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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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娟娟 著
出版社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850960
出版时间2017-07
装帧其他
开本16开
定价88元
货号1201562932
上书时间2024-08-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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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娟娟,法国南特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山姆·沃尔顿教席研究员。曾参与2009-2015年欧盟第七框架计划之欧盟食品法Lascaux项目。回国后,参与《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修订工作。
目录
绪论
部分有关食品安全立法的协调
篇食品安全法律的历史演变
章美国、欧盟和中国食品安全立法的演变
第二章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现状
第二篇预防风险的食品法原则
第三章结构化决策中的风险分析原则
第四章针对科学不确定性的谨慎预防原则
小结
第二部分有关食品安全控制的协调
第三篇官方控制和私人控制的互动
第五章官方控制的改进
第六章私人食品安全控制的兴起
第四篇食品安全责任的共担
第七章食品从业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章主管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
小结
总论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食品安全比较研究——从美、欧、中的食品安全规制到优选协调》主要比较研究了美国、欧盟、中国的食品安全规制及优选协调。作为一个优选性的话题,食品安全规制的意义不仅在于保障靠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同时也涉及靠前食品贸易的自由流通和优选范围内的消费者安全保障。本书重点比较研究了美、欧、中的食品安全及其规制,探讨了目前优选食品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目前食品安全规制的发展,指出协调食品安全优选规制的要素。
精彩内容
作为中国的一个热点话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也包括了法学界在各传统部门法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所开展的个案研究,并逐渐使其具有了“跨学科”的特点。而这一特点不仅是指法学研究内部的学科跨越,如行政法、经济法和刑法等之间的协作,也包括了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学等社会学科之间的跨越,随后的发展也会看到自然学科在上述研究中的一个协同作用。值得肯定的是,鉴于国外将“食品法”作为一个独立领域法的研究经验,国内的发展也展现了在问题导向的研究同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的研究与时代俱进、与世界接轨的价值。作为一个全球性的话题,食品安全规制的意义不仅在于保障国内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同时也涉及国际食品贸易的自由流通和全球范围内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正因为如此,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需要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学术界有关食品安全法律的研究也需要在把握中国问题特殊性的同时去了解食品法作为领域法而独有的“法言法语”,进而在推动食品法研究的同时来加强国际层面的交流。但遗憾的是,结合笔者的经历和观察,目前中国有关食品安全法律的研究还是局限于传统部门法的视角,即以相关的部门法理论来解读食品安全的法制完善和法治推进问题。在上述研究路径中,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 由于缺乏对于食品法本身术语和理论的认识,相关的研究结论往往会因为没有把握食品安全法律的特点而不具有针对性。例如,集体诉讼的引入是否就能化解食品安全危机呢?事实上,食品安全问题不同于环境问题,其在规模、举证、危害性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举例来说,一方面,食品的消耗性会增加举证的困难;另一方面,追溯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确认缺陷食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鉴于此,在针对食品的侵权诉讼时需要考虑食品及食品安全的自身特点。事实上,从最初的食品安全法到食品法,再到食品私法这些概念的完善,属于食品法自己的语言也逐渐发展起来。正因为如此,正确使用其所有的“词汇”和“语法”,则是确保该研究在内外发展保持一致性的前提要求。其中,对内发展是指促进食品法在中国的发展,而首要的工作是需要厘清这一法律内的相关概念,了解已有的理论,进而在结合中国食品行业的特点、监管特殊需要的同时推动其在中国的发展。目前,已有一些高校,包括法学院开始建立以食品安全为中心的研究平台,对此,要保持不同领域对于食品安全的跨学科交流,有必要确立对于食品安全、食品标准、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核心概念的统一认识。此外,笔者之所以坚持使用“食品法”而不是“食品安全法”也意在指出作为食品规制领域内的一部基本法,其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也需要保护消费者基于食品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经济利益、知情权、选择权等。