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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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龚大春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82200
出版时间2018-04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元
货号1201699648
上书时间2024-12-0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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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龚大春,男,三江学院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刑法和证据法学,在学术和实务类期刊发表各类论文30多篇,办理各类案件500多件。
目录
序
章 举证责任概述
节 举证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
第三节 主张与举证责任
第二章 待证事实
节 待证事实的形成
第二节 待证事实的双层结构
第三章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根据
节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概述
第二节 “公正”和“效益”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主观根据
第三节 证据的本质和分布规律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客观根据
第四章 证据的本质
节 证据本质的有关表述和评析
第二节 证据的本质是信息
第三节 证据信息的特殊性
第五章 证据分布的基本规律
节 证据分布规律的概念
第二节 证据分布规律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证据分布的基本规律——行为控制规律
第四节 待证事实与行为控制规律
第六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
节 程序价值对举证责任分配的要求
第二节 行为控制规律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作用
第三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
第七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运用
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
第二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
第三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
第四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在几个新热点问题中的运用
第五节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局限性
第八章 现行主要举证责任分配学说评析
节 规范说评析
第二节 危险领域说评析
第三节 利益衡量说评析
第九章 我国现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节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第十章 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的立法模式
节 现行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立法模式评析
第二节 统一立法模式的基本路径
第三节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统一立法示例与说明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然而,诉讼中关于举证问题十分复杂,不是这个原则能简单概括的。龚大春著的《举证责任新论——控制者自证其当原则》,书中的逻辑起点是司法实践,是出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作者认为证据的本质是信息,也初步论证了行为与证据的关系,认为行为和行为对象的控制者一定是证据的控制者,并提出了行为领域的概念。在此基础上,作者得出了行为或行为对象的控制者应当证明其行为的正当性的初步结论,认为这应该是举证责在分配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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