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神的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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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宫部美雪
出版社上海文化出版社
ISBN9787553524429
出版时间2022-0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2552180
上书时间2024-06-2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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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宫部美雪,日本推理文学女王,25年作家生涯中拿遍日本所有推理奖项,连续11年当选“日本最受欢迎女作家”,创史上最高纪录,被称为“日本文学史上的奇迹”。
其作品涉猎广泛,各种题材信手拈来。深入剖析社会问题及人物心理的功力深厚,笔法细腻生动,以平易近人的创作风格受到大批读者喜爱,被尊称为“平成天后”。
曹逸冰,著名日文小说译者,曾翻译过松本清张、太宰治、奥田英朗、宫部美雪、小野不由美、绫辻行人等多位日本名家的作品。\\\\\\\\\\\\\\\\\\\\\\\\\\\\\\\\\\\\\\\\\\\\\\\\\\\\\\\\\\\\\\\"
目录
告别的仪式
海神的后裔
警长的明天
母亲法
向星星许愿
昨日之我
战士
内容摘要
\\\\\\\\\\\\\\\\\\\\\\\\\\\\\\\\\\\\\\\\\\\\\\\\\\\\\\\\\\\\\\\"★《告别的仪式》:没有人比技师更清楚,机器人只是一堆冰冷的零件。可一个女孩的到来却让他内心崩塌,只因为她的机器人说了一句:“让我死吧。”为什么?明明我才是真人啊!可为什么反而我的生活里毫无感情?
★《海神的后裔》:对大都市的记者来说,小渔村的神只是愚昧的迷信。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是一个为了报恩的秘密,这一切都要从战争结束说起……★《警长的明天》:整个小镇只有警长一个活人,而他的身体也有一半已被替换。小镇故事的无限轮回到底有什么目的?小镇之外的世界又在发生什么?那一天,杀手来了。杀手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也知道杀手是谁……★《母亲法》:根据《母亲法》,遭到虐待的小孩会被好父母收养,生父母也可以继续自己的生活。多么完美的法案啊。直到某个养女忍不住见了生母最后一面。我到底该爱哪个妈妈?《母亲法》难道错了吗?
★《向星星许愿》:秋乃是个被欺负的孩子,但她一直默默承受着一切。直到某天她被某种精神存在体附身,她才发现,原来周围人并没有那么坏,自己也没那么可怜。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吗?
★《昨日之我》:如果遇到十几岁的自己,你会为自己现在的样子感到羞愧吗?“我”的人生实在算不上成功:大龄单身、工作乏味、日子平淡、存款不多。但面对十几岁的自己,“我”却只想说:你个小屁孩懂个屁!
★《战士》:都说“老人要有老人样”,八旬老人达三本来也是这么做的:养生,遛弯,被照顾。直到他发现,城市里的很多不明命案都跟神出鬼没的摄像头有关。它是外星人吗?它要摧毁人类吗?那一天,达三的身体里重新燃起了火。他不是老人,他是战士。\\\\\\\\\\\\\\\\\\\\\\\\\\\\\\\\\\\\\\\\\\\\\\\\\\\\\\\\\\\\\\\"
精彩内容
咲子妈妈去世的时候,我没有哭。三个月前,主治医师告诉我们,继续治疗已经没有意义了,只会徒增妈妈的痛苦。宪一爸爸听完之后,决定停用细胞大菌素。我与一美当时便哭了一整晚,做好了思想准备。
妈妈在临终关怀医院"
Cosmos"度过了人生的后八十多天。医院的外观是昭和复古风格的西式砖房,内部却配备了各种新式设备,工作人员也都很优秀。直到后一刻,妈妈应该都过得很舒心。每个单间都能看到花园的景色,当季的花朵争奇斗艳,每天早晚还有形形色色的野鸟飞到栽花的水盘里洗澡。运气好的时候,甚至能看见讨人喜欢的野松鼠。
妈妈那层楼的主任参加了守灵会。聊起故人时,主任告诉我们,院名"
Cosmos"指的不是"大波斯菊",而是取"宇宙"
之意。因为那里是将赴黄泉的病人和陪伴他们的亲友形成的小宇宙。
"咲子女士是一颗特别美丽的彗星,穿过了我们所在的宇宙。"
我也有同感。咲子妈妈真的很美。人美,心更美。
成为咲子妈妈的女儿时,我才四岁七个月,妈妈三十四岁。那是她跟宪一
爸爸结为夫妇的第十个年头,那时家中已经有了九岁十个月的翔和五岁半的一美。爸爸妈妈取得了一
级养父母资格,连新生儿都能领养,却偏偏接回了在匹配名单上排名靠后的我。
"一看到你的脸,一听到你的声音,我就考虑不了别的孩子啦。"
据宪一爸爸说,收养翔和一美的时候,妈妈也是这样"一见钟情"的。
"妈妈的眼光可准了,所以爸爸也很放心让她拿主意。是不是很明智呀?
