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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禁刑之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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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锦芳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50425

出版时间2017-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0元

货号1201596555

上书时间2024-08-05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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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杨锦芳,1969年生,1992年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先后在检察机关和公路管理部门从事公诉和行政执法工作。200l~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刑法学,侧重于刑事一体化和刑罚执行的研究。2008~2010年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罚的伦理性分析”,2010年参与昆明市检察院“建立新型检警关系的理论与实践”课题,2007年参与优选人民检察院“民刑交叉案件管辖问题”等课题,2013年主持市局级“新时期监狱文化建设”课题。著有《文化润泽高墙》,参编《普洱检察丛书》,主编《普洱检察文选》《监狱行刑理论与实务探索》。在《广西民族大学学报》《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学术探索》等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目录
章 监禁刑的发展及其规律
节 监禁刑的发展脉络
一、监禁刑的萌芽
二、监禁刑的产生和改革
三、现代监禁刑的发展
四、结语
第二节 法文化是监禁刑变迁的真正动力
一、对以往监禁刑演进动力观点的思考
二、监禁刑的演进是法文化所涵盖的多重合力推动的结果
三、法文化的推动导致了监禁刑的产生和发展
四、法文化的民族性和区域性是监禁刑演进成犬牙之势的根本原因
五、人类之共性和法文化的开放性决定监禁刑的发展从总体上
具有趋同性
六、结语
第二章 对监禁刑认识困惑的思考
节 对监禁刑剥夺自由内涵的科学界定
一、监禁刑剥夺的是罪犯的自由权利
二、监禁刑中所剥夺的自由权仅指人身自由权
三、对被监禁罪犯人身自由权利剥夺的实现
四、对服刑罪犯人身自由权剥夺限度的省思
五、对罪犯权利保障路径的思考
六、结语
第二节 监禁刑作为主要刑种的缘由探究
一、监禁刑能够实现对犯罪人的惩罚
二、监禁刑有利于实现公正
三、监禁刑有利于预防犯罪
四、监禁刑具有大众性
五、非监禁刑的运用仍具有局限性
六、结语
第三节 监禁刑的执行效果和罪犯再犯率之间的关系省思
一、犯罪原因的多样性
二、刑罚的有限性
三、监禁刑自身的有限性
四、刑释人员自身及社会的因素导致再犯发生
五、结语
第三章 监禁刑功能之反思
节 监禁刑惩罚功能之观察与省思
一、监禁刑惩罚功能的实现方式
二、监禁刑惩罚功能得以实现的内在要求——良好的监狱秩序
三、对监狱惩罚效果的反思
四、结语
第二节 监禁刑教育矫正功能之观察与省思
一、对监禁刑教育矫正功能的理论分析
二、对监禁刑教育矫正功能的实务考察
三、对监禁刑教育功能的反思
四、结语
第三节 监狱劳动矫正功能之观察与省思
一、对监狱劳动矫正功能的期待
二、对监狱劳动矫正功能的实务考察
三、对监狱劳动矫正功能的反思
四、结语
第四节 监禁刑心理矫正功能的观察与省思
一、对罪犯心理矫正的期待
二、对罪犯心理矫正的实务考察
三、 对罪犯心理矫正的反思
四、结语
第四章 监禁刑的发展方向
节 从监禁刑悖论看其发展的必然出路——行刑社会化
一、罪犯监狱化是罪犯再社会化的障碍
二、行刑社会化是改良监禁刑的突破口
三、行刑社会化助力服刑罪犯的再社会化
四、行刑社会化契合刑罚理论研究视角从犯罪到罪犯的转化
五、行刑社会化体现了现代监狱的行刑发展方向
六、结语
第二节 狱内行刑社会化——我国监禁刑现代化发展的起点
一、开放程度的需求要求对监狱和罪犯进行科学分类
二、完善教育改造手段
三、监狱环境社会化
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帮助罪犯顺利融入社会
五、结语
参考文献
一、中文著作类
二、期刊论文类
三、外文译注类
附录
后记

内容摘要
杨锦芳著的《监刑之流变》首先对监刑历史演进脉络进行了梳理,提出法文化是推动监刑演进的多重动力,阐释了监刑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总体发展趋势的共性和差异性的缘由。然后,论证了多年来人们对监刑认识的困惑,并提出了明确的观点:监刑剥夺的只是罪犯的人身自由权;长期以来监刑充当各国主要刑种的原因在于其同时符合表示性、做戒性、可变性等多个刑罚特性;再犯率与监刑执行效果之间有一定的关系,但不应将再犯率作为衡量监刑执行效果的专享标准。对于监刑现状的研究,本书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实证调查的方法,以观察与统计描述为依托,阐释了我国监狱行刑在惩罚功能、教育改造矫正功能、劳动改造功能三个方面的真实效果。很后,本书提出监刑发展的突破口在于对行刑悖论的软化,我国监刑现代化的走向应是恢复性刑罚和矫正性刑罚相互融合的行刑社会化,并应以狱内行刑社会化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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