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民法典总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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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军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24342
出版时间2022-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79元
货号31601688
上书时间2024-12-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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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永军,男,1964年10月生,山东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1995年获国家博士后优秀研究奖;1998年获霍英东科研基金资助;l997-1998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00年被评为曾宪梓教学奖一等奖;2001年被列入北京市“百人工程”培养人选;2002年被评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杰出青年教师”,并获得“杰出青年教师基金”奖励。代表性作品有:《合同法》、《合同法原理》、《破产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研究》、《票据法理论与实务》等。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要有:“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论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中国新破产法起草中的主要问题”、“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论商事合伙的特质与法律地位”、“论合同解释对当事人自治否定的正当性与矫正性制度安排”、“论权利能力的本质”、“论债法中的‘本土化概念’对统一的债法救济体系之影响”、“论优先购买权的性质与效力”、“论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侵权行为的‘替代责任”’、“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时法律救济的理论与实证考察”、“论债的科学性与统一性”、“自然之债源流考”等。
目录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总则的抽象性及规范性
第一节 总则的宗旨和立法技术及由其决定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总则立法应遵循规范性要求
第二章 民法与民法典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公法与私法
第三节 民法与商法
第四节 民法典编纂
第三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典(总则编)应否规定基本原则
第二节 什么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如何理解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第四章 民法的法源与适用
第一节 民法的法源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节 法律解释
第四节 法律漏洞及其填补
第二编 民事主体
第一章 民法上的人的理性基础
第一节 民法上的人的形式结构
第二节 民法上的人的理性基础
第三节 法人的理性说明
第四节 对理性为基础的民事主体平等制度的人文主义反思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概念
第二节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节 《民法典》第16条关于胎儿利益的保护及探析
第四节 自然人的理性表现形式——行为能力
第五节 自然人的监护
第六节 自然人的住所
第七节 自然人的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八节 自然人的人格权
第九节 自然人的姓名权
第十节 肖像权
第十一节 隐私权与信息权
第十二节 名誉权
第十三节 荣誉权
第十四节 自然人的其他人格权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民法典编纂中关于法人的主要争议及评说
第二节 私法人的一般性问题
第三节 营利法人
第四节 非营利性法人
第五节 特别法人
第六节 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及村委会法人
第四章 其他主体
第一节 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节 个体工商户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
内容摘要
本书是作者在多年从事民法教学、研究以及参与立法工作的经验总结之基础上梳理、撰写而成。全书包括绪论(民法的抽象性及规范性,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渊源,民法典编纂,法律解释等),民事主体(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人格权等,法人的基本问题,其他主体),民事权利(概念、分类、客体等),法律行为与代理(法律行为的成立、无效、可撤销,代理的要件、后果及表见代理等),民法上的时间及确定规则(诉讼时效、除斥期间)几个部分。作者的论述旁征
博引,深入浅出,以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典型实例,梳理民事法律制度和规范体系,详细讲解民法的基本知识、原理等,是一本学术价值与可读性兼具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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