"
爸说的没错。在我加入后的十二年里,我们家一
直过得和和美美。所以当我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个家因为失去咲子妈妈被拆散,悲哀便涌上了心头。
若养父母因离婚或一方过世恢复单身,未成年养子女必须送回"少儿之家",这是《被虐待儿童保护抚育特别措施法》(俗称"母亲法")的基本规定。听说在我出生前二十
多年,也就是这部法律刚出台的时候,即便领养家庭因离婚或一方亡故双亲不全,只要当事人愿意,并得到养母系统管理运营委员会的批准,家庭还是能维持原样。然而数起丑闻的发生,使得委员会再也不愿"法外开恩"了。
咲子妈妈生前十分看不惯委员会的死板,愤愤不平地表示,促使委员会决心拆散单亲领养家庭的那些事件里,明明有很多冤案与谣言。"养父母都通过了那么严格的心理测试,接受了那么长时间的教育,怎么可能因为失去伴侣就突然开始性虐待养子呢!"
政府和委员会理应给养父母和自己构建的机制多一点信任啊!--还记得妈妈一反常态,对宪一爸爸发表了一番演讲。那时夜深人静,两人喝着葡萄酒,说不定妈妈有点醉了。
听完妈妈的义愤(或者说公愤?)之词,宪一爸爸面露苦笑。
"我也觉得你没错,但社会上有很多人不这么想。也许委员会之所以贯彻单亲领养家庭必须拆散的原则,不单单是为了预防虐待,也是为了保护我们这些养父母不被世人根深蒂固的偏见伤害吧。"
爸爸和妈妈是一对很酷的夫妻。他们端着酒杯,相对而坐,静美如画。我因为偷偷熬夜碰巧窥到了这一幕,只觉得既自豪又骄傲。
四年后,妈妈的病复发了。缠着妈妈的恶性肿瘤,在她年轻时夺走了她的子宫还不够,这时又阴魂
不散地抬起了邪恶的头。
它终于打败了妈妈,准备拆散我们这个家。 "
母亲法"是一项奇迹般的制度,可以救助这个国度的每一个被虐待儿童。细胞大菌素也是一种奇迹般的分子靶向药,据说对所
有已知发生机制的恶性肿瘤都有效。然而,两者都有局限性。
我由衷希望,这种局限性是暂时的。
妈妈的后事办妥了。在一个月的缓冲期结束之前,一美跟我就收拾好行李,搬去了本地的少儿之家。按照宪一爸爸和我们姐妹的意愿,我们将继续使用他的姓氏,社会户籍则迁回养母委员会。
一美今年十七岁。我叫二叶,十六岁。虽然我们是只差一岁的姐妹,但在养母委员会给没有领养家庭的养子提供的住处"少儿之家",十三岁以上就是一人一间了。这座少儿之家是周边几座城市联合运营的,收容的儿童比较多(入住少儿之家的青少年无论几岁,只要还没找到工作自食其力,就一律算作"儿童",这还挺让人不爽的)。房子由古旧的公租房改建而成,方便又安全,美中不足的是天花板太低。内部装潢和家具摆设再时髦,被低矮的天花板一压,空气中便多了一抹陈旧。
翔是家中长子,已经成年了,住在离家很远的大学宿舍。他浪费了宝贵的休息天来到我们的新住处,帮我们收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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