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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俘营的"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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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媛媛 侯志强 何天义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61513

出版时间2019-06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8元

货号1201896849

上书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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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何天义,1946年生,1963年参加工作,1966年应征入伍,在部队从事新闻、文化、宣传工作。1985年从部队转业,在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从事党史、抗战史研究,曾担任石家庄市委党史研究室征集处长、石家庄市党史研究会会长、石家庄市政协文史委特聘委员、河北省党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参加编著的党史书刊有《太行峰火燃石门》《冀中区在石门的地下斗争》《在特殊战线上》《丰碑耸立大石桥》《解放石家庄》《黎明的石家庄》《有名将帅杨成武在河北》《共产党石家庄历史》《河北省志.共产党志》等20余卷。为从事日军侵华罪行及战争遗留问题研究,1995年4月提前离岗,联合民间力量组建了日本侵华战争遗留问题民间研究网何天义研究室,并被河北省社科院历史所、河北抗战史学会聘为特邀研究员,后参加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曾任常务理事。在这期间,参加了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河北社科院组织的“日本侵略华北罪行研究”,并同旅日旅美华侨及中国人强制连行思考会(东京)、悼念亚太地区侵略战争殉难者铭心会(大阪)、中国近代口述史学会(纽约)、纪念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联合会(纽约)合作,进行了二战战俘劳工口述史料抢救,走访征集了1500多位受害者的资料,打印《战俘劳工访谈录》1000多份、500多万字,为400多幸存者录制了音像资料,征集复印有关档案报刊资料约几千万字、图书上万册、图片数千张、光盘5百多张。为帮助战俘劳工向日本讨还公道,还帮助战俘劳工建立了中国被掳往日本劳工联谊会,被聘为首席顾问,并为劳工联谊会编印《劳工通信》(2001年至2011年)共208期,进行了长达20余年的民间对日索赔活动。参加编辑编著的抗战类书刊、电视片主要有:1、主编《日军枪刺下的中国劳工》资料及研究丛书(四卷本)新华出版社1995年8月版。2、编著《石门春秋》花山文艺出版社1995年8月版。3、主编《日军侵华暴行(靠前)学术研讨会文集》新华出版社1996年9月版。4、主编《二战掳日中国劳工口述史》(五卷本)即:齐鲁书社2005年7月版。5、编著:《强制劳动——侵略的见证 死亡的话题》 中华书局2005年7月版。6、副总主编:《日军侵略华北罪行档案》(十卷本)其中主编:第七卷《集中营》第八卷《奴役劳工》 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版。7、副主编:《日本侵略华北罪行史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9月版。8、主编:《地狱证言——抗战时期被强掳赴日中国劳工的血泪口述》(选编本)香港利文出版社2005年12月版。9、编著:《亚洲的奥斯威辛—日军侵华集中营揭秘》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年7月版。10、主编:《日军侵华集中营—中国受害者口述》大象出版社2008年6月版。11、编著:《华北抗日战争史》部第5卷《七七事变追溯》河北人民出版社2012年7月版。12、编著:《日军侵华战俘营总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8月版。13、撰稿:《特别挺进队》4集党魂情侦故事片,石家庄电视台等单位摄制,石家庄电视台1991年播出,河北电视台1992年6月播出。14、总撰稿:《不应忘却的历史—日军虐杀中国战俘罪行录》10集电视文献纪录片,南京电影制片厂等部门2005年8月拍摄,中央电视台播出。 与此同时,在靠前外学术会议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有《日本侵略者强掳虐待中国劳工的真相》《东京审判的反思》《加强日本侵华战争遗留问题研究》《论日本侵华战争及战俘问题》《追究战争罪责没有时效》《战争遗留问题与中日关系》《论日军在中国建立的战俘劳工集中营》等40余篇。

