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务指南与操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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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务指南与操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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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营 著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20759

出版时间2018-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1201701723

上书时间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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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刘营,律师,招标投标法律服务网创办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招投标专业委员会委员、多家培训机构不错培训师。
长期从事招标投标法律咨询、方案策划、实务培训、文件审查、制度设置和范本编制等服务活动,曾作为国家电网公司总部招投标事务专职法律顾问,常年为该公司提供招投标全过程法律服务,曾长期为北京市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华东电网公司、淮浙煤电有限公司提供招投标全程法律服务,曾为多家火电、风电、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公司提供招投标单项或多项法律服务。
在招投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巧与实践经验,曾服务的招标项目500多个,累计合同金额近3000亿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条【立法目的和依据】
(一)立法目的
(二)立法依据
【提示1】“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关系”。
【提示2】下位法与本条例的规定不一致的,归于无效。
【提示3】同一机关的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新规定优先于旧规定。
【问题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如何适用?
【问题2】不同机关制定的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如何适用?
【问题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如何适用?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
(一)工程建设项目范畴
(二)工程
【问题4】“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问题5】如果“拆除、修缮”的项目金额很小,必须依法招标吗?
(三)工程建设相关货物
【提示4】该款可作为《招标投标法》第3条“重要设备材料”的认定标准。
(四)工程建设相关服务
第三条【必须招标项目】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
【问题6】方案设计活动,必须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吗?
【提示5】《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也属于必须招标项目。
(二)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制定机关
【提示6】下位法无权改变必须招标项目的项目性质和项目种类。
第四条【行政监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一)国家发改委监管职能
(二)项目审核部门监管职能
(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
(四)财政部门监管职能
【问题7】哪个部门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问题8】哪个部门负责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监察部门监管职能
(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管职能
【提示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交易场所与电子招标投标】
(一)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技巧1】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费用由谁支付?
(二)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禁止非法干涉招标投标】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的审核】
(一)项目审批
【提示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
(二)项目核准
【问题9】“路条”属于项目核准程序吗?
(三)审批、核准的招标内容及项目范围
(四)通报程序
第八条【邀请招标】
(一)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范围
(二)邀请招标的条件
【问题10】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能够节省哪些费用?
(三)邀请招标的认定
【提示9】对于本条第2款的正确理解。
【提示10】如何理解第8条第2款中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不招标的情形】
(一)《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不招标情形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或者专有技术
【问题11】如何确定和专有技术的“不可替代”性?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问题12】母公司的项目,子公司能够独立完成的,可以不招标吗?
(四)已通过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技巧2】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如何投标?
【问题13】所有投资人都要具备“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的能力吗?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
【提示11】原项目中标人必须具备履行追加项目的能力。
【技巧3】如何选择原项目中标人?
(六)招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问题14】不招标是否需要审批或者认定?
【提示12】部分部门规章中的不招标条件已经修改。
……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投诉与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附录1 《招标投标法》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款对照表
附录2 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汇总表
附录3 常用规范性文件重新招标情形汇总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刘营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务指南与操作技巧(第3版)》主要介绍《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务与操作技巧,具有三大突出特点:
1.实务操作性强。在解读法律条款的基础上,通过【提示】、【问题】、【技巧】的形式,循循善诱地指导读者了解每一条款隐含的实务问题,通过解答这些实务问题,使读者全面掌握每一条款内涵和外延,提高用户应对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2.语言简练、图表清晰、方便阅读。在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基础上,用浅显易懂、简明扼要文字进行梳理、汇总、比较,说明了复杂的法律关系。
3.热点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对于一些热点问题、疑难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思考。如关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法律适用与衔接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当的法律后果、标段划分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与异议衔接问题、投标保证金问题、总承包招标问题、重新招标问题、招标投标活动无效认定及处理的问题、行政监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问题等,使该书技术含量更加充实。
该书在写作方法上充分尊重用户体验(读者体验),使用户在面对层出不穷的实务问题时,能够做到胸有成竹、底气十足。

