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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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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ISBN9787505739819

出版时间2017-1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5元

货号1202668878

上书时间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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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杰克·伦敦(1876—1916),20世纪初有影响的小说家之一,是继马克·吐温后美国又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他是世界文坛以一个词一美元约稿的作家。从1900年起,杰克·伦敦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其作品有一种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甚至让人怀疑他笔下的故事不是杜撰的,而是真实事件。其一生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著名的有《热爱生命》《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等。

目录
译 者 序 / 01
野性的呼唤 / 001
第一章  进入蛮荒 / 002
第二章  棒牙法则 / 014
第三章  争雄野性 / 024
第四章  胜者为王 / 040
第五章  疲于奔命 / 050
第六章  义勇报恩 / 067
第七章  呼声回荡 / 082
德布兹的梦想 101
铁道生涯 125
自  白 / 127
扒 火 车 / 143
回  忆 / 162
被  捕 / 175
监  狱 / 191
夜间过往的流浪汉 / 205
铁道崽和初出茅庐的流浪汉 / 225
两千游民 / 240
警  察 / 253

内容摘要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知名杰作。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名叫“巴克”的狗,曾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被拐卖到严酷的北方之后,它不得不面对一个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并且回归了自然。本书充满了兽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以兽性占据主导为终结,作者借此深刻地反应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主编推荐
1.表现意志与野性之美的史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2.极具震撼力的关于狗的寓言小说,展示了北极荒原上文明与野性的优选对决。

3.兰登书屋推荐的20世纪百部杰出英文小说之一。

4.写给每一个孤独的灵魂,治愈灵魂深处的孤独,解读生命的宽厚与美好。

5.传奇作家杰克·伦敦是一个单词一美元稿酬的作家,开辟了动物小说的先河!

6.畅销百年的励志经典,热血文学的热血传奇!表现意志与野性之美的史诗,比《老人与海》更震撼人心的生命之歌。

7.杰克·伦敦的人生经历之传奇、生活经验之丰富,令别的作家望尘莫及。这使他的作品有一种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甚至让人怀疑他笔下的故事不是杜撰的,而是真实事件。其作品迸发出一股生命的力量,令人震撼。

