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蓝的故事4: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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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的故事4: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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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蓝

出版社新星

ISBN9787513353656

出版时间2024-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31950089

上书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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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深蓝,基层民警,派出所一级警员,接处警专业户,值班备勤主力。自2016年起在“网易人间”发表警察故事,因真诚踏实的写作风格而深受读者的信任与喜爱。

目录
序言 / 1

没赶上转制末班车的辅警师傅/ 1
一名小偷父亲唯一的体面/ 18
半枚血指纹/ 42
雪夜的秘密,藏进半路姐弟的余生/ 82
一心要逼死妹夫的女主任/ 119
一个妻子的离婚抉择/ 145
骤变的丈夫/ 166
戴青之死/ 186
愤怒的丈夫/ 244
一场缺乏关键证据的聚众斗殴/ 267

声明 / 288

内容摘要
《深蓝的故事4:在人间》收录前一线民警深蓝所写的十个真实故事。书中多数故事都与“家”有关,既有互相支撑,为了家人改过自新的罪犯;也有当局者迷,深陷家庭纠纷难以抽身的普通人;更有利用金钱与特权设局,为日后家庭悲剧埋下根源的案件。除此之外,还记录了一桩小学老师失踪案的“野生调查”始末和一场聚众斗殴的立案过程,揭开了基层民警日常工作一角。面对纷繁复杂、触目惊心的现实,深蓝的文字引导我们思考,作为警察,如何才能防止这些人间悲剧一再发生?作为读者,怎样避免自己陷入相似困境之中?

主编推荐
一名无论大案小案都穿梭在一线的辅警师傅,却错过三次转制机会,只能将“警察”当梦想;一个人人喊打,屡教不改的小偷,独独要在女儿面前掩饰一切;一桩恶性杀人案,源于多年前一个家庭利用特权给另一个女孩设的局;一场缺乏关键视频证据的聚众斗殴,涉事双方各执一词,深蓝和他的民警同事又该如何处理?

