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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国先著
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4148336
出版时间2022-12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4359704
上书时间2024-12-18
谢国先,男,1963年10月生,四川省雷波县人,汉族,历史学博士,民俗学教授,现任教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先后在重庆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云南大学中文系中国民间文学(民俗学)专业、云南大学档案系中国民族史专业就读。曾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系访问一年,在里贾纳大学宗教学系授课一学期。主要从事民族学、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在多种期刊和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著作10部(独著4部,合著3部,合作译著3部),校订译著2部,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
论民族文化的发展规律
——兼说“民族文化保护”的认识论问题
早在2000年,云南省就开始在全国首先实施地方性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在国际国内保护文化遗产的热闹气氛中,我国有关部门公布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主要是民族民间文化。要保护的既然是民族民间文化,那么作为民族民间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承者的各族群众(当然包括各族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如故事讲述家、歌手、工匠、宗教人物等)就应该在文化保护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国文化部的有关文件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①从事文化工作的一位官员兼学者认为,民间文化保护的主体是这样一些人:“他们是学者、官员、教员、普通国民、传媒工作者、法官、文艺工作者、实业家构成的联合体。”②在这些规定和理解中,民族民间文化创造者和传承者的作用似乎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幸好有学者明确指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民众才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而政府与学术界至多只能说是个宏观的指导者。”③本文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从民族文化发展的规律出发,谈谈民族文化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认识论问题。
一、文化与民族文化
文化有多种定义,常见的有狭义文化与广义文化两种说法。狭义文化主要是指通过学校教育传授的知识和教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听到乡下的老农说:“我没有文化。”广义文化是一定群体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一定的自然环境(地形、气候、土壤、交通、水源、植物群落、动物群落等)与社会环境(人口规模、技术水平、群体历史、对外联系等)中所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一旦产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客观事物。在进行文化研究时,人们一般采用广义文化的概念。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民族文化的任何一个项目同样也要经历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这是一个客观规律。要研究民族文化,就必须尊重这个客观规律。
本书收录作者1996年至2020年期间发表的21篇文章,涉及民间文学、人类学理论、民族艺术等领域。作者以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为基本指导,以生计活动、主体意识、神话传说等为具体研究对象,较为深入地探讨了文化的发展规律、变革机制以及文化遗产保护等问题。文章中的观点,如民间文化存在的基本目的是满足大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作为整体构成部分的文化的变革必定带来文化整体的变化、神话传说等传统艺术是维持群体精神健康的重要手段、文化研究的目标是实现不同群体的互相理解和尊重等,来自作者的田野考察经验和理论思考,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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