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纪事本末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214.6
5.5折
¥
390
全新
库存12件
作者(宋)袁枢 撰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9787101127935
出版时间2018-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0元
货号1201650221
上书时间2024-05-3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袁枢(1131~1205),中国南宋史学家。字机仲。建州建安(福建建瓯)人。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进士,历任温州判官、严州教授、太府丞兼国史院编修、大理少卿、工部侍郎兼国学祭酒、右文殿修撰、江陵知府等职。他晚年喜易,著有《易学索引》、《周易辩异》等书。
目录
前记
通鉴纪事本末叙
第一卷
三家分晋
秦并六国
豪桀亡秦
第二卷
高帝灭楚
诸将之叛
匈奴和亲
诸吕之变
南越称藩
七国之叛
梁孝王骄纵
第三卷
汉通西南夷
淮南谋反
汉通西域
武帝伐匈奴
武帝平两越
武帝击朝鲜
武帝惑神怪
巫蛊之祸
燕盖谋逆
第四卷
霍光废立
赵充国破羌
匈奴归汉
恭显用事
成帝淫荒
河决之患
第五卷
丁傅用事
董贤嬖幸
王莽篡汉
光武中兴
第六卷
光武平赤眉
光武平渔阳
光武平齐
光武平陇蜀
楚王英之狱
马后抑外家
窦氏专恣
西域归附
第七卷
两匈奴叛服
诸羌叛服
鲜卑寇边
嬖幸废立
梁氏之变
第八卷
宦官亡汉党锎之祸董卓之乱
黄巾之乱
韩马之叛
袁绍讨公孙瓒
第九卷
曹操篡汉
孙氏据江东
刘备据蜀
第十卷
第十一卷
第十二卷
第十三卷
第十四卷
第十五卷
第十六卷
第十七卷
第十八卷
第十九卷
第二十卷
第二十一卷
第二十二卷
第二十三卷
第二十四卷
第二十五卷
第二十六卷
第二十七卷
第二十八卷
第二十九卷
第三十卷
第三十一卷
第三十二卷
第三十三卷
第三十四卷
第三十五卷
第三十六卷
第三十七卷
第三十八卷
第三十九卷
第四十卷
第四十一卷
第四十二卷
内容摘要
袁枢撰的《通鉴纪事本末(共12册)》42卷,是将《资治通鉴》中所记载的1360余年间的重大史事,归纳为两百余个题目,从“三家分晋”开始,至“周世宗征淮南”结束,全书脉络清楚,每事首尾明晰,可以省去不少翻检之劳。此书开创了纪事本末的体裁,对于史料的整辑、排比之功值得肯定。本书以宋宝祐五年的大字本为底本,加以校点分段,以便阅读。
精彩内容
通 鉴 纪 事 本 末前记通鉴纪事本末四十二卷,宋袁枢撰。枢字机仲,建州建安(今福建建瓯县)人,生于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卒于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孝宗初,试礼部词赋第一,调温州判官,后为礼部试官。乾道九年(1173),出为严州教授,通鉴纪事本末就是在这个时期编纂的。嗣任太府丞兼国史馆编修官,累迁工部侍郎兼国子祭酒,知江陵府。本书共分二百三十九个题目,始于三家分晋,终于世宗征淮南,总括了一千三百六十余年的“治乱兴衰之迹”。纪事本末的形式,由来已久。我国最早的史籍尚书,就有若干篇是记事之首尾的。自左传以后的编年体史书,多以纪事本末体作为补充的形式,以济编年之有时而穷。但纪事本末之成为一种独立的体裁,是从袁枢这部书开始的。清代史学家章学诚说它有“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的好处(文史通义书教下),是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的。明清两代仿照这部书的续补之作继起不绝。现在历朝的纪事本末已经连续起来,可以从远古一直通到清末。袁书所依据的资治通鉴,是一部长达二百九十四卷的编年体通史,向以取材宏富,记事详明,文字洗练,为历来学者所推许。但作者是站在汉族统治者的立场来修史的,用意在于以史为鉴,求有资于“治道”,其最终目的乃是巩固封建政权的统治。所以记载历代王朝和邻国的关系,就不能不是大国主义的态度;对于兄弟民族的历史,不能没有歪曲;描述反抗统治者的农民起义,也不能不是站在敌对的立场。并且它记事的重心在“治乱之迹”,对于经济制度的因革,则语焉不详,至于文化史的发展嬗变,谈到的更少。袁书把通鉴中一千余年间的大事,归纳成二百多个题目,全书脉络清楚,每事首尾明晰,省去读者不少翻检之劳,它对于史料的整辑排比之功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它取材全据通鉴,袁枢自己没什么增补,连原文也不大更动。由于袁书是以事为纲,把同类材料都抄撮在一起,通鉴中的大国主义、大汉族主义和敌视农民起义的思想观点显得更为突出。加以编者在标题的用字上,是有意识地在表示褒贬,例如对于封建王朝和邻国之间的战争、汉族统治者和兄弟民族之间的战争,往往用“讨”、“平”一类的字样,对于农民起义,多称为某某之乱,就使得本书维护汉族封建统治的色彩愈加鲜明。这里正反映出,袁枢的历史观绝不比通鉴的作者司马光有任何进步之处。至于本书的立题,也说明编者的识见并不高明。固然,纪事本末体和编年体有所不同,袁枢不可能把通鉴所有的史实囊括无遗,但是像府兵、漕运、土地制度之类的重要问题,通鉴里不是没有记载,而我们在纪事本末中却找不到这样的专题。因此,以史实来说,袁书也只是记述了“治乱兴衰”的表面现象,就连与“治乱”密切相关的某些制度措施,也没有能提供多少资料。二本书淳熙三年(1176)初刊于严州郡学,世称宋小字本。宝祐五年(1257),赵与以严州本字小且讹,又改用大字重刻于湖州,此即所谓宋大字本。两种宋本皆存。大字本的书板明初尚存南监,所以印本更多些。明末张溥曾就袁书加上自己的“论正”,晚清江西、广雅等书局诸本皆据张溥论正本刊刻。宋大字本商务印书馆曾据以影印,列入四部丛刊。由于这个本子比较接近原书面貌,即用为底本,校点分段。通鉴是袁书所据的蓝本,因此曾取胡克家本通鉴对校一过。发现歧异,并就北京图书馆所藏宋小字本参校。大字本误而小字本不误者,迳行改正。凡两本皆误,据通鉴校改处,都加有方圆括号:方括号表示增,仍用大字;圆括号表示删,用小字排印。限于水平,错误恐所难免,希望读者随时指正。顾士铸一九六三年九月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