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中国信托法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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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凌云著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9175479
出版时间2024-09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4685322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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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凌云,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律英文译审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法院特聘教授,上海市“涉外法律人才”,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拥有美国纽约州、俄勒冈州律师资格。曾任欧美著名法学院客座教授、访问学者,代表作包括Chinese Business Law(合著,美国Thomson West)、《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英美合同侵权法》《英美法判例读写教程》《英美法审判程序与司法推理》Chinese Civil Law: Statutes, Cases, and Materials等,主持翻译并出版《金融创新与监管前沿文集》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译述》系列。主要研究与授课领域为英美法、信托法、国际商法、法律英语等。
目录
本书作为一本面向我国信托法律制度未来发展的著作, 认为我国《信托法》对源自于英美的信托制度最主要的修正在于“对其信托财产权利分置制度的否定”和“对信托设立人给予的过度保护”, 并认为前者导致信托关系与委托代理关系混同, 后者则削弱了受托人义务, 模糊了受托人义务指向的对象, 使得其他信托关系人对信托的监督变得无关紧要。本书还认为, 信托制度与大陆法系民法没有“双重所有权”冲突, 且信托财产所有权具有传统民法的“总有”特征。本书认为修订《信托法》、重述中国信托法的时机业已成熟, 而调整信托法律关系的法律应是由《民法典》统领下的《信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构成的统一整体, 因此在书中对《民法典》《信托法》《仲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提出了逐条增补与修订建议。本书与作者另著的主要介绍英美信托法的《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可互相参照。
内容摘要
本书作为一本面向我国信托法律制度未来发展的著作,认为我国《信托法》对源自于英美的信托制度最主要的修正在于“对其信托财产权利分置制度的否定”和“对信托设立人给予的过度保护”,并认为前者导致信托关系与委托代理关系混同,后者则削弱了受托人义务,模糊了受托人义务指向的对象,使得其他信托关系人对信托的监督变得无关紧要。本书还认为,信托制度与大陆法系民法没有“双重所有权”冲突,且信托财产所有权具有传统民法的“总有”特征。本书认为修订《信托法》、重述中国信托法的时机业已成熟,而调整信托法律关系的法律应是由《民法典》统领下的《信托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构成的统一整体,因此在书中对《民法典》《信托法》《仲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提出了逐条增补与修订建议。本书与作者另著的主要介绍英美信托法的《被误读的信托——信托法原论》可互相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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