精彩内容
一名小偷父亲唯一的体面12012年春节,我被朱永新摆了一道。
那时我刚上班,担任社区民警。春节放假前一天晚上,朱永新来警务室找我,没着没落地聊了几句,说自己代表社区居民,感谢我协调物业公司搭建电动车棚,解决了居民存车难的问题。
我把朱永新当成辖区的热心群众,客套地应了两句。朱永新临走时给我留下一份“年礼”——一块腊肉、一条腊鱼。我知道腊鱼腊肉是当地居民的常备年货,送礼多是心意,值不了多少钱,更不会涉及“廉政”问题,推辞不过便收下了。
春节收假,我大年初五回到岗位,不承想一到单位便被领导叫去了办公室。“你走之前收朱永新的礼了?”教导员非常愤怒。我很诧异,赶忙实话实说。
“你跟他很熟吗?”教导员又问。我摇摇头,说之前并不认识。
“那还敢把东西留下,你脑子坏了吗?!”教导员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我急忙问原因,教导员瞪了我一眼,说腊鱼腊肉都是赃物,年后人被抓了,“说赃物都送给了你”。
我目瞪口呆,半天才反应过来,忙问教导员咋办。教导员问我收了多少东西,又问东西在哪儿,我说过年都带回老家了。教导员叹了口气,说没办法了,“毕竟收了他的东西,这处分背定了,下次注意吧”。
之后我才知道,朱永新是个惯偷,节前偷了辖区居民和饭馆几十斤腊鱼腊肉。一半吃了,一半卖了。之所以送我一条腊鱼、一块腊肉,据他交代,是觉得只要警察收了“礼”,就跟他站在了同一条船上。即便东窗事发,只要公安局不处理“收礼”民警,也就不会把他怎样——朱永新知道我是新来的片警,不熟悉情况也没什么经验,因此拉我给他垫背。
就这样,我成了所在公安局有史以来第一个实习期内便背了处分的民警,朱永新也成了我入职后第一个重点关注对象。
朱永新时年不到50岁,身高一米六,很瘦,秃头,满脸褶子,看长相像是60多岁了,住在辖区边缘四季小区一间很小的棚屋里。棚屋就在小区垃圾站附近,是朱永新用拾荒时捡来的废木头和烂铁皮搭建的,上面盖着同样是捡来的破被褥和旧衣服,远远看去犹如一个大号垃圾堆。加上常年散发着难以形容的刺鼻气味,周围居民皆避之不及。
而朱永新的“狱龄”已经快和我的年龄一样了。朱永新不是本地人,当年因招工来到本市,不久便入狱,出狱后没了工作,但也没回老家。他一直到处打零工,之后反复入狱多次。
2008年,朱永新最后一次入狱。那天晚上他溜门进入一户人家,在客厅桌上偷了100多元钱,但转身离开时遇到了从厨房端菜出来的房主。朱永新顺手掏出一支圆珠笔大声威胁呵斥那名房主,被闻声而来的邻居按倒在屋里,之后被扭送派出所,最终因入室抢劫领了两年刑期。
2010年刑满出狱后,朱永新开始以拾荒为生,但依旧没有改掉偷东西的习性。 2这两年,每次有居民来丢垃圾,朱永新都会让人先把垃圾放在他的棚屋门口,“检查”一遍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平时则拎着一条麻袋走街串巷,在路边垃圾桶里翻找各种纸壳和瓶瓶罐罐。
陌生人大多会觉得这个拾荒者憨厚、木讷、老实,甚至有点可怜,但熟悉他的人却都嗤之以鼻。尤其在四季小区里,他简直就是一个人人喊打的角色——与多数“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小偷不同,朱永新顺手牵羊的习惯,受害最深的反而都是邻居们。
四季小区是个老旧社区,大家习惯把一些家里暂时无处放置的物品堆在楼道里。朱永新会“拿”走任何他认为值钱的东西,且“默认”这些物品都是被居民丢弃的。方便出手的东西很快会被卖掉,而一些暂时卖不出去的就全被他藏在棚屋里。
时常有人站在棚屋门外一通叫骂,然后进屋搬回自己的东西。每当这时,朱永新或是像一只受惊的鹌鹑般缩在一旁不敢吱声,或是一脸“愧疚”地站在门口解释说:“以为是你家不要的垃圾。”最初接手社区的一年里,我几乎每周都能接到有关朱永新的警情,大多与偷窃有关——被盗物品包括居民晒在窗外的床单、衣物,停在楼门口的自行车,搁在窗外暂时没来得及处理的废纸壳、旧家具,甚至还有物业安放在路边的橡胶停车锥筒,等等。
朱永新就像只觅食的老鼠般叼走一切他看得到的东西,然后换成块儿八毛的票子。
“我接盆水出去擦车,中途回屋找块干抹布,再回来就发现水被倒掉,盆不见了。我去朱永新的窝里一看,好家伙,他正用这盆洗脚呢,跟我说盆是他‘捡的’,要还给我。他××那恶心样,谁知道有没有传染病?这盆我还能要?恨不得一脚踹死他……”由于被盗物品的涉案价值不高,多数居民也只是抱着出口恶气的心态来派出所抱怨一番,在报案大厅怒斥一通朱永新后便回去了,连我提出做份笔录的要求也会被拒绝。
“太恶心人了!你看吧,他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搞得整个小区的人整天提心吊胆,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把他彻底送进监狱去?”每次开社区治安联席会议时,居委会和街道办工作人员都会提出这个要求。可是现实中的朱永新的确就像他们所形容的,“大事儿不犯小事儿不断”,派出所也没办法把他“彻底送进监狱”。
“那你们能不能出面把他赶走呢?”一招不成,居委会干事又提出另一个办法。我想了想,问他能不能协调城管部门过来把他私搭乱建的棚屋拆掉,居委会干事面露难色,说已经组织城管拆过几次了,但过不了多久,朱永新还会回来。
“朱永新的老婆在他搭棚屋的地方原本有一间小平房,后来塌了,朱永新没钱盖房子就搭了那个棚屋。”辗转半天,居委会干事才告诉我原因。之后他没多解释,但我也明白了他们的难处——如果拆了朱永新的棚屋,居委会得出面给他安置住处,但朱永新早已臭名远扬,根本没地方会同意接收他。
