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洞见(合同审查及运用的真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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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见(合同审查及运用的真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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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杰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9732875

出版时间2019-04

装帧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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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78元

货号1201874452

上书时间2024-06-19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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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律师只有从合同行为的成本与收益的角度考量,以当事人的合同利益作为工作的起点,  才有可能真正捕捉到当事人的需求。
◆律师真正的难点在于,在代表强势方时,如何将不平等进行到底;代表弱势方时,如何让“奴隶”完成向“将军”的转变。
◆律师在审定合同时,应跳开具体合同,将视野扩展到当事人的整个经济链条。
◆律师不应仅依据当事人描述的需求来确定服务方案,而应通过自己的分析来确定当事人的 需求,进而作出服务方案。
◆合同承载的不仅是经济交换,社会交换也悄然依附于合同。
◆合同行为是一个立体的社会行为,它不仅涉及平行的交易关系,还涉及垂直的权威关系。
◆律师在审定合同的过程中应高度关注不同层次的利益主体,并根据诸如合同目的、商业条 款等来把握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在合同中所占的大约比重。
◆在合同实务中,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参与合同博弈的主体立场一致,利益就应一致,而 这直接关系到合同方案的制定、制度的设计和风险的分担。
◆在看待免费提供咨询时,律师应该看到硬币的另外一面,即律师今天免除的咨询费,实质 应归入到应支出的营销成本。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律师与当事人审视合同视野差异
  第一节  律师与当事人对合同与规则的认知差异
    一、律师的两难及破解起点
    (一)律师的两难困境
    (二)律师两难困境的根源
    (三)律师破解两难困境的起点
    二、合同地位的认知视野
    (一)当事人视野
    (二)律师视野
    (三)律师与当事人对合同地位的认知差异
    三、合同属性的认知视野
    (一)当事人视野
    (二)律师视野
  第二节  当事人对风险与规则的认知
    一、当事人的认知视野
    二、企业家的特质及对律师的期待
    (一)企业家的特质
    (二)规则的属性及审视规则的视野
    三、律师的视野及选择
  第三节  律师审定合同的前提与职责
    一、识别利益主体和形态的多元性是基本前提
    (一)合同之幕下的利益主体
    (二)合同之幕下的交换类型
    (三)合同之幕下真正的交换主体
    二、律师的显性职责与隐性职责
    (一)律师的显性职责
    (二)律师的隐性职责
    (三)律师履行隐性职责时面临的难题及策略
    (四)律师履行隐性职责的空间和禁忌
  第四节  律师履职的客观局限
    一、当事人回报的不确定性与对律师要求的确定性
    二、律师意见被当事人轻视的根源
    三、律师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是让当事人解己的前提
    (一)律师让当事人解己的误区
    (二)律师让当事人解己的正确姿态
第二章  实务中的合同真相
  第一节  理论上的合同与实务中的合同的差异
    一、困惑与难题: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差别
    (一)合同理论与实务研究对象的差别
    (二)合同理论和实务研究视角的差别
    (三)合同理论和实务研究方法的差别
    二、合同法中的合同与实务中的合同
    (一)合同法调整的仅是部分角色的行为
    (二)合同法仅能提示部分交易风险
    (三)角色增加及适用规则扩展带给律师的难题
  第二节  合同真相中的垂直关系
    一、合同法构建的一维平面在实务中的局限
    二、合同关系中的垂直关系
    三、垂直关系的三大成因
    (一)权力
    (二)实力
    (三)人情
    四、垂直关系与合同使命
    五、垂直关系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垂直关系与诚信原则
    (二)垂直关系与公平原则
    六、垂直关系中信任的本质及危害
第三章  合同真相中的社会交换
  第一节  合同中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概述
    一、社会交换源于人类活动
    二、合同中的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的差异
    (一)追求效果上的差异
    (二)交换原则上的差异
    (三)启动诱因上的差异
    (四)履行强制性上的差异
  第二节  社会交换在合同与非合同领域中的差异
    一、回报即时性上的差异
    二、心理强制性上的差异
    三、情感的工具性上的差异
  第三节  合同中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的成本
    一、交换成本概述
    二、可观察性对比
    三、可度量性对比
    四、可救济性对比
    (一)经济交换中权利救济的刻度
    (二)社会交换中权利的救济
  第四节  经济与社会交换的形式及报酬转化
    一、社会交换的形式:直接交换与间接交换
    (一)直接交换和间接交换概述
    (二)物质利益实现的渠道
    (三)利益实现的其他途径
    二、交换中的主被动关系及把握
    三、经济与社会交换报酬的转化:以律师收费为例
    (一)律师常用的营销策略
    (二)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的报酬转化路径
第四章  合同博弈真相
  第一节  合同博弈概述
    一、合同博弈的基本概念
    二、合同博弈中的非常态变化及根源
    (一)零和博弈抑或正和博弈
    (二)合同博弈非常态化变异的根源及方式
    三、观察的视野与策略的完备
    四、合同博弈结构与信息分配及相互影响
    (一)合同博弈的结构与信息的价值
    (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手段及局限
    (三)人为因素与信息不对称
    (四)博弈中的立场、利益、道德风险与合同设置
  第二节  显性博弈
    一、显性博弈概述
    二、显性博弈中律师与客户的博弈
    (一)代理关系建立前的博弈
    (二)代理关系建立后的博弈
    (三)客户对律师控制的误区及正确策略
  第三节  隐性博弈
    一、隐性的博弈主体:以法定代表人为例
    (一)法定代表人不被视为博弈主体的逻辑
    (二)将法定代表人视为隐性博弈主体的逻辑
    (三)将法定代表人视为隐性博弈主体的目的
    二、隐性博弈主体之规则制定者
    (一)规则制定者成为隐性博弈参与人的成因
    (二)律师与规则制定者博弈的选择与策略
    三、隐性博弈规则之潜规则
    (一)潜规则概述
    (二)潜规则的成因及文化基因中的天然张力
    (三)识别博弈中存在潜规则的实务意义

内容摘要
《洞见:合同审查及运用的真相》从合同的本质属性出发,通过审视律师与当事人对待合同视角的差异,合同中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的不同形式,探讨了合同背后的真相,构建了合同制作与审查的体系,总结了合同制作与审查的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学教育的缺失。《洞见:合同审查及运用的真相》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社会学分析方法,介绍了合同审查与制作的思维与技术,摒弃了法律从业人员的单向思维方式,是企业防范合同风险的实用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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