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庭语用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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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东升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84761
出版时间2018-08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46元
货号1201761932
上书时间2024-06-2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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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郑东升,男,博士,副教授。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毕业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2012―2014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做博士后研究人员。2007年至今在天津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任教。主要研究方向:法律语言学、应用语言学和语用学。主持校社科基金项目1项、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社科项目1项;出版专著1部;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目录
内容摘要
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第二章 法律语言学研究
第一节 言语研究
一、语音识别
二、证人证言
三、言语互动
第二节 书面语研究
一、文书鉴定
二、法律文本
三、法律文书
第三节 法庭语言研究
一、法庭言语
二、法庭书面语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法庭语用学实证分析
第一节 法庭语用学主要理论
一、言语行为理论
二、合作原则
三、前提(预设)
四、会话结构分析
五、其他理论
第二节 庭审语言
一、语境及基本规范
二、程序性语言
三、实体性语言
第三节 调解语言
一、调解原则
二、调解类型
第四节 法庭笔录
一、情感的缺失
二、身势语的缺失
三、前后序列的缺失
四、如实记录
第五节 判决书
一、判决书规范样式
二、首部规范
三、主文规范
四、判决书格式
第六节 小结
第四章 法庭语用学规范建构
第一节 中国司法规范历程
一、中国司法的历史
二、新中国的司法历程
三、困难与期望
第二节 语用规范基本要求
一、程序规范
二、实体规范
内容摘要
郑东升著的《中国法庭语用学研究》通过语用学相关理论和语料分析方法,对法官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所涉及的语言使用问题做了研究,并结合我国司法制度的相关规定,试图构建一种法庭语用学规范。
研究表明,我国的法官职业群体在法庭语言运用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程序性语言和实体性语言并没有实现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调解语言并不能完全实现调解原则的要求,调解类型繁多,缺乏原则性;法庭笔录内容不能很好地记录庭审过程,而且表现出庭审过程的生硬、僵化;判决书没能遵循相关模板样式,不同判决书文本之间的表达差异较大。整体来说,法官群体还没能很好地驾驭庭审语言,从而影响了庭审效果和司法公信力,不利于我国司法公正制度的实现。
中国的法庭语用学规范要遵循程序和实体规范要求,将语言公正、高效、权威看作是司法公正的三大要求的具体体现。规范的法庭语言,就是语言
使用要达到如下效果:事理明晰、开诚布公、普遍接受、厘清轻重、节约成本、尽快结案、制度支持
、社会敬重、个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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