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法一本通(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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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一本通(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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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1

版次6

装帧平装

货号2045

上书时间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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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6-01
  • 版次 6
  • ISBN 9787509377727
  • 定价 3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32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07年、2009年、2011年、2014年,2016年我们对其进行了五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增强了其实用性,再次博得了广大读者的赞誉。

 

我们秉承“以法释法”的宗旨,在保持原有的体例之上,再次对“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进行改版,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学习所用”的目标。新版丛书具有以下特点:

 

1.丛书以主体法的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尤其是请示答复,因其往往是针对个案而抽象出来的一般性规则,实践中具有操作指导意义。

 

2.丛书紧扣实践和学习两个主题,在目录上标注了重点法条,并在某些重点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前,对收录的相关文件进行分类,再按分类归纳核心要点,以便读者便捷地查找使用。

 

3.丛书紧扣法律条文,在主法条的相关规定之后附上案例指引,收录*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公报案例以及*高人民法院相关机构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过相关案例,可以进一步领会和把握法律条文的适用,从而作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参考。并对案例指引制作索引目录,方便读者查找。

 

4.丛书以脚注的形式,对各类法律文件之间或者同一法律文件不同条文之间的适用关系、重点法条疑难之处进行说明,以便读者系统地理解我国现行各个法律部门的规则体系,从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服务。

 

5.丛书结合二维码技术的应用为广大读者提供增值服务,扫描封底二维码,即可免费部分使用中国法制出版社新推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数据库】,便于读者查阅法律文件准确全文及效力的同时,更有部分法律文件权*英文译本等资源分享。 

 


【作者简介】

  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设的研究机构,由从事法规、案例图书品种策划出版的资深编辑、国内法学院系的资深教授组成,专门从事法学法律法规图书的编辑研究,为广大读者提供学习法律的资料。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公务员定义】

 

  ★第三条【适用范围】

 

  第四条【指导思想和政治原则】

 

  第五条【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管理原则】

 

  第六条【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第七条【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第八条【分类管理、效能原则】

 

  第九条【法律保护原则】

 

  第十条【管理机关】第二章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十一条【公务员的条件】

 

  ★第十二条【公务员的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的权利】第三章职务与级别第十四条【职位分类制度】

 

  第十五条【职务序列设置的根据】

 

  ★第十六条【职务分类和职务层次】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

 

  第十八条【具体职位的设置】

 

  第十九条【公务员的级别】

 

  ★第二十条【衔级制度】第四章录用第二十一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录用部门】

 

  第二十三条【报考条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录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录用前提】

 

  第二十六条【招考公告】

 

  第二十七条【对报考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考试方式和内容】

 

  第二十九条【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三十条【公示】

 

  第三十一条【特殊职位录用】

 

  第三十二条【试用期】第五章考核★第三十三条【考核内容】

 

  第三十四条【考核方式】

 

  ★第三十五条【定期考核的程序】

 

  第三十六条【定期考核的结果】

 

  第三十七条【定期考核结果的作用】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三十八条【任职方式】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条【委任制公务员任免】

 

  第四十一条【任职前提】

 

  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兼职】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四十三条【晋升的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四条【晋升的程序】

 

  第四十五条【职务空缺时任职人选产生方式】

 

  第四十六条【领导任前公示和任职试用期】

 

  第四十七条【降职】第八章奖励第四十八条【奖励的条件和方式】

 

  第四十九条【应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十条【奖励的种类】

 

  第五十一条【奖励的程序】

 

  第五十二条【撤销奖励的情形】第九章惩戒第五十三条【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对上级决定或命令有异议时的处理】

 

  第五十五条【处分的实施】

 

  第五十六条【处分种类】

 

  第五十七条【处分程序】

 

  第五十八条【处分的后果和期间】

 

  第五十九条【处分的解除】第十章培训第六十条【培训方式和机构】

 

  ★第六十一条【培训种类】

 

  第六十二条【培训的管理、时间和结果】第十一章交流与回避第六十三条【公务员交流制度】

 

  第六十四条【调任】

 

  第六十五条【转任】

 

  ★第六十六条【挂职锻炼】

 

  第六十七条【服从交流决定】

 

  第六十八条【任职回避】

 

  第六十九条【地域回避】

 

  第七十条【公务回避】

 

  ★第七十一条【回避的程序】

 

  第七十二条【关于回避的其他法律规定】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七十三条【工资制度】

 

  ★第七十四条【工资构成】

 

  第七十五条【工资水平的确定】

 

  ★第七十六条【福利待遇】

 

  第七十七条【保险和抚恤优待】

 

  第七十八条【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的法律保障】

 

  第七十九条【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的经费保障】第十三章辞职辞退第八十条【辞职程序】

 

  ★第八十一条【不得辞职的情形】

 

  第八十二条【领导成员的辞职】

 

  第八十三条【应予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四条【不得辞退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辞退程序及待遇】

 

  第八十六条【离职前的义务】第十四章退休★第八十七条【退休条件】

 

  第八十八条【提前退休的条件】

 

  第八十九条【退休待遇】第十五章申诉控告第九十条【申请复核权和申诉权】

 

  第九十一条【复核申请、申诉的处理期限】

 

  第九十二条【错误处理的纠正】

 

  第九十三条【对侵权行为的控告】

 

  第九十四条【对申诉、控告的限制】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九十五条【聘任条件】

 

  第九十六条【聘任方式】

 

  ★第九十七条【聘任合同】

 

  第九十八条【聘任合同内容】

 

  第九十九条【聘任公务员管理依据】

 

  第一百条【人事争议仲裁】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离职后的执业禁止】

 

  第一百零三条【机关对公务员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

 

  第一百零四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

 

  处理】第十八章附则第一百零五条【领导成员的定义】

 

  第一百零六条【参照本法管理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零七条【实施日期】附录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录二: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辞退公务员审批表

 

  附录三:本书所涉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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