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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编宁教铭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8020435
出版时间2017-02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59.8元
货号2801478
上书时间2024-06-29
近年来,随着法治事业的不断推进,我国各个层次的法学教育蓬勃发展。法学教材建设是法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前我国法律实践日益丰富多彩,法学教育的内容更新、方法变化,以及交叉学科的涌现,都对法学教材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我国法制建设历经30余年,各个法律领域的大规模立法活动已基本完成,法制建设已开始向司法角度转型。在此背景下,法学教育也应实现面向司法实践的转型。自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国已建立起严格的司法职业准入制度。面向法律职业培养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是我国绝大部分高校法学院系的核心任务;进入司法实践领域工作,也是绝大部分法学专业毕业生的首要选择。
针对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的转型,法学教材必须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方面做出更大的努力,以适应司法职业准入和司法实践的需要。为此,我利用我本人所承担的省级法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省级系列法学精品教材建设项目的支持,组织了全国近50所高校100余名法学教师以及部分律师、法官、检察官,编写了这套“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全套教材约40部,包括法学专业主干课程和部分模块课程,统一编写体例,分批推进出版。
本套教材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以法律思维训练和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培养为导向,通过案例引导、法庭模拟、司考真题、技能训练、纠纷解决等模块和环节设计,配合系统法理和法律知识讲授,致力于打造有影响力的法律职业教育教材品牌。总结来看,本套教材具有如下六个特点:
1. 注重应用性和时代性
本套教材从编写体例上要求有较强的解决实务问题的针对性,以法律技能培养为主旨。在编写过程中,各教材力争对当今社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现象有所反映,并引导学生用成熟、具有通说性的法学理论加以理解和解释,使教材更贴近现实法律生活,体现时代性,也便于学生理解与掌握。
2. 教学形式的多样化
当前,法学教学方式方法已呈现多样化的趋势,有案例教学法、模拟现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讲座式教学法等。本套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充分融入这些教学方法,摈弃了传统教材较死板的叙述讲授式的教学方法。为了配合教师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本套教材还制作了电子课件(PPT)供教学者利用。
3. 教材体例的新颖性
本套教材内容以基本法律概念、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等体现实操性的知识、技能为主。教材中穿插体例新颖的多个栏目,如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案例引导、典型判例、情景模拟、背景材料、文化长廊、技能训练、实践活动、练习思考等内容。
4. 教学内容的科学性
本套教材在知识内容编写方面特别注意科学性,概念表述严谨,选取无争议的法律概念和定义阐述相关知识点。每章节教学内容以目标任务为导向,目标任务以项目组或角色扮演的方式加以设计,引导学生完成。
5. 学理上的适当拓展
本套教材的教学内容除了严谨性要求外,在学理上也希冀能有所拓展。按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逻辑顺序展开教材知识内容,同时也利用到其他学科知识、理论与方法作为分析工具,如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方法,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心理学的需求、动机与行为分析方法等,但它们从属于教材整体法律科学逻辑的需要,避免大量分析性、研究性内容。
6. 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实务技能培养的需要
全套教材充分考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要求,强调法律实务处理过程,强化技能培养与训练,侧重实操知识介绍,并强调技能与方法介绍的系统性、完整性与模块化。
高校教材及学术著作由于其专业性和学术性,一般很难通过销售来实现收支平衡。除了少量的政府资助项目,高校教材及学术著作在现行体制下缺乏充分的出版服务平台支持。而高校教材及学术著作的作者、读者和使用群体又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和良好的发展潜力,为此,我本人一直希望搭建一个高校教材及学术著作写作与民间出版资助的合作平台。希望在此平台上,将民间力量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智力资源有效地嫁接在一起,建立一个高校教材及学术著作的自助出版维持机制,改变目前学者及科研人员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学者出版著作完全依赖政府资助的局面,同时利用优秀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在“全民阅读计划”中的传媒价值,充分回馈民间支持者。
在上述愿景之下,利用我本人主持的有关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前期支持,近两年我花费了很多精力来搭建上述平台。本套教材的出版就是上述平台搭建的一个初步成果。
在我的出版平台思想的鼓舞下,全国近50所高校100余名法学教授、博士、讲师以及部分律师、法官、检察官,以自己宝贵的智力资源和对法学教育事业的热爱,加入了本套教材的编写团队;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和武汉大学出版社,不计一时的市场得失,为本套教材的出版提供了优质的出版服务;指南针、众合、万国等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及部分教育服务机构,热心教育事业,为本套教材的出版提供了支援。
组织编写和搭建平台工作,其中辛苦与顿挫,自不待言。然而,正是有了前面同仁及机构的鼎力支持,让我感到这个事业是值得坚持下去的。在这里,我要深深感谢他们的付出,并向他们的热忱表达敬意!
