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一罚四】给青少年的大师文化课
  • 【假一罚四】给青少年的大师文化课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假一罚四】给青少年的大师文化课

集团直发,全新正版书籍,假一罚四,放心选购。24小时内发货,可开发票。

23.3 4.7折 49.8 全新

库存2件

浙江嘉兴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吕思勉柳诒徵著;时代华语出品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ISBN9787505753990

出版时间2022-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9.8元

货号31365683

上书时间2024-11-29

朗朗图书书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江苏常州人,中国现代历史学家。出身于一个书香门第,自幼家贫,12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研读史书。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师范专修科等校任教,学生中有后来成为文史大家的钱穆、赵元任等人。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作为我国现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知识渊博,学术造诣高,与陈垣、陈寅恪、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他在中国通史、断代史和各种专史领域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其史学专著《中国通史》、《白话本国史》、《中国近代史》等,均为后人的学习研究留下了宝贵的财富。

目录
第一讲 文化起源 001
第一节 文字之兴 001
第二节 夏之文化 009
第三节 殷商之文化 018

第二讲 诸子之学 033
第一节 老子与管子 033
第二节 孔?子 041
第三节 诸子之学 062

第三讲 秦汉文明 085
第一节 秦之文化 085
第二节 两汉之学术及文艺 094
第三节 佛教入中国之初期 117

第四讲 晋唐文化与佛教 124
第一节 清谈与讲学 124
第二节 佛教之盛兴 137
第三节 隋唐之学术文艺 151
第四节 隋唐之佛教 170

第五讲 宋明学术 185
第一节 宋儒之学 185
第二节 明儒之学 204

第六讲 婚?姻 214
第七讲 族?制 233
第八讲 官?制 247
第九讲 选?举 260
第十讲 货?币 276
第十一讲 衣?食 289
第十二讲 住?行 305
第十三讲 教?育 320
第十四讲 语?文 332
第十五讲 学?术 346
第十六讲 宗?教 373

内容摘要
阐释中国文化的内涵,力求使读者深刻理解中国文化之源远流长的真正核心。其中第一讲至第五讲选自柳诒徵的《中国文化史》,第六讲至第十六讲选自吕思勉的《吕著中国通史》。编辑过程中将柳著部分原文变章为节,几节合为一讲,讲之题目自拟;吕著部分,将章改讲,题目如旧。