精彩内容
一 进入蛮荒过去是那样无拘无束,旧习随时从心底跳出;冬眠的野性蛰伏已久,一朝解禁闭再度复苏。
巴克不看报,不然他就会明白快有麻烦了,而且不只他一个,从普吉特湾到圣迭戈沿海一带,每一条健壮的长毛狗都不能幸免。因为有人在冰天雪地的北极摸索搜寻,居然发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再加上轮船公司和运输公司对这一发现大吹大擂、推波助澜,结果很快便有成千上万的人一窝蜂涌向北面。
巴克住在阳光普照的圣克拉拉谷的一所大宅子里,人们管这宅子叫米勒法官府。宅子远离大路,隐蔽在树木丛中,透过树枝的缝隙,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房子四周那宽大阴凉的围廊。几条鹅卵石车道蜿蜒穿过大片草坪,一直通向房子。道旁有两排高大的白杨树,树枝连接在一起,浓荫如盖。房子后面比房子前面还要开阔,这里有好几个宽大的马厩,常有十几个马夫、男仆扎堆儿聊天;有几排仆人们住的平房,上面爬满了藤条;有排列得齐齐整整的棚舍仓房,一眼望不到头儿;有长长的几排葡萄架,大片翠绿的牧场、果园、莓子园。接下来就能看到那口哗哗出水的水井,还有井口的水泵房,旁边还建有一个大水泥池,米勒法官的孩子们早上来这儿晨浴,下午来这儿纳凉。
这么大一片庄园,统统归巴克管辖。他就生在这里,长在这里,如今已经四岁了。当然啦,除了他还有别的狗,这么大的一个地方不可能没有别的狗,可是他们都不算数。他们只不过来来去去,扎堆儿住在狗窝里,要不就是悄无声息地安顿在屋里的一个小角落。名叫图兹的那条日本哈巴狗,还有名叫伊萨贝尔的那条无毛狗,就是这个样子,这帮可怜虫难得把鼻子伸到门外边,或者是把脚踏到院子里面去。另外还有不少猎狐狗,少说也有二十条。有时候,图兹和伊萨贝尔在大群手持扫帚、拖把的女仆保护下,从窗口向外看那群猎狐狗,这帮家伙便穷凶极恶地冲他俩一阵狂吠,吓得两个可怜虫心惊肉跳。
但是巴克既不是养在屋子里的狗,也不是住在狗窝里的狗。整个庄园都是他的领地。他和法官的几个儿子一块跳进游泳池戏水,一块而去打猎;陪法官的两个女儿莫丽和爱丽丝早晚出去散步;寒冬的夜晚,他在书房熊熊的炉火边,蜷伏在法官的脚下;他把法官的几个孙子轮着驮在背上玩耍,在草地上推着他们打滚,护着他们冒险走到马厩院里的水槽边去,有时候走得更远,一直走到驯马围场、莓子园那边。在猎狐狗面前,他高视阔步;遇到图兹和伊萨贝尔,他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瞧他们。因为他才是这里的主宰——主宰着法官米勒庄园的所有飞禽走兽,连人也包括在内。
他父亲叫艾尔莫,是一条高大的圣伯纳德狗,向来都是形影不离地陪着法官。巴克总是学着父亲的一举一动。跟他母亲沙普比起来,他父亲的个头并不大——体重只有一百四十磅——他母亲是个苏格兰牧羊犬。不过父亲这一百四十磅的块头上,还添了一种尊严,这是舒适的生活和大家的尊敬带给他的,于是他身上便带有了一种王者派头。从小到大这四个年头里,他一直过着贵族的优裕生活,养成一副高傲的模样,简直有点自命不凡,就像个孤陋寡闻的乡绅有时候表现的那样。尽管如此,他依旧是生龙活虎,并没有堕落成养尊处优的室内巴儿狗。凡打猎之类的户外活动他统统参加,所以锻炼得身强体壮,脂肪少而肌肉发达;他和那些爱洗冷水浴的族类一样,热爱水也成了他强身健体的一个秘方。
这是一八九七年的秋天里巴克的情况,那一年,克朗代克发现金矿,吸引了大批淘金者,从世界各地涌向这个冰天雪地的北极地区。不过巴克不看报,他不知道那个叫曼纽尔的花匠帮手不够朋友。这家伙有个改不掉的坏毛病,热衷于中国式赌博,而且赌起来还有个致命的弱点——痴迷于一种赌法;所以他注定了要倒霉。这个赌法非得有钱才行,而他当花匠帮手的工钱,连养活老婆和他那一大堆孩子都不够。
那天夜里曼纽尔的背叛行为让巴克终生难忘。当夜,法官去参加葡萄种植协会的一个会议去了,孩子们都忙着组织一个体育俱乐部。谁都没看见他和巴克穿过果园走出去,巴克以为这不过是出去散散步。谁也没看见他们来到那个叫作“学府”的信号停车站,只除了一个人。只听那人和曼纽尔交谈了几句,随后便发出叮当作响的钱币声。
“你该先把货捆一下再交货吧,”陌生人不满意地说,曼纽尔便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脖子上戴着的项圈下面系了一个双扣。
“你只要一拽,就能勒得他透不过气来,”曼纽尔说,那陌生人哼了一声,表示满意。
