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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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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罗马)奥古斯丁

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社

ISBN9787519048648

出版时间2022-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39元

货号1202660601

上书时间2024-06-13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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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奥古斯丁: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苏德超(主编):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外国哲学教研室主任;武汉大学欧美宗教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珞珈青年学者;武汉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哲学老师苏德超教授凭借自己高超的学术水平和出色的讲述能力,让哲学课,成为武汉大学最受欢迎的课。青年学者的领头羊苏德超教授是整个哲学界青年学者的佼佼者,不仅是年轻的博导,而且学术上更是能力出众。
贺腾(编译):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硕士,波恩大学(全球最好的经院哲学专业)哲学博士。

目录
导言
奥古斯丁生平概览001
I
哲学与幸福(一)
哲学的邀请 
哲学将把自身展现给真正爱它的人。011
寻求真理与找到真理
人可以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实现幸福。015
哲学讨论无须权威
讨论并非执着于胜负输赢,而在于发现正义和真理。018
寻求真理意味着幸福吗?
他们始终在追寻,却因没有获得真理而处于错误中。022
对错误的界定
一直在寻求真理的人尽管没有找到真理,但是他们并非生活在错误之中。026
对智慧的界定
智慧不仅仅关乎知识,而且也有人对人事与神事知识的追求。029
总结
以心灵的平静来追求真理就会导向幸福生活。041
II
哲学与幸福(二)
哲学的港湾
理性希望那些接近哲学和从事哲学的人畏惧高山并提防那些自诩的学问。047
灵魂与身体
德性可以持久,它最大的部分是节制和自制。052
人人追求幸福
当他追求好的事物的时候,他就是幸福的;若他追求坏的事物的时候,他就是不幸的。057
幸福在于自制不幸之人恰恰在于他的欲壑难填。059
幸福的三个意见
生活洁净的人意味着没有不洁的灵魂。062
学园派不幸福无人会追求他们不想要的东西。065
匮乏与不幸
智慧的缺乏是最大的缺乏,不缺乏智慧的人一无所缺。069
愚蠢乃精神的匮乏
不仅仅每一个匮乏的人都是不幸的,而且没有一个不幸的人不是匮乏的。075
自制与尺度
正因真理产生于尺度,所以尺度在真理中被认识。080
III
意志与幸福
意志朝向幸福生活
那些幸福的人不幸福的原因,仅仅可能在于他们只是想要生活得幸福。087
永恒律法与时间律法
正因永恒律法,我们才能判定事物是正义的,或是被正义地改变,或是源自正义。096 

真正的幸福
每个人都愿享幸福,但并非每个人都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100
正确的意愿带来幸福 
幸福生活的人必须真正地活着。108
幸福的永恒品性
信仰并非借助人类的理性,而是神圣的权威。111
幸福的羁绊 :意志的软弱
当灵魂为真理抬升的时候,它不会犹豫不决,但是它会为自己的习惯所困。112
IV
真理与幸福
以真理为食
在真理中,我们认识并拥有最高的善。117
人类灵魂七等级
灵魂净化自身就是委身于此秩序,并相信能够被帮助且达至完满。120
理性的存在
有的人追求不应追求的事物——尽管那显得对他们来说是好的——这样的人往往处于错误之中。128
精神向上探求
认识真理的人认识这光,认识它的人也认识永恒。135
记忆的力量
谁如果将喜乐视为他物,就不是真正的喜乐。136
V
幸福与德性
对德性的界定与讨论
德性要么独立于灵魂而存在,要么存在于灵魂之中。153
四主德
德性并非天生就有的,而是学习的结果。155
奥古斯丁论爱
我们首要的目的就是变得仁慈,也就是说,我们不该恶意对人。168
VI
至善与幸福
至善与至恶
最高的善乃是不能违背我们的意愿而失去的善。179
此世的不幸
正因我们还未真正看见自己本真的好,我们必须依靠信仰生活。185
瓦罗论至善
追求智慧的人就是追求至善、避免至恶。188
安享与使用
人类之所以会出错就在于使用了本应当享用的事物,而享用了应当使用的事物。199
编译后记201

内容摘要
奥古斯丁是教父哲学家,上承古希腊罗马哲学,下启强调信仰与理性的中世纪哲学。幸福作为生命的终极目的被奥古斯丁表述为拥有或接近“上帝”。这不仅是一种信仰意义,更具有深刻的哲学意义,其中承接了柏拉图及新柏拉图主义的传统。奥古斯丁指出,为实现“上帝”这一生命之鹄的:一方面,人需要从外在转向内在,反求诸己;另一方面,人需要从下往上看,追求超越。在内心的渊薮处,皈依真理,趋向生命的完满。

精彩内容
正确的意愿带来幸福所有人都愿享幸福,如果他们通过正确的方式,他们将会是不朽的,否则他们不会幸福。此外,如果他们以相似的方式被问及关于不朽的问题,就如同幸福那样,他们都会回答他们愿享不朽。无论是怎样的幸福,不是这样就会是那样,被寻求,但是在此生的幸福是假的,因为此生缺乏不朽,若不能实现不朽就不会有真正的幸福。正如我们之前所说的所论证的,人们正如他们所愿享地那般幸福地生活,并且没有走上错路。因为无人错误地愿享不朽,因上帝的礼物,人之自然就是追求不朽;如果人缺乏这样的能力,也就缺乏幸福的能力。幸福生活的人必须真正地活着。如果他失去了生命,幸福生活又如何实现呢?但是如果他失去了生命,这要么是根据他的意愿,要么是违背他的意愿。如果是违背其意愿的,死亡不是他自己所能掌控的,那么生活如何可能是幸福的呢?此外,人若是不能得到愿享的事物,是不会幸福的,如果某人违背了他的意愿而失去一些事物,他将是多么不幸!并非仅仅因为荣誉,因为拥有的财富,或者什么别的事物,生命本身都没有了,何谈幸福生活呢?所以,即便没有感觉留下,生命可能是悲惨的(若没有了生命,也就没有了幸福生活),只要他仍然有意识,他就是不幸的,因为他知道他所爱的事物会因违背他的意愿而消失。生命若违背人的意愿而逝去,就不可能是幸福的。
如果拥有生命的人自愿放弃生命,这样的生命如何是幸福的?对此唯一可能的结论,就是幸福的人既不主动选择放弃幸福生活,也不希望生命的失去。生命因死亡而逝去;面对死亡,他们毫无畏惧,以一颗平静心对待。但如果缺乏对生命的爱,很难说是幸福生活。幸福的人不爱的幸福生活是怎么回事呢?如果对于幸福生活的增长与消失不曾关注,又如何能说幸福生活被人人所爱呢?也许,正因为幸福生活,人们才追求美德,但是现在来看,这一美德让我们不再爱幸福本身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因为不爱目的本身,也不会爱美德了。最后,人人愿享幸福这个观点需得以检验和解释,并需要指出在何种意义上是正确的。如果有些人已经幸福,难道不是要么出于意愿或是违背他们的意愿吗?或者,如果他们愿享幸福,正如真理所规定的,正如自然所强迫的,最高的善和不变的创世者已经将其印刻在人的意愿之中;如果我说,幸福的人若愿享幸福,他们势必不会愿享不幸福。但是,如果他们不愿享幸福,他们无疑不会愿享他们自己失去幸福,并死去。但是如果他们生活,他们只能幸福,不会希望他们自己的生命终结了。所以,无论是已经获得了真幸福的人,抑或是欲求如此的人,都想要不朽。但是他没有幸福的生活,他所愿享的事物还没有成为现实。所以,此生获得真正永恒的幸福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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