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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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郜名扬
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8232623
出版时间2023-10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8元
货号1203151266
上书时间2024-06-0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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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商法学博士,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政教研部讲师,主要研究领域:民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刑交叉(近期)。主持和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级、厅级等各类科研课题十余项,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
(二)国内研究
三、研究视角、方法和思路
(一)研究视角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思路
四、创新与不足
(一)创新
(二)不足
第一章 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内涵与现状
一、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内涵
(一)民事债权的内涵
(二)优先受偿的内涵
二、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现状
(一)民事债权优先受偿的现有规定
(二)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特点
第二章 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价值选择
一、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价值选择分析
(一)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价值选择的表述
(二)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价值选择的目的
(三)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价值选择的根据
二、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价值选择现状
(一)对价值冲突的成因重视不够
(二)对部分价值冲突未予解决
(三)对价值目标冲突的处理不够全面
第三章 与刑事财产责任并存之民事债权的优先受偿
一、财产刑、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正当化、合理化
(一)财产刑正当化、合理化
(二)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措施正当化、合理化
二、与财产刑并存之民事债权的优先受偿
(一)财产刑执行中的民事责任优先
(二)财产刑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三)破产程序中的民事债权优先受偿
三、刑事特别没收对民事责任优先原则的有限适用
(一)适用条件
(二)具体设计
第四章 与行政财产责任并存之民事债权的优先受偿
一、财产罚合理化
(一)罚款合理化
(二)行政没收合理化
二、与罚款并存之民事债权的优先受偿
(一)罚款执行中的民事责任优先
(二)罚款执行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三)破产程序中的民事债权优先受偿
三、行政没收对民事责任优先原则的有限适用
(一)适用条件
(二)具体设计
第五章 我国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的立法构建
一、实体法构建
(一)民法构建
(二)刑法构建
(三)行政实体法构建
(四)其他实体法构建
二、程序法构建
(一)民事诉讼法构建
(二)刑事诉讼法构建
(三)行政程序法构建
三、破产法构建
(一)扩展破产适用的对象
(二)确立公司,临界破产时董事申请破产义务
(三)完善破产分配制度
(四)完善破产撤销权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是指因债务人承担财产性公法责任将导致其债权人的民事债权不能或者不能全部受偿,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使民事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公法责任获得清偿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在民、商、经济法中有较多原则性规定,以《民法典》第187条所规定的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为集中体现,但缺乏可操作性。在刑事领域,司法解释将刑法中多个相关规定具体化为刑事执行参与分配制度,其效力范围比较有限,而在行政法领域则没有规定。不但如此,该制度已有规定之间还存在冲突。由于民事债权优先受偿制度横跨公私法域,因此必须从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强制法等多部门法着手展开制度构建。本文从价值论的视角,抽丝剥茧地分析该制度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度构建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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