巴克默不作声,不失尊严地任由绳子套在自己脖子上。这的确是个不同寻常的举动,但他已经学会了信任认识的人,相信他们比自己聪明。不过,绳子一交到那陌生人的手里,他便咆哮了一声,发出威胁。他这只不过是表示一下自己的不满,而以他自己的尊严,他以为这样表示一下就足可以算是一个必须服从的号令了。不料脖子上的绳套却被突然勒紧,勒得他差点儿背过气去。他勃然大怒,猛地向那人扑去,还没扑到那人,却被绳套卡住了脖子,被轻巧地一扭,便四脚朝天摔倒在地上。接着绳套无情地勒紧,巴克拼命地挣扎,舌头从嘴里耷拉下来,宽阔的胸脯剧烈地起伏。他有生以来从没有受过这么恶毒的虐待,从没有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但是他的力气渐渐不支,眼前一片模糊,火车看见信号旗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知觉,被那两人抬起来扔上了行李车。
苏醒过来后,觉得舌头隐隐作痛,晃晃悠悠像是躺在什么车上一直往前走。忽听响起一声汽笛,他这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他老跟法官搭火车旅行,自然知道坐在行李车里的感觉。他睁开眼睛,目光射出无法遏制的怒火,仿佛一个被劫持的国王。那人一看不妙,立刻扑过来抓他的脖子,但他比巴克晚了一步,被巴克一口咬住了手,死死咬住不放,直到又一次被勒得失去了知觉。
“嘿,有疯病哩。”那人说,一面把那只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遮挡住,免得被行李员看到。行李员听见打斗声,已经跑过来了。
“我替老板带他到旧金山去,那儿有个高明的兽医,说是能治好他这病。”关于那天夜里的旅行,那人在旧金山海边的一家酒吧后面的小棚屋里绘声绘色地叙述了一番。
“我就得这五十块,”他不满意地说,“以后哪怕给一千块现钱,我也不干了。”他的手上包着一块血糊糊的手绢,裤子右裤腿从膝盖到脚踝全撕开了。
“那家伙得了多少?”酒吧老板问道。
“一百块。”那人答道,“老天在上,一个子儿也不少。”“这么说总共是一百五十块喽,”酒吧老板算计着,“这狗的确值这么多,不然的话,就是我这脑袋不够用了。”狗贩子揭开血糊糊的手绢,看了看自己那只被咬破的手。“我要不得狂犬病才怪——”“该得,因为你天生就是被吊死的料。”酒吧老板大笑了一声。“来,先帮我一把再走。”他又加了一句。
巴克昏昏沉沉,喉咙和舌头疼得要命,已经被勒得半死不活了,可他还打算向虐待他的家伙示威。但是他又被摔倒,又一再被勒得喘不过气来。后来他们总算锉断了他脖子上那个厚重的铜项圈,解掉了绳套,把他扔进了一个笼子一样的板条箱里。
后半夜他一直躺在板条箱里,生着闷气,感到受了奇耻大辱。他无法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想叫他做什么,这帮陌生人?为什么把他关在这个狭窄的板条箱里?他不明白为什么,但他隐约感到大难临头了,这种预感沉甸甸地压迫着他。夜里有几次棚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他就一跃而起,眼巴巴地盼着看到法官的身影,就是看到孩子们也好。可是每次看到的总是酒吧老板那张胖乎乎的脸,就着昏黄的蜡烛光窥视他。每一次,巴克嗓子里已经颤动着的欢叫,总会变成一种恶狠狠的咆哮。
但是酒吧老板没理他,到了第二天早晨,进来四个凶神恶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汉子,把板条箱抬了起来。巴克心想这下坏了,准是要对他下毒手了,就隔着板条,冲他们怒吼起来。可是这些人却只是哈哈大笑,还拿棍子伸进板条箱戳他,他立即奋起还击,拼命咬他们的棍子,后来他明白了这些家伙就是要试一试他,才强忍怒火,卧下来,任由他们把板条箱抬上一辆马车。接下来,他就一直被关在那个箱子里,经过许多次倒手。先由快运公司的人员看管;再由另一辆马车运走;又放在手推车上,和一堆杂七杂八、形状各异的箱子包裹一块儿装上一条渡轮;下了渡轮又被手推车推进一个偌大的火车站,最后总算被安置在了一节快车车厢里。
两天两夜,呼啸的火车头拖着这节快车车厢一直奔跑,两天两夜,巴克没吃没喝。车上的邮差想和他套近乎,他一肚子的气正没处撒,便冲他们咆哮,他们便也不客气地戏弄他。直气得他浑身发抖、口吐白沫,禁不住蹿起来扑向板条栅栏,他们反而乐得哈哈大笑,还奚落他。尤其可恨的是他们还学癞皮狗的样儿,冲他又吼又叫,还捏着鼻子学猫叫,摆动手臂学鸡叫。无聊透顶,他心想。可是这毕竟越发损害了他的尊严,所以他越忍越气。他倒不太在乎饿肚子,但是没水喝让他渴得忍不了,把他煎熬得义愤填膺,怒气冲天。此时的他,已经变得十分激愤敏感,受到的虐待加上喉咙和舌头火烧火燎、又肿又痛,像火上加油一样,使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
