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清宫档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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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屈春海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
ISBN9787568036627
出版时间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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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49元
货号1201687220
上书时间2024-06-1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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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屈春海著的《新清宫档案解读》主要讲述清宫档案中的一些小故事,作者均为第一历史档案馆的研究人员。他们从事档案研究几十年。潜心研究和挖掘历史史实,在研究中撰写出一篇篇脍炙人口的小故事,让人们皇宫秘档中了解一个真实的清宫历史,使读者更加清楚,电视剧里面的哪些是演绎的,哪些是历史真实的,哪些史实依旧存在着争议。本书内容除了尘封百年的原始秘档外,还配有许多鲜为人知的珍贵照片,这些照片均为作者亲自拍摄,给读者感悟到真实的宫廷文化。对读者了解清史、研究清史都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以及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屈春海,生长于北京市海淀区,大学本科学历。1969年初服役于中国民航沈阳管理局第十飞行大队。1974年复员分配到中央档案馆。现供职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任整理编目部副主任研究馆员;北京市文保文物坚定中心特聘文物鉴定专家、中国文物学会培训高级讲授专家。先后从事图书管理、历史档案征集鉴定、明清档案整理著录工作多年。
著作:《外国人镜头中的八国联军——辛丑条约拜年图志》《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档案史料汇编》《外务部中英关系档案史料汇编》等。
目录
清代中央机构文书保密制度
清代官方文书印信
清代奏折
明清诰命和敕命
清代的表与笺
康熙帝六次南巡
载淳皇帝丧仪活动及其死因探秘
皇宫医案破解光绪猝死之谜
真龙天子的医疗与保健
光绪梓宫出殡始末
正说刘墉
革命党人吴樾殉难——从一张罕见历史照片谈起
清代钦天监
清代方略馆“方略”的纂修
清末的军事图书馆
清代第一贪污大案
清代京师治安防务机构步军统领衙门述略
清紫禁城禁门护卫制度述略
清末司法改革对皇族司法制度之影响
事事非非话滇案
光绪年间中英“高升”轮索赔案述要
晚清中美茶叶贸易
清末中德关于《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的交涉
清政府参加比利时万国博览会后的政策调整
李圭——参加世博会的中国第一人
乾隆朝文化使者王文治——出使琉球诗文考析
中国在海外开设的第一家银行
清政府派出的首支赴欧旅游考察团
1907年:北京—巴黎汽车拉力赛
从清宫档案看驻巴拿马总领事馆的设立
清末福建官脑局兴办始末
清末延长油矿建立述略
朱东海兴办玉泉山啤酒汽水公司
清末天津有轨电车公司的建立
清末中国电报总局初创
中国人自己制造的第一部电话机
清末的通信线路保护
晚清海军留学英法述析
清末留日学生事件对留学政策之影响
档案落入敌手谈判惨遭败绩——清代广东衙门档案
流失英国始末
慈禧西逃卖国议和
百幅原版照片再现百年庚子国耻
六千清宫珍档揭露联军侵华内幕343目录
清代中央机构文书保密制度
清代官方文书印信
清代奏折
明清诰命和敕命
清代的表与笺
康熙帝六次南巡
载淳皇帝丧仪活动及其死因探秘
皇宫医案破解光绪猝死之谜
真龙天子的医疗与保健
光绪梓宫出殡始末
正说刘墉
革命党人吴樾殉难——从一张罕见历史照片谈起
清代钦天监
清代方略馆“方略”的纂修
清末的军事图书馆
清代第一贪污大案
清代京师治安防务机构步军统领衙门述略
清紫禁城禁门护卫制度述略
清末司法改革对皇族司法制度之影响
事事非非话滇案
光绪年间中英“高升”轮索赔案述要
晚清中美茶叶贸易
清末中德关于《商标注册试办章程》的交涉
清政府参加比利时万国博览会后的政策调整
李圭——参加世博会的中国第一人
乾隆朝文化使者王文治——出使琉球诗文考析
中国在海外开设的第一家银行
清政府派出的首支赴欧旅游考察团
1907年:北京—巴黎汽车拉力赛
从清宫档案看驻巴拿马总领事馆的设立
清末福建官脑局兴办始末
清末延长油矿建立述略
朱东海兴办玉泉山啤酒汽水公司
清末天津有轨电车公司的建立
清末中国电报总局初创
中国人自己制造的第一部电话机
清末的通信线路保护
晚清海军留学英法述析
清末留日学生事件对留学政策之影响
档案落入敌手谈判惨遭败绩——清代广东衙门档案
流失英国始末
慈禧西逃卖国议和
百幅原版照片再现百年庚子国耻
六千清宫珍档揭露联军侵华内幕
内容摘要
清代秘密奏折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正史中的刘墉与和珅究竟是什么关系?
