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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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明瑞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53751
出版时间2018-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1201660907
上书时间2024-09-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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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郭明瑞,1947年9月出生于山东招远的一个小乡村。1966年值高中毕业之际,“”爆发,高考中止,于1967年回村务农。1969年3月至1975年4月在部队服役。退伍后在农村中学任民办老师。1977年恢复高考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于1982年1月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8月为支援烟台大学建设和解决“两地分居”,调人烟台大学。
198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1995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1985年晋升讲师,1988年晋升副教授,1992年晋升教授。曾任烟台大学校长。长期致力于民商法研究,现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11年9月至2017年9月被山东大学特聘为人文社科一级教授。
目录
绪论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三、民法的法典化与民法总则
本论
章 基本规定
一、民法的立法宗旨和依据
(一)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三)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
(四)弘扬社会丰义核心价值观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二)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与功能
(二)私权神圣原则
(三)平等原则
(四)自愿原则
(五)公平原则
(六)诚信原则
(七)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八)绿色原则
四、民法的法源
(一)法律
(二)习惯
五、民法的适用规则
(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二)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三)例外规定排除一般规定
(四)具体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
六、民法的效力
(一)民法的空间效力
(二)民法的时间效力
第二章 自然人
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终止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
(四)自然人生死时间的证明
(五)自然人出生前即胎儿利益的保护
(六)自然人死亡后的利益保护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七、监护的终止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一)宣告失踪的含义
(二)宣告失踪的条件
(三)宣告失踪期间的起算
(四)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确定
(五)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职责
(六)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
(七)失踪宣告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一)宣告死亡的含义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顺序
(四)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日期
(五)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六)死亡宣告的撤销
……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组织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十一章 附则
附录
内容摘要
编纂民法典,是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实现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宣传、学习、贯彻、执行《民法总则》,是传播私法精神,增强权利意识,事关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社会主义发展需求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事。《民法总则通义》,正是为适应这一需求而写作。
郭明瑞著的《民法总则通义》绪论阐述了民法的含义、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以及《民法总则》与民法典的关系,本论则以《民法总则》的立法体例为线索,按照《民法总则》的章节,根据民法的理论体系、制度原理和作者研习民法的心得体会,对《民法总则》的条文从法解释学的角度予以逐条阐明。全书语言简明通俗,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解读:既可引导社会一般大众阅读理解《民法总则》的需求,又能满足法律人精要学习民法总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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