有件事令他感到欣慰:脖子上的绳子解掉了。那条绳子让那帮家伙占了便宜;既然解掉了,他可要给他们点儿颜色瞧瞧。他们休想再给他脖子上拴绳套。这事他打定了主意。两天两夜他没吃没喝,两天两夜他饱受折磨,心里郁积起来的愤怒,会一股脑儿发泄到第一个胆敢挑衅的家伙头上,无论他是谁。他两眼布满血丝,整个变成了一个凶神恶煞。变得这么彻底,就连法官本人见了他,怕也不敢认了。到了西雅图,快车上的邮差们把他扔下车以后,都松了一口气。
四个人小心翼翼地把板条箱抬下马车,抬到一个高墙围起来的小后院里。出来个大块头汉子,穿一件松领口红毛衣,在车夫的登记簿上签了字。准是这家伙,巴克心里揣摩着,又要挨他的折磨了,想到这儿他忍不住猛撞箱子上的板条。那汉子冷笑了一声,取来一柄短斧、一根木棒。
“难道你现在就要把他放出来?”车夫问道。
“说得对,”那汉子答道,说罢照板条箱啪地劈了一斧。
抬箱子的四个人应声四下散开,爬到了墙头上,准备在这个安全的位置观看一场好戏。
巴克猛地扑向劈碎的木条,狠咬、撕扯。斧头从外面劈在哪里,他就从里面扑向哪里,咆哮狂吠,心急火燎,恨不得立即冲出板条箱,而那个穿红毛衣的汉子镇定自若,却也正是要把他弄出来。
“好啦,你这红眼魔鬼,”那汉子说,这时他已经把板条箱劈开一个大口子,那尺寸够让巴克的身体通过了。汉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斧子丢开,把那根木棒换在右手上。
这时,只见巴克收拢身体准备向前猛扑,毛发倒竖,口吐白沫,血红的眼睛里射出两道疯狂的光芒,活脱是个红眼魔鬼。他那一百四十磅重的愤怒躯体,加上两天两夜受禁闭的激愤,像离弦的箭,嗖的一声,照准那汉子迎面扑去。刚扑到半空,就在牙齿快要咬住那汉子的一刹那,他猛地挨了重重一击,疼得浑身一抖,停止了冲击,上下牙喀巴一声紧咬在一起。他身体一翻,背朝下跌落在地上。他这辈子还没有挨过棒子打,一时间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他发出一声尖厉的吠叫,猛翻身,又腾空跳起。再次遭到重击,惨落在地。这次他明白了,原来是那根大木棒,可是他在狂怒之中,哪里顾得上防备。他发起十几次攻击,每次都被那根木棒击退,被打翻在地。
挨了特别凶狠的一击后,他费力地爬起来,头晕目眩,无法继续进攻。他浑身无力、步履蹒跚,血从鼻孔里、耳朵里直往外流,他那一身漂亮的毛皮沾满了血污。接着,那汉子又不慌不忙地照准他的鼻子猛敲一棒。与这一棒带来的钻心剧痛相比,他先前经历过的全部痛苦简直都不算什么了。他怒吼一声,仿佛一头凶猛的雄狮,又一次朝那汉子猛扑过去。可是那汉子把木棒从右手换到左手上,冷冷地出手,一把抓住他的下颌,先朝下再朝后猛扭,扭得巴克在空中翻了一整圈,又翻了半圈,然后跌落下来,头和胸重重碰在地上。
他又努力冲击了最后一次。那汉子故意留了这一手,一直等到这会儿才用,这一要命棒把巴克打得瘫倒在地,彻底失去了知觉。
“我说什么来着,他可真是个驯狗高手。”躲在墙头上的一个人兴奋地叫喊着。
“我看还是哪天去看驯马吧,每个礼拜天都有两场。”车夫说,一面爬上马车赶车上路。
巴克苏醒过来,但并没有恢复体力。他躺在刚才倒下的地方,暗暗观察着穿红毛衣的汉子。
“‘名字叫巴克。’”那汉子独自念着酒吧老板的发货信,通知他提取板条箱和箱子里的货物。“哈哈,巴克,我的孩子,”他用友善的口气说,“咱俩只不过发生了点小小的吵闹,最好就到此为止了吧。你明白了你的地位,我也明白我的地位。要是做条好狗,一切都会顺利,前途是光明的。要是做条坏狗,我会打得你吃不了兜着走。明白吗?”他一边说着,一边就放心大胆地拍了拍刚被他毒打过的狗脑袋。经他一摸,巴克禁不住毛发倒竖,但还是忍住没有反抗。那汉子还拿水给他喝,他立即痛饮了一番,后来又拿生肉给他吃,他狼吞虎咽,从那汉子手里吃了一块又一块。
他吃了败仗(这他明白),但他并没有被驯服。有件事他算彻底弄明白了,那就是不能跟手拿棒子的人斗。他记取了这次教训,一辈子也没有忘记。那根棒子就是个启示,教会了他服从原始法则,不过他只学了一半,实际生活中还有更严酷的方面。他无所畏惧地面对这个现实,不过却也充分利用自己那深藏在本性中现在被唤醒的狡诈来对付这个现实。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又有些狗陆续到来,有的关在板条箱里,有的用绳子拴着,有的温顺,有的狂暴、咆哮,和他来到时一样;他看到这些狗一个个全都归顺了穿红毛衣的汉子。一次又一次,当他目睹那惨烈的场面,他就把那个教训更深切地铭记心中:手持棍棒的人就是制定法则的人,就是必须服从的主人,不过倒也犯不上去讨好他。巴克从来不去讨好谁,可他的确看到不少被打服的狗向那汉子大献殷勤,见了他摇尾巴,又舔他的手。他也见识过一条刚烈的狗,既不讨好谁,也不服从谁,结果在残酷的驯服中被活活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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