目录
一、团歌低徊战俘营二、 活跃在冀中的抗三团1.挺进敌后的“抗大”2.抗三团路西整编3.在冀中艰难办学三、 抗三团的反“扫荡”1.反“扫荡”动员2.团直次被合围3.团直第二次被包围4.血与火的洗礼5.战场之外的考验四、战俘营的特别支部1.特别支部的酝酿2. “六月特支”的成立3.特别支部的整合4.魔窟之中谁家天下5.“什么叫鬼子?”6.团结互助度死生五、阜新新邱暴动1.北上的闷罐车2. 阜新八大矿3.“新邱特支”的诞生4.矿工的血泪史5.电狗示众6.何去何从?7.电网上冒出蓝火花8.血染矿山六、海州工人辅导所1.矿工的坟墓2.追查和审讯3.漫长的寒夜4. 可爱的“小机灵”5. 狗吃人与人吃狗6. “采炭报国”7.难友的心意8.正义的感召七、燃烧的矿山1.怒惩“黑狗子”2.太平矿“第六大队”3.变大出炭为少出炭4.歌声和标语5.塞北支部6.“十月特支”八、 从“南满”到“北满”1.所谓“北边振兴计划”2.从高德到虎林3.从太平矿到兴凯湖4.从“北满”再到“南满”九、“抗三”“特支”在本溪1.本溪湖煤矿的特殊工人2.共产主义领导小组3.惩治恶监工4.献身共产主义的勇士5.在战火中重生6.茨沟矿的秘密支部7.本溪辅导工人的暴动

内容摘要
战俘是战争的产物,战俘集中营是战俘的管理机构。华北是日军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的爆发地,是日军侵华的重灾区,也是八路军抗日的主战场。因为日军对共产党八路军的敌视,日军在中国建立的战俘劳工集中营,数设在华北,日军强掳的战俘劳工华北人数也很多。据学术界近年的调查分析,日军在华奴役的劳工、民工约3000多万,其中从华北强掳到伪满洲国、伪蒙疆、华中各地的劳工近1000万。日本在中国大陆设置的战俘劳工营约有100多处,使役中国战俘充当劳工约有100多万人,其中三分之二在华北,仅从华北押往东北的战俘约30万。在掳往日本本土的4万劳工中,华北就占92%,其中战俘约占2万,而石家庄集中营的战俘就占了1万。 日军侵华战争暴发后,中国工农红军大学改名为抗日军政大学。后转移到华北前线办学抗日,抗大二分校进驻晋察冀根据地,1942年5月抗大二分校第三团在冀中反扫荡中,一部分官兵被日军俘虏,押到石家庄集中营,因为该团有一些经过长征的红军和立场坚定的八路,他们立场坚定、不屈不挠,在集中营成立了秘密党支部,押往伪满后,又在阜新、抚顺、本溪等地煤矿建立组织,开展斗争,并举行了震惊伪满的新邱暴动。

主编推荐
本丛书系统而全面地揭示了日军侵略华北时对战俘和劳工所犯下的滔滔罪行,所采取的史料真实可信,细节完善,内容面面俱到,作者为该领域的专家,将史料生动形象地以报告文学的体例展示出来,可读性强,具有爱国主义教育作用。

精彩内容
战后的东京审判和各国的BC级战犯审判,已经证明日本政府、军队和相关企业在战时严重违反了靠前公法和靠前公约,犯有虐待战俘罪、残害平民罪、强掳劳工罪、侵犯人权罪。但因种种原因,战后审判对日本奴役和虐待中国战俘劳工的罪行追究却很不。据日本法务省官房司法调查部编纂的《战争犯罪审判概要》(1973年8月)中记载,由英、美、澳、荷、法、菲及中华民国提出的BC级审判起诉书中,有关俘虏收容所人员占全部起诉案件数的16%,被起诉人员的17%,判处有罪的27%,处死刑的11%。在战犯审判中,因虐待俘虏被起诉的案件仅次于宪兵犯罪的案件。但这些案件多由英、美、澳等国审判。设置战俘营最多、战俘受虐待最重的中国,参与对日本虐待战俘案件的审判却很少。日本在中国战场上犯下的残杀战俘的滔天罪行,只有南京大屠杀中的指挥者等少数战犯受到了审判。日军在中国建立战俘营虐待战俘劳工的种种罪行,只有济南等少数战俘营的管理者受到了审判,而对日军在伪满洲国、伪蒙疆、华北、华中、华南等地奴役战俘劳工的罪行基本上没有进行任何惩处。对掳往日本本土的战俘劳工,在135个作业场中,只有花冈、鹿岛等个别作业场的管理者受到了审判。20世纪50年代,中国优选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审判在押的日本战犯时,华北几十个战俘营中只对济南、太原、保定、洛阳4个战俘营的日本管理人员进行了审判。而以上审判只是对犯罪当事人的战争犯罪责任进行追究,并没有对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虐待奴役战俘劳工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家庭损失等进行审判。既没有向受害者谢罪,也没有向受害者赔偿。反之,日方还竭力销毁罪证,掩盖事实,否认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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