精彩内容
第一讲 文化起源第一节 文字之兴文字之功用有二,通今及传后也。草昧之世,交通不广,应求之际,专恃口语,固无需乎文字。其后部落渐多,范围渐广,传说易岐,且难及远,则必思有一法,以通遐迩之情,为后先之证,而文字之需要,乃随世运而生。吾国之有文字,实分三阶段:一曰结绳,二曰图画,三曰书契。是三者,皆有文字之用,而书契最便,故书契独擅文字之名。
《说文序》:“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另异也,初造书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是书契独擅文字之名也。惟三者为同时并兴,抑后先相禅,则古史懵昧,未能确定也。依《说文序》,则图画始于庖羲,结绳始于神农。
《说文序》:“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其事……”而段懋堂则谓结绳在画八卦之先。
《说文序》注谓:“自庖牺以前,及庖牺,及神农,皆结绳为治,而统其事也。《系辞》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虞翻曰:兴《易》者,谓庖牺也。庖牺为中古,则庖牺以前为上古,黄帝、尧、舜为后世圣人。按依虞说,则《传》云上古结绳而治者,神农以前皆是。”“庖牺作八卦,虽即文字之肇耑,但八卦尚非文字,自上古至庖牺、神农专恃结绳。”夫以“上古”二字,定结绳为庖牺以前事,未足据为确证。惟《易·系辞》言结绳者凡二:《易·系辞》:“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作结绳而为网罟。”“上古结绳而治。”既以作结绳而为网罟专属于庖牺,则结绳而治不属于庖牺可知。庖牺以下,神农、黄帝、尧、舜所作,一一可以指实,则所谓上古者,必非神农、黄帝之时代又可知。以此推之,结绳之法,盖先图画而兴也。
结绳之法,不可详考。郑玄所言,殆出于臆测。
《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云:“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近人所谓一、二、三等字之古文,及—、│、丶、诸字,皆结绳时代之字,尤为傅会。
《文学教科书》刘师培:“结绳之字,不可复考,然观一、二、三诸字,古文则作‘弌’‘弍’‘弎’,盖田猎时代,以获禽记数,故古之文一、二、三字,咸附列‘弋’字于其旁,所以表田猎所得之物数也。是结绳时代之字。盖结绳时代并无‘弋’字之形,惟于所获得禽兽之旁,以结绳记数。结绳之文,始于‘一’字,衡为—,从为│,缩其形则为、,斜其体则为丿考密切,反其体则为分勿切,折其体则为┓及,反┓为┏鸣旱切,转┏为└隐,反└为┚居月切┓,及、└隐之合体为□,转环之则为○。是结绳文字,不外方圆平直,此结绳时代本体之字也。”  实则结绳时代,初不限于太古,即近世之苗民,犹有结绳之俗。
《苗疆风俗考》严如煜:“苗民不知文字,父子递传,以鼠、牛、虎、马记年月,暗与历书合。有所控告,必倩土人代书。性善记,惧有忘,则结于绳。为契券,刻木以为信。太古之意犹存。”欲知太古结绳之法,当求之今日未开化之人种,以所结之绳实证其分别表示之法,不可徒以后世篆隶字画求之。古今人类思想,大致相等,惟进化之迟速不同耳。美洲之秘鲁、亚洲之琉球,皆有结绳之俗,吾国古代之结绳,当亦与之相近。观东西学者所述,自可得其梗概。
《涉史余录》若林胜邦:“法国人白尔低猷氏之《人类学》尝记秘鲁之克伊普法曰:秘鲁国土人,不知文字,惟以克伊普为记号。克伊普者,即以绦索织组而成,于其各节各标,表示备忘之意之法也。凡人民之统计,土地之界域,各种族及兵卒之标号,以及刑法、宗教之仪仗,无不用克伊普,且各异其种类,故有专攻克伊普之学者焉。克伊普之法虽不一,大抵以色彩示意,赤色为军事及兵卒,黄色为黄金,白色为银及和睦,绿色为谷物。其纪数以绳索之结节为符号,如单结、双结、三结等,即所以示其单数、复数及十、百、千、万等之数也。及其记载家畜之法,以一大绳为轴,附以小绳若干。其第一绳为牡牛,第二绳为牝牛,三为犊,四为羊,其头数年龄,悉以结节表之。”又曰:“琉球所行之结绳,分指示及会意两类。凡物品交换,租税赋纳,用以记数者,为指示类;使役人夫,防护田园,用以示意者,则为会意类。其材料多用藤蔓、草茎或木叶等,今其民尚有用此法者。”结绳者必托于绳以示意,无绳或未及携绳,则所记识者无从表示也。进而为图画,则随在皆可表示其符号。或画于地,或画于石,或以指蘸水,或以垩示色。既无携持之累,且免积压之患,其为便利,过于结绳远矣。《世本·作篇》谓黄帝时史皇作图,以图画与书契同时并兴。
