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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劳动争议案例精选与实务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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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3.5折 59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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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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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郝云峰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2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9787509392980

上书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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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郝云峰 著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8-02
  • 版次 1
  • ISBN 9787509392980
  • 定价 59.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内容简介】

实战!实战!实战!

 

这是本书的最大特点!

 

作为一名常年奔走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名级人民法院劳争庭的一线律师,笔者没有过多的理论纠缠,从数以万计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精选出极具实践指导作用的全真典型案例进行提炼、剖析,最大限度保留裁判者的裁审观点,并辅以劳动法律师的实务指引,使本书成为名副其实的员工关系管理操作手册,成为提升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控能力的指导用书。

 

“拿来即用”是本书实战性的具体体现。书中观点可以直接引用到具体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也可以直接指导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改进与提升,同时也可以有效增强相关人员的上手操作能力。

 

不论你是一名职场“小白”,还是一名资深HR精英,你都可以从书中汲取营养。

 

如果你能读完本书的全部案例,恭喜你,你已经超过95%的HR一生阅读的劳动争议案例的数量,你的劳动法知识结构已经发生质变,这是毋庸置疑的!

 

学以致用,让学习变得更有意义!

 

一起学习吧!

 


【目录】

  第一章 劳动关系认定—— 一切劳动纠纷的前提 // 001

 

  001 即使签署的是劳务协议,仍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 // 002

 

  002 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合同 // 004

 

  003 不能举证证明系合作关系而被法院认定为劳动关系 // 007

 

  004 单位不能举证系项目承包关系而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 009

 

  005 单位主张业务外包后不存在劳动关系未获法院支持 // 011

 

  006 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被视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 013

 

  007 单位主张劳务关系故未签劳动合同被判付二倍工资 // 015

 

  008 服务关系变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 017

 

  009 单位未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兼职劳动关系变为全职 // 019

 

  010 确认劳动者与关联企业劳动关系应当考虑紧密程度 // 022

 

  011 股东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股东主张工资未获支持 // 024

 

  012 执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能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026

 

  013 用人单位主张与律所实习律师系劳务关系未获支持 // 028

 

  014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建立劳务关系 // 030

 

  第二章 劳动合同订立——败诉风险在此时开始孕育 // 033

 

  015 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视为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034

 

  016 单位称员工代签合同但无证据,被判支付二倍工资 // 037

 

  017 高管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二倍工资未被支持 // 039

 

  018 劳动者工作经历造假,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无效 // 041

 

  019 简历造假但未构成欺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 // 044

 

  020 录用条件约定不明,单位主张被欺诈未获法院支持 // 046

 

  021 入职申请表不具备劳动合同要件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 048

 

  022 含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入职登记表被视为劳动合同 // 050

 

  023 核薪表因不具备合同必备要件而未被视为劳动合同 // 052

 

  024 用人单位主张录用通知书具备劳动合同要件获支持 // 054

 

  第三章 劳动合同履行——看上去很美却蕴藏危机 // 057

 

  025 员工因被违法调岗而旷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 058

 

  026 单位调岗降薪,劳动者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获支持 // 060

 

  027 口头调岗降薪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无异议视为有效 // 062

 

  028 考核制度不完善,用人单位单方调岗未获法院支持 // 065

 

  029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内容得当,劳动者主张未获支持 // 067

 

  030 待岗协议约定不明,员工索要工资差额获法院支持 // 070

 

  031 调岗协议内容不完善,用人单位被判支付工资差额 // 072

 

  032 主体变更无特别约定视为用人单位概括性承受义务 // 074

 

  033 以劳动者拒绝到新的地点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属合法 // 076

 

  034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就变更先行协商 // 079

 

  035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拒绝协商单位合法解除 // 081

 

  036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 // 083

 

  037 单位未提供组织结构调整的市场依据被判违法解除 // 085

 

  038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履行协商义务解除违法 // 086

 

  039 停车场收费自动化被认定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089

 

  第四章 一般劳动者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心中永远的痛 // 093

 

  040 员工辞职申请表设计合理,劳动者的主张未获支持 // 094

 

  041 以劳动者“貌似不正当行为”解除合同被认定违法 // 096

 

  042 公司以未达到考核目标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 098

 

  043 用人单位以骗取报销款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 100

 

  044 仲裁中未要求继续履行不能视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 102

 

  045 无病假流程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认定违法 // 105

 

  046 单位主张员工未提供病休证明构成旷工获法院认可 // 107

 

  047 员工患病未履行请假手续有错但尚不构成严重违纪 // 109

 

  048 制度标准优于法定的标准,单位主张无效未获支持 // 112

 

  049 员工与亲属产生关联交易被解除合同,属合法解除 // 114

 

  050 法院认定原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裁判标准 // 117

 

  051 单位未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程序执行被认定违法解除 // 119

 

  052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需在其工作职责范围之内 // 122

 

  053 缺乏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依据,单位解除合同违法 // 123

 

  054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未获支持 // 126

 

  055 用人单位制度完善、处置得当,成功解聘旷工员工 // 128

 

  056 如何理解因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培训 // 130

 

  057 用人单位“任性”降薪,最终被判支付经济补偿金 // 133

 

  058 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违法解除期间全额工资损失 // 135

 

  059 单位以采购员弄虚作假严重失职解除合同未获支持 // 139

 