而这也是目前《食品安全法》执行中遇到的一个现实困境,即当该法律紧紧围绕食品安全问题时,一些食品的掺假掺杂问题和错误标识问题并不必然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但其仍会误导消费者进而损害其他权益。因此,无论是美国还是欧盟都采用了“食品法”这样一个概念以确保在食品安全监管之上,一并保护消费者除生命健康权之外的其他权益。而且,对于中国而言,厘清这一问题也有助于明确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在适用中的边界问题。此外,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概念还涉及粮食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这些概念之间的区别和关联也需要作出说明,以便确认各自立法的不同目标和相应的规制手段,进而形成协调一致的食品法制及法治体系。相应的,对外发展是指与国际层面的交流,在这一方面,使用共同的语言有利于化解国际社会对于中国食品安全规制发展的误解。举例来说,笔者于2014年审阅了外国学者有关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演变的一篇文章,其视角是通过评估中国相关部门在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政策审查机制下就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提交的文件和会议记录,进而总结中国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中取得的进步和尚存的问题。然而,该作者反复提到中国在规划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中存在的缺乏科学性的问题。为此,笔者在和该作者就审议意见的互动中指出: 中国于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业已通过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奠定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为此,该作者很遗憾地发现,相关的内容并没有显示在其查阅的文献中,但通过核对中国业已落实的《食品安全法》,他认同了笔者对上述观点的更正。对于上述内容,国际层面就食品安全法律的规定要求以科学原则为基础,而科学原则的直接贯彻即表现为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正因为如此,当我们在国际层面进行交流时,只有正确地使用相关的“词汇”和“语法”才能确保表达的精确性和沟通的有效性。事实上,笔者对于上述的认识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此,非常感谢杜钢建老师于2007年把我引入了食品安全监管这一研究领域以及这些年持续不断的支持和教诲。作为本书写作的背景,法国教授Franois Collart Dutilleul于2009年给我提供了参与欧盟食品法项目Lascaux的研究机会,同时作为我的博士论文导师,他也在写作方法、选题内容、观点论述等方面给予了我很多指导。难能可贵的是,在一个团队中的研究经验不仅深化了我对于食品安全比较研究的认识,同时也通过和同事以及其他研究人员的探讨,丰富了我对其他与食品相关的议题的认识,如粮食安全、食品质量、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保护等。最后,笔者于2013年11月22日进行了论文答辩,并获得了可直接出版的最高肯定。对此,衷心感谢在身边一直陪伴我四年的诸多同事,他们是Alhousseini Diabate, Brice Hugou, Camille Collart Dutilleul, Carine Bernault, Catherine Del Cont,Claire Blandel, Cline Forcot, Fanny Garcia, Hugo Muoz Urea, Jeanphilippe Bunigourt, Jonathan Jouglet, Lise Rihouey, Marlen Len Guzmn, PierreEtienne Bouillot, Sarah Turbeaux, Thomas Breger, Slyvestre Yamthieu,Valrie Pironon以及已去世的教授Laurence Boy。随后,笔者于2014—2015年,将原英语写作的博士论文译成了中文,并鉴于一些立法的变动进行了更新。作为2009—2013年这一时期内的阶段性成果,笔者并没有进一步拓展在2014—2016年博士后研究期间的内容,对于后者有关中国案例、网络食品、风险交流、社会共治等方面的深入研究,将于日后再结集出版。而就这一中文译本而言,目前博士后研究期间的同事们也给予了我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感谢贺剑、潘迪、刘笑岑以及朋友胡庆乐对本书中相关内容的校对。此外,对于课题的后续研究及本书的完善,也要一并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诸多老师所给予的支持,包括我的导师胡锦光教授以及韩大元教授、竺效教授、王旭副教授和陆磊老师、杨娇老师、孟珊老师,还要感谢支持本书出版的华东理工大学于杨曜教授。 值得指出的是,作为“中国人在法国写作一篇英语成果论文”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组合,本书具有法国法学论著的特点,即“两分法”的论述。可以说,文科的研究具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特点,换言之,不同的视角会影响结论的判断。正因为如此,在论述观点的时候需要保证论证的严密性,而规范方式就是“一事两分”的论述模式,包括这些论点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联关系,或从一般到特殊、从历史到现状等。当然,这也有基于辩证思维的考量。鉴于本书所面向的是中国读者,笔者变更了原著作中的“法式八股文”格式,但考虑到这一格式对于法国研学的纪念意义,特此附注于前言文末。此外,文内脚注和文末文献也因为中文出版作了调整,且以脚注为主的方式便于读者对相关文献的溯源。 最后,一并感谢自己的坚持不懈和家人对我这几年学习和工作的支持及鼓励。至此,谨以此书献给从小抚育我的外婆蒋九英和突然离世的外公鲍水金,以及在法国一起奋斗过的丈夫叶继魁、女儿叶子和爱犬熊熊。孙娟娟2016年10月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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