精彩内容
序这是一本讲授《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实务操作技巧的书。长期以来,我有一个心愿——将多年积累的招标投标法实务操作技巧形成文字,传授给读者。但苦于工作繁忙,时间不允许,加之当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尚未颁布,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范文件多如牛毛,有些知识点的规定相互矛盾,极易造成适用的紊乱,无法在一部书中安排妥当。于是,我一直将这份心愿深埋心中,苦苦等待。终于,2011年12月20日,时任国务院签署第613号国务院令,颁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于是我推掉了许多律师工作,废寝忘食、潜心研究该条例的内容,经过几个月的不懈努力,形成了本书的稿。为了检验稿的内容,同时也为更大范围地收集写作素材,我根据书稿编写了课件和教材,应邀在十几次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贯和培训班上讲解,受到学员的极大肯定。根据学员的反馈意见和相关信息,我充分完善了稿内容,形成了第二稿。此后,为了提高书稿的可读性和指引作用,我又对书稿的一些知识点进行了汇总整理,绘制了大量图表文件,包括前附图3个、内容图13个、内容表14个以及附录表3个,最终形成了第三稿,也就是读者手中拿到的这本书。可以说,我为本书的编写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之所以如此,就是想向读者奉献一本内容翔实可读、结论非常不错可靠、实务可操作性强、能够指导工作的好书,并且相信,这本书做到了。总体而言,本书有以下3个突出特点:1实务可操作性强本书的初衷是为了指导实务工作、传授操作技巧,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点,本书在解读法律条款的基础上,通过【提示】、【问题】、【技巧】的形式,循循善诱地指导读者了解每一条款可能隐含的实务问题,通过解答这些实务问题,使读者全面掌握每一条款的内涵和外延,提高读者应对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2语言简练、图表清晰、方便阅读本书虽然是对法律规定的解释和说明,但是并没有照抄照搬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而是在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的基础上,用浅显易懂、简明扼要的文字梳理、汇总、比较、说明复杂的法律关系,尽量将法律关系图表化、符号化,对于问题的分析,尽可能言简意赅,不说废话,方便读者阅读、记忆。3热点疑难问题深入分析虽然用语简练,但是这并不代表本书内容肤浅、流于表象。对于一些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我也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和思考,有些甚至独立成文予以发表,然后将成熟的结论写入本书中,例如,关于《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法律适用与衔接问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当的法律后果、标段划分问题、优选限价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与异议衔接问题、投标保证金问题、总承包招标问题、重新招标问题、招标投标活动无效认定及处理问题、行政监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问题等,使本书的技术含量更加充沛。总之,本书在写作方法上,就是要尊重用户体验(读者体验),使读者熟读本书后,明显感觉到实务操作技能的提升,在解决层出不穷、形形色色的实务问题时,能够做到胸有成竹、底气十足。鉴于笔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有错误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笔者联系方式:ly@zbtbwcom;手机:13341088818。刘营于北京寓所2018年3月28日导读为了尊重用户体验(读者体验),提高阅读效率,本书在写作方法和体例安排上作了若干的尝试:首先,目录方面,本书除了详细地列出指引所有主要内容条目的“总目录”外,还为所有的内容图和内容表制作了“图目录”和“表目录”,方便读者查找和阅读。其次,对于一些统领全文的图表,如“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关系图(前附图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图(前附图2)”“招标投标时间节点与澄清异议期限图(前附图3)”,本书将其作为前附图,置于导读之后、总目录和正文内容之前,使读者在正式阅读正文内容前,对一些贯通全文的重要内容有一个宏观的、整体的认识。再次,具体条款的解读方面,本书作了一些符号化的安排。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二)。”其中,条款编号后的“【】”标注了该条款的主要内容,即“【立法目的和依据】”是指条是关于本条例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方便读者阅读和记忆。条款原文中的“(一)”“(二)”将原条款进行了分割,每一个序号前的条款内容对应正文部分相应序号后的解读内容,也就是说,正文中“(一)立法目的”后的整段内容是对“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一)”中序号“(一)”前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详细解读;“(二)立法依据”后的整段内容是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二)”中序号“(二)”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的详细解读,读者在阅读条款原文时,如果遇到困惑,可以根据“()”中的序号,对应查找正文内容,很好便捷。另外,本书在解读法律条款的基础上,通过【提示】、【问题】、【技巧】形式,循循善诱地指导读者了解每一条款可能隐含的实务问题。其中,【提示】是对一些需要读者关注的问题进行的说明,本书中包含70处【提示】;【问题】是条款中推导出的实践中极有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解答,本书中包含85处【问题】;【技巧】是笔者总结的实务操作窍门和方法,本书中包含49处【技巧】。读者也可以根据“总目录”的指引,快速查找感兴趣的【提示】、【问题】和【技巧】进行阅读。最后,本书汇总整理了“《招标投标法》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条款对照表(附录1)”“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汇总表(附录2)”“常用规范文件重新招标情形汇总表(附录3)”,作为附录,置于本书末尾,供读者参考使用。对于一些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本书也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这些问题包括:1工程建设项目的认定条件及其范畴,见第2条;2必须招标项目的认定条件和范围,见第3条;3行政监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见第4条;4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不当的法律后果,见第13条;5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见第18条;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问题,见第21条;7招标文件异议的提出、答复及与澄清修改的衔接问题,见第22条;8标段的划分问题,见第24条;9投标保证金的问题,见第26条;10优选投标限价问题,见第27条;11总承包招标问题,见第29条;12两阶段招标问题,见第30条;13联合体投标问题,见第37条;14否决投标的法定情形,见第51条;15重新招标情形的汇总与比较,见第55条;1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问题,见第57条;17禁止违法分包和转包问题,见第59条;18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责任概况,见法律责任概况内容;19招标投标活动无效的认定及处理的问题,见第82条;20《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法律适用与衔接,见第84条。读者如果对于上述问题感兴趣,可以按照指引直接查找相关内容,仔细浏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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