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法律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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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红星 等
出版社重庆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8925846
出版时间2021-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5元
货号1202506487
上书时间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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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章 权力的解构与重构:社区共管的法律性质分析
一、社区利益的正当性:社区共管的实体权利基础——人权保障视角的阐释
(一)尊重与保障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村民的生存权
(二)尊重与保障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村民的发展权
(三)尊重与保障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村民的财产权
二、社区参与的应然性:社区共管的程序权利基础——参与权的法理解析
(一)“传送带”失灵:国家管理视角的公众参与正当性
(二)公民利益保护:社会权利视角的公众参与正当性
(三)软法之治:多元法律视角的公众参与正当性
三、权利重构下的社区共管:新程序主义
(一)法律的限制
(二)新程序主义
(三)相对法律领域的自治
四、合作语境下的社区共管:传统管制模式的变革
(一)合作行政:管制模式变革
(二)环境合作原则或环境民主原则:环境管理需要合作
(三)社区共管:合作环境管理的结晶
(四)合作的实效展望:社区共管能够兼顾环境公共利益与经济私益
第二章 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一、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的法人属性
(一)“法人”的内在规定性
(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的法人属性
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的新型法人属性
(一)公法和私法划分是法人分类为公法人与私法人的基础
(二)公法人和私法人划分
(三)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属于新型法人类型
(四)社团法人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的社团属性
三、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行为侵害的法律救济
(一)对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成员资格异议的救济
(二)对社区工作目标及规划、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等侵害社区、社区居民利益的救济
(三)对与社区共管委员会参与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违法侵害社区、社区居民合法利益的救济
(四)对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犯罪行为的法律救济
(五)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委员会犯罪的主体适格问题
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的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
一、共管委员会的设立
(一)共管委员会与行政权力机构的关系
(二)共管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
(三)共管委员会的层级
(四)共管委员会的设立模式
(五)多层级共管委员会的设立困境
(六)各层级共管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
第四章 社区共管制度与传统管理制度的法律碰撞与协调
第五章 弹性思维下的社区共管:从权利失衡、利益失衡到合作管理、利益共享
第六章 社区共管配套法律制度:环境公众参与、生态补偿
第七章 域外法治借鉴:国外的国家公园社区共管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该书借助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将社区共管的法律机制分为内部结构与外部运行两部分。社区共管的法律性质、法律地位、权力结构、利益分配是社区共管法律机制的内部结构,是社区共管自我存在的法律制度基础,是外部运行的内在逻辑基础。“社区共管与传统管理制度的法律碰撞与协调”分析了社区共管在外部运行时的法律效力,其涉及社区共管与传统管理之间的目的冲突、去法化与重新法治化的法律冲突、分工与协作下的共管事务范围及法律效力认同等。“当地社区村民权益保护的不足与应对”分析了社区共管外部运行的功效,使社区村民从权利、利益失衡到利益共享,达到了协调保护社区村民合法的实体权益与生态利益的法律目标。任何法律制度都不是孤立地在真空中运行,它需要相应的制度基础。社区共管的运行需要公众参与、生态补偿等配套制度基础。同时,社区共管的内部法律结构建构与外部运行还需要借鉴吸收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域外法治正是社区共管建构可资借鉴的重要外部资源。该书通过重点建构社区共管的内部法律结构、论证社区共管的外部法律效力与外部功效、分析社区共管的配套制度基础与可资借鉴的域外法治资源,实现了研究体系的优化。该书借助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将社区共管的法律机制分为内部结构与外部运行两部分。为了应对当地社区村民实体性合法权益保护不足的现状,该书从程序性权利入手,通过重构参与权利,建构共同决策机制,将实体利益融入民主自决程序,从而间接达到权益保护之目的。同时,由于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解构与重构了自然保护区的国家管理权力,涉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复杂关系,因此,该书从多维的研究视角对相关法律机制的建构进行了分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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