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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插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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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民主与建设

ISBN9787513904735

出版时间2015-0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42元

货号3098413

上书时间2024-05-06

谢岳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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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上编  中国文化史
第一章  婚姻
第二章  族制
第三章  政体
第四章  阶级
第五章  财产
第六章  官制
第七章  选举
第八章  赋税
第九章  兵制
第十章  刑法
第十一章  实业
第十二章  货币
第十三章  衣食
第十四章  住行
第十五章  教育
第十六章  语文
第十七章  学术
第十八章  宗教
下编  中国政治史
第十九章  中国民族的由来
第二十章  中国史的年代
第二十一章  古代的开化
第二十二章  夏殷西周的事迹
第二十三章  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
第二十四章  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
第二十五章  古代社会的综述
第二十六章  秦朝治天下的政策
第二十七章  秦汉间封建政体的反动
第二十八章  汉武帝的内政外交
第二十九章  前汉的衰亡
第三十章  新室的兴亡
第三十一章  后汉的盛衰
第三十二章  后汉的分裂和三国
第三十三章  晋初的形势
第三十四章  五胡之乱(上
第三十五章  五胡之乱(下
第三十六章  南北朝的始末
第三十七章  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
第三十八章  隋朝和唐朝的盛世
第三十九章  唐朝的中衰
第四十章  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
第四十一章  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
第四十二章  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
第四十三章  北宋的积弱
第四十四章  南宋恢复的无成
第四十五章  蒙古大帝国的盛衰
第四十六章  汉族的光复事业
第四十七章  明朝的盛衰
第四十八章  明清的兴亡
第四十九章  清代的盛衰
第五十章  中西初期的交涉
第五十一章  汉族的光复运动
第五十二章  清朝的衰乱
第五十三章  清朝的覆亡
第五十四章  革命途中的中国

内容摘要
 《中国通史》是吕思勉先生的史学成名作。吕思勉是史学界公认的旧籍读得最多的一位学者,二十四史通读数遍,为学界同人传为美谈。他是易中天最推崇的史学大师,是钱穆最敬重的授业恩师,国学基础
深厚,治史意趣生动。
本书渗透着吕思勉用新方法、新思想来整理旧国故的精神。潭其骧称吕思勉“以史学名家而兼通经、
子、集三部”。严耕望称吕思勉的治史是“通贯各时代,周赡各领域”,这也是本书的主要特色。顾颉刚评价本书“以丰富的史识与流畅的笔调来写通史,方为通史写作开一新的纪元”。

精彩内容
 社会之所以有组织,乃是用以应付环境的。其初,年龄问的区别,实在大于两性问的区别后来受文化的影响,此等区别,才渐渐转变。《商君书,兵守篇》说,军队的组织,以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其视年龄的区别,仍重于两性的区别。
所以组织之始,是按年龄分辈分的。而婚姻的禁例,亦起于此。到后来,便渐渐依血统区别了。其禁例,大抵起于血缘亲近之人之间。违犯此等禁例者,俗语谓之“乱伦”,古语则谓之“鸟兽行”,亦谓之“禽兽行”。惩罚大抵是很严重的。至于扩而充之,对母方或父方有血缘关系之人,概不许结婚,即成同姓不婚之制中国古代的姓,相当于现在社会学上所谓氏族,参看下章。同姓不婚的理由,昔人说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
三年郑叔詹说。“美先尽矣,则相生疾。”同上,昭公七年郑子产说又说是同姓同德,异姓异德《国语,晋语》司空季子说,好像很知道遗传及健康上的关系的。然(一)血族结婚,有害遗传,本是俗说,科学上并无证据。(二)而氏族时代所谓同姓,亦和血缘远近不符。
(三)至谓其有害于健康,则更无此说。然则此等都是后来附会之说,并不是什么真正的理由。以实际言,此项禁例,所以能维持
久远的,大概还是由于《礼记·郊特牲》所说的“所以附远厚别”。因为文化渐进,人和人之间,妒忌之心,渐次发达,争风吃醋的事渐多,同族之中,必有因争色而致斗乱的,于是逐渐加繁其禁例,最后,遂至一切禁断。而在古代,和亲的交际,限于血
缘上有关系的人。异姓问的婚姻,虽然始于掠夺,其后则渐变为卖买,再变为聘娶,彼此之间,无复敌意,而且可以互相联络了。
试看春秋战国之世,以结婚姻为外交手段者之多,便可知《郊特牲》“附远”二字之确。这是同姓不婚之制,所以逐渐普遍,益臻固定的理由。及其既经普遍固定之后,则制度的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威权,更不必要什么理由了。
妒忌的感情,是何从而来的呢?前文不是说,妒忌不是人的本性么?然两性间的妒忌,虽非人之本性,而古人大率贫穷,物质上的缺乏,逼着他不能不生出产业上的嫉妒来。掠夺得来的女子,既是掠夺者的财产,自然不能不努力监视着她。其监视,固然是为着经济上的原因,然他男子设或与我的奴隶,发生性的关系,就很容易把她带走,于是占有之欲,自物而扩及于人,而和此等女子发生性的关系,亦非得其主人许可,或给以某种利益,以为交换不可了如
租赁、借贷、交换等。《左传》襄公Z-十八年,庆封与卢蒲嫳易内;昭公二十八年,祁胜与邬藏通室;现在有等地方,还有租妻之俗,就是这种制度的遗迹。再进,产业上的妒忌,渐变成两性间的妒忌,而争风吃醋之事遂多。内婚的禁忌,就不得不加严,不得不加密了。所以外婚的兴起,和内婚的禁止,也是互为因果的。
掠夺婚起于游猎时代,在中国古书上,也是确有证据的。《礼记。月令》《疏》引《世本》说:太吴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托诸太昊,虽未必可信,而俪皮是两鹿皮,见《公羊》庄公二十二年何《注》,这确是猎人之物。古婚礼
必用雁,其理由,怕亦不过如此。又婚礼必行之昏时,亦当和掠夺有关系。
中国农业起于女子,捕鱼在古代,亦为女子之事,说见第十一章。农渔之民,都是食物饶足,且居有定地的,畋猎对于社会的贡献比较少,男子在经济上的权力不大,所以服务婚之制,亦发生于此时。赘婿即其遗迹。《战国’秦策》说:太公望是齐之逐夫,当即赘婿,古代此等婚姻,在东方,怕很为普遍的。《汉书,地理志》说:齐襄公淫乱,姑姊妹不嫁
。“于是下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日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
民至今以为俗。”把此等风俗的原因,归诸人君的一道命令,其不足信,显而易见。其实齐襄公的姑姊妹不嫁,怕反系受这种风俗的影响罢?《公羊》桓公二年,有楚王妻娟之语何《注》:娟,妹也。可见在东南的民族,内婚制维持
较久。《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庶姓见下章,而戚单于下单同殚,婚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族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然则男系同族,永不通婚,只是周道。自殷以上,六世之后,婚姻就可以通的。殷也是东方之国。《汉书。地理志》又说燕国的风俗道:“初太子丹宾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至今犹然。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不知燕丹的举动,系受风俗的影响,反以为风俗源于燕丹,亦与其论齐襄公同病。而燕国对于性的共有制,维持
较久,则于此可见。燕亦是滨海之地。然则19东南亘于东北,土性肥沃,水利丰饶,农渔二业兴盛之地,内婚制及母系氏族,都是维持较久的。父系氏族,当起于猎牧之民。此可见一切社会制度,皆以经济状况为其根本原因。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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