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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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永前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27465
出版时间2016-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1392534
上书时间2024-05-2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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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涂永前,湖北武汉人,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老师的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老师指导的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下半年将入职中国人民大学。主要研究兴趣领域为:侵权法,金融法,公司法、法律经济学,法律英语等。主持的研究项目有: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问题研究》、司法部一般项目《新型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及其法律构建研究》、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境外上市公司证券侵权损害赔偿》,另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一般项目各一项。曾为中国政法大学长安公证奖学金三等奖获得者、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二等奖获得者、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北京地区法学奖学金评选活动“提名奖”获得者。
目录
第一章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所涉及相关概念、特征及现状
第一节与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有关的概念及特征
第二节毒物致害侵权的特征
第三节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的现状
第二章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类型之产品毒物侵害侵权
第一节产品毒物致害侵权的历程
第二节产品责任
第三节产品的概念与范围
第四节产品缺陷及其种类
第五节茶品责任抗辩
第六节产品责任之发展风险抗辩
本章小结
第三章潜伏性毒物致害侵权类型之环境毒物致害侵权
第一节环境毒物、环境污染及特征概述
第二节环境污染致害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
第三节环境污染致害侵权的抗辩事由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该书为作者博士论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获得第四届佟柔民商法很好博士论文奖毒物致害侵权与各种形式的人类活动密切相关,涉及到消费品、废物处理以及工业活动,这一点通过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诸多药害、职业环境致害以及环境污染致害等情形即可见一斑,这些活动都有可能导致毒物致害侵权责任。每种类型的活动通常都包括更多特定的具体类型。在产品销售领域,比方说药品、化学品、杀虫剂、工业材料以及所有的消费品都会导致毒物致害侵权责任。目前,在国外,药品领域所引发的毒物致害侵权诉讼包括己烯雌酚、达康盾、白喉、百日咳、破伤风混合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以及本涤汀等;在化学品领域则涉及到苯、铅、多氯联苯以及三氯乙烯等有毒化学物质。在工业活动领域,涉及很多的工业材料诉讼是石棉诉讼。在过去,消费品不是诉讼的主要源头,但是近些年来,在毒物致害侵权领域,烟草诉讼势头正劲,在美国尤其如此。 毒物致害侵权是指那种使他人接触到毒物从而致人健康受到不法损害的侵权行为。由于毒物的毒性各不一样,毒物致害侵权案件中的伤害可能会是“急性的”,即刻就会出现症状的,这种侵权行为与普通的人身伤害侵权行为没有太大差别,比方说皮肤接触致命毒物或者灼伤所产生的伤害就是急性的,其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很好容易进行确定。但是,一般来说,毒物致害侵权诉讼中所涉及的伤害通常都是具有潜伏性的严重疾病,比如癌症,或出生缺陷,这些伤害可能会在受害者接触毒物之后经过多年累积发展,很终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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