  060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招录亲属解除劳动合同被判违法 // 141

 

  第五章 特殊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有些雷绝对不能碰 // 145

 

  061 单位因人力资源总监严重违纪而解除合同未获支持 // 146

 

  062 单位主张人事部经理严重失职因缺乏证据未获支持 // 148

 

  063 未与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巨额二倍工资 // 150

 

  064 高管提交辞职信三十日后,并不必然解除劳动关系 // 153

 

  065 高管被免职并不必然导致双方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 // 155

 

  066 因怀孕女工严重违纪,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 157

 

  067 产假女工拒绝续订合同并主张二倍工资,未获支持 // 161

 

  068 解除理由不当且送达存在瑕疵,法院认定违法解除 // 163

 

  069 劳动者计划外生育,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认定违法 // 165

 

  070 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获支持 // 167

 

  071 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 // 169

 

  072 用人单位以两次工作过失解除孕期劳动者未获支持 // 171

 

  073 劳动者怀孕期间进行产前检查单位不得认定为旷工 // 173

 

  074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得与“三期”女工解除 // 175

 

  第六章 离职协议与违约金——如何好聚好散 // 179

 

  075 员工通过离职协议索要天价补偿金,未获法院支持 // 180

 

  076 离职时约定再无纠纷,员工主张二倍工资未获支持 // 182

 

  077 离职协议未涉及经济补偿事项,单位被判违法解除 // 184

 

  078 因双方约定有效,用人单位被判支付补偿金超百万 // 186

 

  079 劳动者提前离职,单位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未获支持 // 189

 

  080 事业单位员工离职支付20万元违约金被认定合法 // 191

 

  081 解决户口约定的服务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服务期 // 194

 

  第七章 劳动报酬——扑朔迷离无人能懂 // 197

 

  082 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奖金,劳动者主张差额获得支持 // 198

 

  083 工资构成不明确,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获法院支持 // 200

 

  084 劳资双方约定报销额度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获认可 // 202

 

  085 劳动者迟到,用人单位依据制度罚款缺乏法律依据 // 204

 

  086 用人单位对工资发放的标准、支付周期负举证责任 // 206

 

  087 支付条件不明确,单位要求退还绩效工资未获支持 // 208

 

  088 单位规章制度完善,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未获支持 // 211

 

  089 加班审批制下员工主张加班费需要有加班审批证据 // 213

 

  090 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支付工资被判违法 // 216

 

  091 员工主张年终奖固定发放,因未能举证而未被支持 // 218

 

  092 年终奖的规定与发放存在矛盾,公司主张未被认可 // 220

 

  093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返还多发的工资补贴未获支持 // 222

 

  094 用人单位主张通过带班组长发放工资未获法院支持 // 224

 

  095 支付条件约定不明,用人单位需支付全额绩效奖金 // 227

 

  096 用人单位未执行考核制度,扣发绩效工资被判违法 // 229

 

  097 单位以劳动者未请病假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未获支持 // 232

 

  第八章 工时、休假、保险及竞业限制——细节体现专业 // 235

 

  098 经审批的特殊工时制的效力不能对抗双方约定效力 // 236

 

  099 双方约定综合工时制,虽未经审批,仍被认定有效 // 238

 

  100 集体度假不等同于年假,员工主张年假工资获支持 // 241

 

  101 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旷工视为实际休过年假获支持 // 244

 

  102 单位应当对劳动者两年内是否休年假承担举证责任 // 246

 

  103 单位主张法定年假外的年假为福利性质,未获支持 // 248

 

  104 约定的赔偿标准低于法定赔偿标准,法院判令补足 // 250

 

  105 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劳资双方不能约定免除 // 252

 

  106 单位未及时解除竞业禁止协议被判额外支付补偿金 // 255

 

  107 未申明不需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需按月支付补偿金 // 257

 

  108 用人单位主张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获得法院支持 // 259

 

  第九章 规章制度——从根源规避风险 // 263

 

  109 员工手册仅经过工会审核,不视为履行了民主程序 // 264

 

  110 单位主张通过办公系统送达管理制度,获法院支持 // 267

 

  111 劳动合同与员工手册的内容不一致,单位解除违法 // 269

 

  112 未经民主程序的员工手册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 // 271

 

  113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制度改变工资支付方式属违法 // 273

 

  114 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提成制度无效,劳动者可以离职 // 276

 

  115 规章制度非本人签收,员工旷工公司无法合法解除 // 278

 

  116 单位依据关联企业规章制度解聘员工被判违法解除 // 280

 

  117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拒签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 283

 

  118 企业未依照员工手册相关程序处罚劳动者被判违法 // 285

 

  第十章 举证责任——如何做到铁证如山 // 289

 

  119 用人单位举证不能,劳动者的诸项主张获法院支持 // 290

 

  120 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不能径行解除合同 // 292

 

  121 举证不当,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未获支持 // 294

 

  122 单位以录音作为证据抗辩劳动者二倍工资差获支持 // 297

 

  123 用人单位提供的考勤表因缺乏历史对比而未被采信 // 300

 

  124 劳动者邮寄医嘱请假,用人单位称未收到未获支持 // 302

 

  125 劳动合同前后页非出自同一打印机,被认定不合理 // 304

 

  致谢信 //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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