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责任原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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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德武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4982
出版时间2022-06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06元
货号1202669698
上书时间2024-08-0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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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德武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不错合伙人。本科学医,硕土从法,外(骨)科副主任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律师各十余年。主要执业领域: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及医药卫生。
目录
第一章 中国医疗损害责任立法及司法
第一节 《民法典》中侵权责任之医疗损害责任
一、《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定义及特征
二、医疗损害责任之知情同意权条款
三、医疗损害责任之注意义务违反
四、医疗损害责任之抗辩
五、医疗损害责任定义的沿革
第二节 医疗事故责任当前适用及与医疗损害责任的异同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现时作用有且只有行政追责
二、医疗事故责任
三、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的异同
四、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损害责任的不同适用范围
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应废止
第三节 医疗纠纷的解决路径
一、医患双方自愿协商路径
二、申请人民调解路径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章 医疗损害鉴定
第一节 医疗损害鉴定的历史演进
一、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二元化格局
二、医学会、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损害鉴定及医疗事故鉴定三元化
三、医学会及司法鉴定机构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格局
四、《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确立的诉前医疗损害鉴定
第二节 无鉴定则无司法裁判
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对鉴定及其意见存有重大依赖
二、鉴定意见依法仅是证据
三、医疗损害鉴定意见的司法适用
第三节 《民法典》中医疗损害鉴定概念的提出及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合法性尚待确认
一、概念的提出
二、合法性尚待确定
第四节 医疗损害鉴定的特征
一、鉴定主要由人民法院委托
二、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人员要求
三、医疗损害鉴定的内容
四、医疗损害鉴定二次鉴定比例高于其他民事案件鉴定
第五节 医学会进行鉴定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演进及优劣
一、医学会进行鉴定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互相交织
二、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法律规制和评价
三、医学会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应优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
第六节 医疗损害鉴定标准之当时医疗水平说
一、概述及来源
二、立法及司法说明
三、注意义务违反是认定是否存在过错的一般性或抽象标准
四、“当时的医疗水平”是全国通行标准
第七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范的医疗损害鉴定
一、涉医疗损害鉴定的规范内容
二、医疗损害鉴定特征
三、条例规范的医疗损害鉴定不同于诉讼中医疗损害鉴定
四、条例规定的医疗损害鉴定的配套规范
第八节 上海市医疗损害鉴定实务
一、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一元化时期
二、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一元化时期
三、医学会与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二元化时期
……
内容摘要
本书内容分为理论及实务两部分,理论部分重点研究和阐述医疗损害责任原理,包括中国医疗损害责任立法及司法、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责任赔偿及医疗损害责任的比较研究。实务部分均系笔者从法以来亲自代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每个案例均以诉争由来、医疗损害鉴定(包括诊治概要、代理人鉴定陈述、被告抗辩、鉴定分析说明及鉴定意见)、法院裁判、案例分析等板块完整呈现相关内容,力求使读者全景式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司法实践。
主编推荐
适用性强:通过诉争由来、诊治概要、鉴定及分析、陈述与抗辩、裁判与分析等将医疗损害责任司法实践予以全景呈现深度辨析:就医疗责任原理、医疗损害鉴定、损害责任赔偿、纠纷解决路径、相关行业规定等进行深度研究及辨析涉及面广:本书内容与案例涉及医疗损害责任之违法违规、违反注意义务、侵害知情同意权、与医疗产品责任相关损害等诸多类型;既包括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也包括法医临床鉴定等内容实用:作者医学和法学结合的教育背景和多年执业经验,使本书能够将医学与法学、医疗损害责任法学原理及司法实践进行深度融合并清晰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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