要完成高等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发挥理论教学的重要作用,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法学教材的建设。
,法学教材是学生学习法律的向导,是教师传播法学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好的教材必不可少。一套好的教材,能够向学生科学地展示法律的体系,准确地阐明法律的逻辑,生动贴切地表述深奥的法理,深入浅出地叙述法律的精要。若入门之初,教材就有失偏颇,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教学目标,反而可能误人子弟,使得学生日后需要花费相当的时间与精力来纠正已经形成的错误认识。
第二,法学教材是传播法律价值理念的载体。尤其本科阶段的青年学子,正值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优秀的法学教材,对于其健全人格的形成和核心价值观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好的法学教材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诸如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自由、平等的理解,要传播法律权威、法律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等理念,帮助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养成法律思维,真正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和发展方向,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第三,法学教材是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重要条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赖于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建设。而一套好的法学教材,对于培养一个有着共同的价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维、共同的法律素养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法学教材是所有法律研习者的良师益友。建设法治社会,核心是要让守法成为民族精神,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全民法治观念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是形成全民法治观念的前提条件。没有优秀的法学教材,一个优秀的法学教师或可以弥补教材的缺陷,但对于更多的没有老师指导的法律研习者,法学教材自然就是老师,其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要完成高等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发挥理论教学的重要作用,还必须改革法学教学的方法。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采用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的教学方法,避免单纯的理论灌输与说教;其次,要注重推广案例教学法,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中的鲜活案例转化为教学素材,融入理论教学;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推广多样化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同时,法学教育培养对象的不同,产生了法学教材和教学方法的差异化要求。法学教材的权威性与普适性,并不总是当然的统一。多年的法律实践和教学经历提示我们,法学本科阶段的学习,主要是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和法律基本素养的培育,相较于法学前沿的理论论述,基本概念和法学原理的简明阐述与理解应用,显得更为重要。
“民事诉讼法学”是我国法学本科专业中应用性极强的核心课程之一,其教材的编写和选用,应当严格遵循上述的要求和标准。
正是基于以上的认识和因材施教的考虑,结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知识要求,我们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法治人才培养规律,借鉴前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着编写了这本《民事诉讼法》本科教材,以契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师生的实际需要。
本书的突出特点是:,内容更新及时。本书以我国2012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和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紧密结合我国民事诉讼的司法实践,参照民事诉讼的运作程序,以通俗易懂的朴实语言,重点阐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操作程序,力求达到内容体系完备、知识更新及时的编写目标。第二,理论联系实践。参与编写本书的作者,多数既是具有丰富的法律教学经验的高校教师,又是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的兼职律师,还有一部分是资深的专职律师、法官、检察官,这与普通教材的参编作者全部为高校教师不同,虽然在教材的发行推广上有一定的不利因素,但为本书在编写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创造了优势:“双师型”的作者,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第三,体例简洁,层次分明。除了本套教材所共有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案例引导、技能训练、练习思考等栏目以外,本书每章还增加了“本章需要预习的主要法律、法规”“应用提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专栏”等栏目,以及根据需要增加了“相关链接”“规律总结”等内容,层次清晰,方便实用。第四,本书的“真题实训”,全部引用历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真题,这不仅是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备,而且因为真题都是法律专家的成果,其命题水准是普通习题不可比拟的;每节的引例、真题及其解析,都是按照先提出问题、再阐述相关知识、接着进行问题解答的顺序布局,遵循法律逻辑思维规律,力求获得水到渠成的效果;在真题的解析上,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规范,进行旧题新做,力求对本课程的学习和应试人员在研习历年真题时提供正确、有益的指导。
本书主要适用于应用型法学本科专业的“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也适合于法律实务工作人员、法律自学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等的学习参考。
本书的参编人员及其分工如下(以撰写的章节先后为序):
宁教铭(法学博士,广东金融学院专职教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二、三、六、七、八、十、十一、十二章,以及除第十六章至第十八章以外其他各章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专栏”等内容。
赵雯(法学学士,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第四章。
刘启良(法学硕士,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第五章、二节。
马晓艳(法学硕士,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第五章第三、四节。
许绍玉(法学学士,广东金融学院专职教师、广东创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第九章。
刘勇(法学硕士,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第十三章。
王银杰(法学学士,政府法制部门退休干部、广东富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第十四章、二、三节。
李支(法学博士,广东金融学院专职教师、法律系副主任):第十四章第四、五、六节。
龙人榜(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广东科岸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第十四章第七、八节。
周光清(法学硕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第十五章。
王嘎利(法学博士,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专职教师、硕士研究生导师):第十六、十七、十八章。
翁京才(法学博士,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第十九章。
全书由宁教铭审改定稿。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引用了法学前辈们的专著、教材和期刊论文的精髓,借鉴吸收了理论与实务界同仁的观点,囿于篇幅,无法一一注明,我们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时间仓促,加之编写人员的水平有限,本书在内容阐述和文字表述上的缺陷甚至错误在所难免,竭诚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有关建议和意见,请发送到本人邮箱:lawyer21cn668@163.com。
解释及其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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