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洞穴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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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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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涛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69029
出版时间2024-05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69元
货号4608340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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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秦涛,江苏常州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史学博士、教师,央视《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专家。研究领域为秦汉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史。已出版学术专著《律令时代的“议事以制”:汉代集议制研究》等三种、普及读物《别笑!这才是中国法律史》《秦亡汉兴九十年》等七种。
目录
本书稿以东汉末年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 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古代中华法系思想实验。因罕见的饥荒与雪灾, 一对父子与陌路人受困洞穴。为了挽救濒临死亡的老父, 儿子在种种尝试均告失败的情况下, 杀死陌路人喂食血肉, 终于救活老父, 并在解困之后归案自首。本案对法律与伦理构成巨大挑战, 大司寇韩鞅、太学生顾登龙等十五位讨论者各执一词, 给出不同判决方案。借助这个假想的公案, 实际反映了中华法系的核心价值冲突, 复活了历史中国异彩纷呈的思想流派。书稿致敬富勒的《洞穴奇案》, 是另一种写法的古代中国法思想史。
内容摘要
本书杜撰了一个中国式的“洞穴奇案”,书中以中国古代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塑造了一场如电影般精彩的“朝堂辩论”。十四位虚构的古代人物围绕该案应如何判决产生激烈讨论,内容涵盖礼与法、世俗伦理与儒家统治、民间舆论与司法审判等价值冲突。通过对虚构案件的辩论,进而深入探究传统中国法哲学究竟可以如何应对“绝境之下杀死、食用一个人,以保全更多人”的这类司法审判难题,也展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诸多方面。此外,作者大胆地将思想实验这种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尚很少见的方法运用于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原创性极强。
主编推荐
我们与“恶”的距离
本书以东汉末年的“管秋阳食人案”为原型,进行了一场精彩的古代中华法系思想实验。一场罕见的灾难袭击了边远县城,一对父子与陌路人受困洞穴。为了挽救冻馁将死的老父,孝子在种种尝试均告失败的情况下,迫不得已杀死陌路人,割取血肉喂食救活老父,并在脱困之后投案自首。这桩离奇的案件激发了朝堂的争辩,引爆了民间的舆论,更对古老王朝的法律与伦理构成了靠前的挑战……
尽管“食人案”的案情陈述只有4页,但设计非常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譬如杀人者陈祥,其“善”与“恶”的边界非常模糊,他在犯案前进行过多次激烈的心理斗争,且一度割肉救父,并打算牺牲自己与父亲以命换命。但其父陈千秋以“无后为大”以死相逼,断送了陈祥杀身成仁的念头。陈祥动手杀人后,用死者杨释的肉救助了神志不清的父亲和陌路人医士孙佗,自己却只肯吃泥土、喝雪水勉强活命。在几人获救后,他第一时间去官府自首。
与以往影视剧中全员“恶”人的设定不同,该书的案件,几乎是全员“善”人,尤其是杀人者陈祥,以“善”(孝)之名行“恶”之举。如果审判的目的是表现正义,那一旦审判贯穿了伦理的维度,我们与“恶”的距离又该如何丈量?
不够“善良”的我们
不论是经典案例“洞穴奇案”,还是“电车难题”,功利主义的取向结果往往都是“爱有差等”“人命排序”。在本书“食人案”中也有类似讨论,如陈祥杀人行为不仅成全孝子之义,而且“一命换多命”,满足了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此外,书中还有一个“乱世的犯罪,责任主要在国家”的观点,将特别情况下不够“善良”的我们归责于国家。这个观点很有意思,因案情中预设了当时背景:饥荒和雪灾。在太学生顾登龙看来,天灾与人祸没有为当事人营造为“善”的环境,洞穴中的几人本就处在逃荒的路上,随时可能丧命。既然国家已然失责,就应放宽对“恶”的衡量尺度。书中此类的讨论比比皆是,寓意深刻,发人深思。
“正义”的算法
对“洞穴奇案”,罗翔曾说,“生命不能比较”“道德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律”。但“爱有差等”“人命排序”并不是本书讨论的核心(虽然有涉及)。
如果说,“洞穴奇案”讨论的是一个关乎“正义”“道德”“法律”“伦理”的问题,本书讨论的范畴更为复杂,因为该案发生在礼法并重的古代中国,世俗对“礼”的价值追求,有时候甚至高于对“法”的遵守。杀人者陈祥明知“杀人偿命”,并且做好了“坦然赴死”的准备,但纠结之后还是成全现实的紧迫的“孝”(之后陈被判自尽,无后亦为大不孝,实际上也违背了“孝”)。“法”与“礼”(或者说“法律”与“正义”)究竟代表着什么?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不仅困扰着许多法界人士,也及于一般公众。
《洞穴公案:中华法系的思想实验》更本土化,更接地气,也更适合中国读者阅读,它会为我们提供另一种不同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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