有关公民的人格尊严、人身财产和生存发展,在整个公民权利体系中居于很为核心和重要的地位,对有前科公民来说,基本权利的“痛感”尤为强烈。实践中出现的有前科公民就业权、社会保障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热点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研究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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