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与社会 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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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斐迪南·滕尼斯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80894
出版时间2020-06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98元
货号1202633108
上书时间2024-05-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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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第四版和第五版前言(附第三版前言摘录)
第六版和第七版前言
第八版前言
第一卷关于主要概念的一般规定
主题
第一章共同体的理论
第二章社会的理论
第二卷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
第一章人的意志的诸形式
第二章对二元对立的阐释
第三章经验的意义
第三卷自然法的社会学基础
第一章定义与命题
第二章法中的自然物
第三章相互关联的意志的诸形式――公社与国家
附录结论与展望
索引
附录1共同体与社会――文化哲学的原理,1880/81年手稿
附录2《共同体与社会》第三版前言
附录3《共同体与社会》第八版(1935年)前言手稿
附录4重要概念的译法说明
附录5滕尼斯生平及大事年表
内容摘要
《共同体与社会》如同标题明确呈现的那样,本书最鲜明的特征莫过于它采取了二元对立的结构、围绕着“共同体”(Gemeinschaft)与“社会”(Gesellschaft)这对彼此相对的概念展开讨论。本书的主体部分由三卷组成,依次是“关于主要概念的一般规定”(共同体的理论与社会的理论)、“本质意志与抉择意志”、“自然法的社会学基础”,它们分别从三个方面揭示了“共同体”与“社会”之间对立的意涵:第一卷在社会学的层面上刻画了两种人类结合的关系形态以及它们各自形成的共同生活秩序;第二卷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对应上述两种共同生活类型的个体心理事实与原理;第三卷则透过法学和政治哲学的视野解读了两种关系类型背后的规范以及共同生活的法权基础,其中又包含了双重的自然法脉络:重是私法层面的“共同体”或“社会”内部的人与人(“人法”)、人与财产(“物权法”)之关系的诸规范;第二重则是公法层面的、作为整体的共同体与社会为了维持自身所形成的法权秩序(“公社”与“国家”)。
主编推荐
本书于1887 年第一次印刷,1912 年再版,至 1935 年重印达八次之多。这本书使他获得了很大的声誉。其在社会学上的贡献最主要的是用二分法的概念,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地概括出共同体与社会这两种类型。本书的基本思想和概念,至今对于社会学仍然有很深刻的影响,是社会学的经典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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