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马贵翔,原籍山西省岢岚县。1986年毕业干山西大学法律系,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诉讼法专业。1998年破格晋升法学教授。2005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兼任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程序、证据制度。
目录
《检察实务专家指导丛书》总序
导言:证据规则结构概述
一、刑事检察之证明标准
1.如何把握逮捕的证明标准
[主案例]林某故意伤害案
2.逮捕的证明标准不同于提起公诉的证明标准
[主案例]赵某强奸案
3.如何把握存疑不起诉中的证明标准
[主案例]杜培武故意杀人案
4.如何理解刑事再审中的“证据不足”
[主案例]顾某故意杀人案
5.存疑不起诉案件中的被害方可否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主案例]范某故意杀人案
6.口供补强规则如何把握
[主案例]严某等盗窃案
二、刑事检察证据之资格
7.智障人是否具备证人资格
[主案例]赵某强奸案
8.律师辩护意见应否向检察院开示
[主案例]陈某、马某故意伤害案
9.测谎结论可否作为证据使用
[主案例]刘某故意杀人案
10.勘验人可否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主案例]俞某、张某故意杀人案
11.新兴科学鉴定能否作为定罪证据
[主案例]黄钟钟等敲诈勒索案
12.个人秘密录制的视听资料是否具有刑事证据效力
[主案例]高某受贿案
13.纪检监察证据如何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
[主案例]夏某某强奸案
14.刑事诉讼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问题
[主案例]韩某某盗窃案
15.刑事诉讼中的瑕疵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
[主案例]侯某某运输毒品案
16.刑事再生证据的法律地位
[主案例]李某贪污案
17.行政证据的利用问题
[主案例]林某受贿案
18.文证审查意见书的证据效力问题
[主案例]李某医疗责任事故案
19.审计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主案例]李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20.全程同步录像的属性
[主案例]王某受贿案
21.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主体资格
[主案例]张某故意伤害案
22.鉴定人资格与鉴定结论证据能力、证明力
[主案例]张某故意伤害案
三、刑事检察证据之排除
23.转述证言是否具有证明力
[主案例]胡某、刘某盗窃案
24.未出庭证人证言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主案例]张某受贿案
25.在不同阶段的证人证言出现矛盾时如何采信
[主案例]石某受贿案
26.刑讯逼供由谁来证明
[主案例]张某、李某、王某爆炸案
27.被告人在庭审中推翻的以前的口供是否可用
[主案例]唐某、朱某抢劫案
28.品格证据的关联性
[主案例]陈某、高某强制猥亵妇女案
29.如何区别原件与复制件
[主案例]田某贪污案
30.如何区分证人证言的客观陈述和意见之间的界限
[主案例]黄某盗窃案
31.证人主观推测的证言应予排除
[主案例]陆某交通肇事案
32.多份鉴定结论如何选择
[主案例]何某故意伤害案
33.骨龄鉴定可用于认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
[主案例]刘某抢劫案
34.雷达测速记录作为证据的审查判断
[主案例]胡某交通肇事案
35.再审事由中的新证据如何认定
[主案例]段某故意伤害案
四、刑事检察证明规则
36.法律无明确规定的推定不能适用
[主案例]谢某交通肇事案
37.奸淫幼女案中推定明知的适用
[主案例]阿强强奸案
38.如何使用间接证据认定主要犯罪事实
[主案例]董某放火案
39.主要证据为言词证据时如何进行综合分析
[主案例]陈某强奸案
内容摘要
本书通过汇集全国特别是上海检察实务中遇到的重点、疑点和难点问题,结合案例,由法学理论专家和检察实务专家以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为依据,逐个分析解答,论述客观,依据充分,旨在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以厘清认识中的误区,排解实务人员的困惑,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书坚持以生动的案例和理性的思辨,力求走出一条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用科学理论指导检察实践,推进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探索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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