清代帝后是如何进行医疗保健的?
清代第一贪污大案真相如何?
是谁开设了海外第一家银行?
甲午海战中“高升”号运兵船被日舰击沉,清政府为何向英国赔款?
慈禧太后为什么西逃?
……所有谜团,您都会在屈春海著的《新清宫档案解读》中寻找答案。
精彩内容
清代中央机构文书保密制度清王朝统治中国二百六十八年,中央集权制度得到了高度发展和进一步加强。为了进一步维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清王朝统治者在吸取历代封建王朝经验的基础上,以皇帝政务活动为中心,建立了一整套文书工作机构和以“诏令文书”、“题奏文书”为保密重点的文书保密制度,对有效地指挥和控制臣僚,维护国家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中央文书机构保密制度清代文书机构同文书保密制度有着最重要、最密切的关系。 康熙九年(1670),成立内阁,作为承宣谕旨、
传达政令的中枢机构。京城内外臣僚呈奏的题本,由内阁草拟票签,或奉旨改签,下阁后谕旨及折奏,则传知各衙门抄录遵行,题本则发六科传抄。资料来源:《光绪会典》第2卷。 内阁对于传抄的文件实行发文监督和承办监督制度。乾隆三年(1738)规定:“凡该部抄写谕旨到部,应令该部于三日内将某日某司员钦奉谕旨之处,详细载叙于文内,用堂印行文内阁存案,则内阁有该部抄领之印文,该部也有说堂之印稿(正式公文底稿),均属稽查有据,益为详审。”同时,为了防止“混蒙迟延之弊”,又实行连锁监督制度。乾隆四年谕:“本章出入关系重大,防微杜渐不可不慎。嗣后凡有应发本章,批本处未发,内阁即奏闻,内阁未发,部院即奏闻,不必转相询问,庶将来混蒙迟延之弊可以永杜矣。”资料来源:《光绪会典事例》第14卷。 雍正七年(1729)设立军机处后,文书保密制度不断加以完善。为防止泄密,军机处所用听差皆选用十五岁以下不识字的幼童;京官文职官员三品以上,武职官员二品以上,外官文职督、抚、司道,武职官员提督、总兵以上各大员子弟,均不得充任军机章京。资料来源:《枢垣记略》第13卷。军机处军机章京办事处,各部院大小官员不得擅入,其窗前、阶下均不得有闲人窥视,文武满汉大臣俱不准至军机处同军机大臣谈说事体,违者重处不赦。
道光三十年(1850),军机大臣祁隽藻拟定了《军机处章程》九条,其中同文书管理和保密制度有关的条款是:(1)军机处应立用印簿。于用印之日,满汉章京内轮派一员,监印登簿画押。用过印封、印花数目,于下一次清印时核对。
(2)兵部送来印花数目,应与用过数目详细核对。 (3)字寄中遇有秘密查办事件,于承旨后派章京一二员在堂上缮写,密封呈递,发下后仍由堂上用印,封交兵部领去;将底稿押封封记,俟查办事竣,再行拆封登档;如果有泄露,查明缮写之章京严参。 (4)逐日改定草稿,应责成每日该班章京与领班章京共同检齐焚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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