3朱永新结过婚,但那时我没见过他老婆。他还有一个叫玲玲的女儿,当时在辖区东城小学读四年级。我偶尔会在朱永新的棚屋旁见到玲玲,小姑娘个子不高,很瘦。与每天脏兮兮、说话呜呜咽咽的朱永新不同,玲玲穿得很干净,讲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胆子很小,每次见到我时都会怯生生地躲在朱永新身后。
我问过朱永新有关他老婆和女儿的情况。朱永新说他36岁那年结过婚,婚后有了女儿。女儿刚出生时,他和老婆一起在夜市摆摊,的确过了两年消停日子。但后来再次入狱,老婆便借口去南方打工没再回来,联系不上了。老婆在本地有家亲戚,临走前把玲玲交给了亲戚。
此后朱永新频繁进出监狱,顾不上女儿,玲玲便一直在老婆亲戚家住着。2010年朱永新出狱,亲戚让朱永新把女儿接回去。但他自己连个住处都没有,几经恳求,亲戚终于同意让玲玲继续住着,但朱永新每月要给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我也是没得办法撒,再苦不能苦孩子撒……”朱永新经常用这句话敷衍我,我感觉他的逻辑很好笑,就问:“不能找份正儿八经的工作吗?不怕旁人戳你闺女的脊梁骨吗?”朱永新却不再回话了。有时被问急了,顶多回我一句:“她过她的我活我的,用不着你管。”2012年10月,所里接到报案,又是关于朱永新的。四季小区13号楼的独居老人王老太去菜场买东西回来,可能感觉东西多,身体弱,没法一次性拎上楼,就把一部分物品放在楼下小推车里,分两次搬运。不料正好被朱永新看到,他趁王老太上楼之际,拿走了留在小推车里的东西。
王老太下楼之后发现小推车里空空如也,拄着拐杖去了居委会。居委会打听了一番,很快有人反映说看到朱永新刚刚拎着几兜菜匆匆跑了。居委会干事找到朱永新的棚屋让他还菜,朱永新把自己反锁在屋里矢口否认,干事无奈报了警。
我和同事赶到后,朱永新依旧不肯开门,声称“个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我还想跟他讲讲道理,同事却没跟朱永新客气,一脚踹开了棚屋的破房门,大家很快在乱七八糟的杂物里发现了老人被偷的菜和肉,但朱永新坚持说是自己买的。
双方各执一词,菜上也没写买家名字。我忽然想起13号楼斜对着的路上有个监控探头,大概能拍到王老太所在的单元门,于是去小区保安室调监控。监控确实拍到了朱永新偷菜的场面,可惜因为角度和画质问题,只有背影,没有正脸。虽然我认出了朱永新,但朱永新仗着没有正面图像,死活不承认画面里那个男人是自己。
“你他妈的要点脸吧,80多岁的老太太买点菜你都惦记着……”我忍不住骂朱永新,但朱永新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任凭我怎么说都不承认。
倒是老人先开了口,说算了,这几兜菜就当是喂了狗,大不了自己再跑趟菜市场,说罢便往外走。同事却伸手拦住她,然后跟我说:“你去东城小学把他姑娘找来做辨认,看看这个偷菜的贼到底是不是她爹。”这本是同事一句唬人的话,没想到一下就对朱永新起了作用,我转身刚要走,刚才还嘴硬的朱永新却突然认了?——“不用不用,又不关孩子的事,你们找她干吗?菜是我拿的、菜是我拿的!”4所里同事都说,朱永新属于那种很难缠的主。一来偷盗多年经验丰富——主要是对付警察的经验丰富——同时开玩笑说,朱永新对《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上有关盗窃的法条比我们都熟,哪些东西能偷,哪些东西不能偷,他把握得很准;二是脸皮厚得如同城墙拐角,偷东西被抓了现行,往地上一躺认打认罚,但只要不是抓现行,就开始胡搅蛮缠。他甚至专门研究过辖区的监控,能分辨出哪些探头开着,哪些探头关着,不同型号的探头能拍到什么角度。
“去年,朱永新在振兴社区9号楼一个住户窗台外偷了两瓶酒,价值300元左右,但窗台里的桌子上就搁着住户的钱包,里面有手机和500多元现金。如果朱永新想拿,伸伸胳膊就能够到,但他就是没拿。事后我给他做笔录,问他为什么不拿里面的钱包,你猜他跟我说啥?他说钱包在窗台内侧,他拿了钱包就是‘入室盗窃’,算刑事案件要蹲监狱。但他拿了外侧的酒,顶多算偷窃,治安拘留……我当时就震惊了。”同事说。
我听了也是哭笑不得,问同事朱永新咋知道这个,同事说据他自己交代,是以前蹲监狱时在里面学的。
“别个偷东西,要么因为吸毒,要么因为赌博,临时起意的那些都好打(击),但朱永新这家伙把这个当工作,半辈子了,不好打啊——”同事顿了顿,“对了,他不是有个姑娘嘛,可能是现在唯一能拿捏住他的,以后再跟你‘翻撬’,你可以拿他姑娘说事儿,让她过来‘配合工作’,就像偷菜那次一样,管用。”我点点头。
同事的“经验”我后来试过几次,的确,那似乎是唯一能“拿住”朱永新的办法。只要提出让女儿玲玲过来“配合工作”,油盐不进的朱永新便会立刻认?。
打交道久了,我也逐渐发现一些事情。
例如,朱永新在女儿面前很忌讳提自己偷东西的事情,甚至连“拾荒”一事都很敏感。朱永新一直跟玲玲说自己在四季小区物业办上班,平时负责小区的“物资回收”。
因为身材矮小,朱永新从来不跟人动手,即便挨打也是趴在地上缩成一团,但2013年年初他破天荒跟人打了一架。那天四季小区有住户丢了刚洗的床单去朱永新的棚屋讨要,那人踢开棚屋房门时,正赶上玲玲在屋里找朱永新拿生活费,一向唯唯诺诺的朱永新听到“贼王八”三个字立刻跳起来跟那人打成一团。
事后,朱永新和那位住户被同事带到派出所,同事当然也在朱永新屋里发现了住户的床单。不过,偷床单的事住户没有追究,但要求朱永新赔偿他“医药费”。朱永新痛快地拿出500元钱,一点不像他往常抠抠搜搜的作风。
签调解协议书时,我问朱永新为什么。朱永新见玲玲不在身旁,小声对我说,那人不该当着孩子的面说话那么难听。
我说你以后别干这事儿不就行了?朱永新再次看看我,没再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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