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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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廷黻
出版社武汉
ISBN9787543067417
出版时间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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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29.8元
货号1200237425
上书时间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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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蒋廷黻(1896—1965),字清如,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知名专家。湖南邵东人,早年就读长沙明德学堂。1912年赴美,入俄亥俄州欧柏林学院.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23年回国,任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1929年任清华大学历史学教授。1935年后,历任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处长、驻苏大使、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署长等职。1957年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1965年退休,病逝于纽约。著有《中国近代史》、《中国近代史大纲》、《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等。
目录
总论
章 剿夷与抚夷?
1.英国请中国订立邦交
2.英国人做鸦片买卖
3.东西对打
4.民族丧失二十年的光阴
5.不平等条约开始
6.剿夷派又抬头
7.剿夷派崩溃
第二章 洪秀全与曾国藩?
1.旧社会走循环套
2.洪秀全企图建新朝
3.曾国藩刷新旧社会
4.洪秀全失败
第三章 自强及其失败?
1.内外合作以求自强
2.步步向前进
3.前进遇着阻碍
4.士大夫轻举妄动
5.中日初次决战
第四章 瓜分及民族之复兴?
1.李鸿章引狼入室
2.康有为辅助光绪变法
3.顽固势力总动员
4.孙 提民族复兴方案
5.民族扫除复兴的障碍
6.军阀割据十五年
7.贯彻 的遗教
附录
中国与近代世界的大变局?
1.中西方关系发生变化
2.欧洲人的蚕食
3.葡萄牙设法通商
4.国外殖民势力 替
5.康熙帝的外交
6.外交策略不进反退
7.马戛尔尼来华
8.英国输入鸦片
9.鸦片战争前后
10.“抚夷”的难题
11.“剿夷”外交的代价
12.俄罗斯侵吞国土
13.自强运动的兴起与失败
14.尾言
琦善与鸦片战争?
1.引言
2.琦善与鸦片战争的军事关系
3.琦善与鸦片战争的外交关系
内容摘要
《中国近代史(有分量的近代中国史未删节本)》由蒋廷黻所著,从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从洋务运动到百日维新,从曾国藩到康有为,从李鸿章到孙中山,本书将近百年的演变和人物娓娓道来,没有枯燥的考据,没有史料的堆砌,却尽显前途、民族命运和社会发展趋势。
《中国近代史(有分量的近代中国史未删节本)》以中国的近代化为线索,认为“中国人能否近代化将关系兴亡”,主要阐述了面对“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近代人所做的自强努力及其失败的原因,进而提出“近代化国防不但需要近代的交通、教育、经济,并又需要近代化的政治和国民,半新半旧是不中用的。”本书构建的史学框架和断代史体系,曾了近代史研究的风潮,为后来的研究者所推崇,被称为近代中国史研究的开山之作。
精彩内容
在十九世纪以前,中西没有邦交。西洋没有派遣驻华的使节,我们也没有派大使公使到外国去。此中的缘故是很复杂的。
,中西相隔很远,交通也不方便。西洋到中国来的船只都是帆船。那时没有苏伊士运河,中西的交通须绕非洲顶南的好望角,从伦敦到广州顶快需三个月。因此商业也不大。西洋人从中国买的货物不外丝茶及别的品。我们的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用不着任何西洋的出品。所以那时我们的贸易总有很大的出超。在这种情形之下,邦交原来可以不必有的。
还有一个缘故,那就是中国不承认别国的平等。西洋人到中国来,我们总把他们当做琉球人、高丽人看待。他们不来,我们不勉强他们。他们如来,必尊中国为上国并以藩属自居。这个体统问题、仪式问题就成为邦交的大阻碍,“天朝”是不肯通融的。中国那时不感觉有联络外邦的必要,并且外夷岂不是蛮貊之邦,不知礼义廉耻,与他们往来有什么好处呢?他们贪利而来,天朝施恩给他们,许他们做买卖,借以羁縻与抚绥而已。假若他们不安分守已,天朝就要“剿夷”。那时中国不知道有外交,只知道“剿夷与抚夷”。政治家分派别,不过是因为有些主张剿,有些主张抚。
那时的通商制度也特别,西洋的商人都限于广州一口。在明末清初的时候,西洋人曾到过漳州、泉州、福州、厦门、宁波、
定海各处。后来一则因为事实的不方便,二则因为清廷法令的禁
止,就成立了所谓一口通商制度。在广州,外人也是不自由的,夏秋两季是买卖季,他们可以住在广州的十三行,买卖完了,他们必须到澳门去过冬。十三行是中国政府的十三家可以与外国人做买卖的。十三行的行总是十三行的,也是政府的交涉员。所有广州官吏的命令都由行总传给外商,外商上给官吏的呈文也由行总转递。外商到广州照法令不能坐轿,事实上官吏很通融。他们在十三行住的时候,照法令不能随便出游,逢八(也就是初八、十八、二十八)可以由通事领导到河南的“花地”去游一次。他们不能带军器进广州。“夷妇”也不许进去,以防“盘踞之渐”。顶奇怪的禁令是外人不得买中国书,不得学中文。第一个耶稣教传教士马礼逊博士的中文教师,每次去授课的时候,身旁必须随带一只鞋子和一瓶毒药,鞋子表示他是去买鞋子的,而不是去教书的,毒药是预备万一官府查出,可以自尽。
那时中国的海关是自主的,朝廷所定的海关税则原来很轻,平均不过百分之四,清政府并不看重那笔海关收入,但是官吏所
加的陋规极其繁重,大概连正税要收货价的百分之二十。中国法令规定税则应该公开,事实上,官吏守秘密,以便随意上下其手。外人每次纳税都经过一种讲价式的交涉,因此很不耐烦。
中国那时对于法权并不看重。在中国境内,外国人与外国人的民刑案件,中国官吏不愿过问,那就是说,自动地放弃境内的法权。譬如乾隆十九年(1755),一个法国人在广州杀了一个英国人,广州的府县初劝他们自己调解,后因英国坚决要求,官厅始理问。中国人与外国人的民事案件总是由双方设法和解,因为双方都怕打官司之苦。倘若中国人杀了外国人,官厅不偏袒,总是杀人者抵死,所以外国人很满意。只有外国人杀中国人的案子麻烦,中国人要求外人交凶抵死,在十八世纪中叶以前,外人遵命者多,以后则拒交凶,拒接受中国官厅的审理,因为他们觉得中国刑罚太重,审判手续太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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