《历代名画记》张彦远:“史皇,黄帝之臣也。始善图画,创制垂法,体象天地,功侔造化。”云见《世本》。
然图画实始于伏羲。
《易·通卦验》:“伏羲方牙、苍精,作《易》,无书,以画事。”《尸子》:“伏羲始画八卦。”世谓史皇作图者,图画之法,至史皇而始精耳。
《易》称庖羲作八卦,以仰观俯察诸法得之,又称其出于“河图”“洛书”。
《系辞》:“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春秋纬》:“河出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礼含文嘉》:“伏羲德合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河图、洛书。”后世说者,又谓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
《魏志·高贵乡公传》:“《易》博士淳于俊曰:‘包羲因燧皇之图而制八卦。’帝曰:‘若使包羲因燧皇而作《易》,孔子何以不云燧人氏没包羲氏作乎?’俊不能答。”是一奇一偶之卦象,初非偶然创获,实积种种思考经验,而后发明此种符号。以《易·说卦》考之,八卦所以代表各种名物,如“乾为天,为圆,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于地也为黑”之类。
非专象一事一物,故能以简驭繁,不必一一求其形似。其后事物日多,众庶难于辨别,因之一一图像,务求相肖,而象形之字作矣。
八卦之性质,介乎图画文字之间,故世多谓卦象即古之文字。
《易纬乾凿度》:“古天字,古地字,古风字,古山字,古水字,古火字,古雷字,古泽字。”《文学教科书》刘师培:“八卦为文字之鼻祖,乾坤坎离之卦形,即天地水火之字形。试举其例如下:“乾为天,今天字草书作,象乾卦之形。
“坤为地,古坤字或作,象坤卦之倒形。
“坎为水,篆文水字作,象坎卦之倒形。
“离为火,古文火字作,象离卦之象。”《窕言》赵曾望:“伏羲画八卦,为万世文字之祖,人皆知其然,未必皆知其所以然也。夫八卦之画,有何文字哉?盖因而屈曲之,因而转移之,因而合并交互之,而文字肇兴焉。如乾三连,也,屈曲之则为,合并之则为矣;坤六断,也,屈曲转移之,则为,合并交互之,则为。”夫以八卦为八字,则其象甚少,其用甚隘。仅以八字示人,人必不能解也。谓后世之篆隶因袭卦象,颠倒屈曲之则可,谓古之卦象,只作后世篆隶一字之用,则大误矣。世人附会中国人种西来之说,谓八卦即巴比伦之楔形字。愚谓卦象独具横画,不作纵画,实为与楔形字之极大区别。楔形字或纵或横,且多寡不一,故亦无哲理之观念。八卦之数止于三画,又以一画之断续,分别阴阳,而颠倒上下,即寓阴阳消息之义。故八卦可以开中国之哲学,以为太极,以为两仪,以为天地人,举宇宙万有悉可归纳其中。虽伏羲画卦时未必即有此意,然文王、周公能因之以推阐,实亦由卦画之简而能赅所致。使世人观玩巴比伦楔形文字,虽极力附会,必不能成一有系统之哲学也。
书契之作,亦非始于仓颉,仓颉盖始整齐画一之耳。
《造字缘起说》章炳麟:“《荀子·解蔽》篇曰:‘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依此,是仓颉以前已有造书者。亦犹后稷以前,神农已务稼穑;后夔以前,伶伦已作律吕也。人具四肢,官骸常动,持莛画地,便已纵横成象,用为符号,百姓与能,自不待仓颉也。今之俚人,亦有符号,家为典型,部为徽识,仓颉以前,亦如是矣。一、二、三诸文,横之纵文,本无定也。马、牛、鱼、鸟,诸形势则卧起飞伏,皆可则象也;体则麟、羽、毛、鬣,皆可增减也。字各异形,则不足以合契。仓颉者,盖始整齐画一,下笔不容增损。由是率尔箸形之符号,始为约定俗成之书契。彼七十二王皆有刻石,十二家中,无怀已在伏戏前矣。所刻者则犹俚人之符号也。”以近世苗民之俗证之,中国数千年来,已成同文之治,而苗民之俗,犹沿契刻之文。
《峒谿纤志》陆次云:“木契者,刻木为符,以志事也。苗人虽有文字,不能皆习,故每有事,刻木记之,以为约信之验。”《傜僮传》诸匡鼎:“刻木为齿,与人交易,谓之打木格。”《苗俗纪闻》方亨咸:“俗无文契,凡称贷交易,刻木为信,未尝有渝者。木即常木,或一或数刻,以多寡远近不同。分为二,各执一,如约时合之,若符节也。”足见仓颉之时,各部落皆有契刻之法。黄帝部落欲统一四方之部落,则以其所定之符号,与各部落相要约,而书契之式,遂由而画一。世遂以为文字始于黄帝时之仓颉矣。《易》称“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知文字之用,始于官书。吾国幅员辽阔,种族复杂,而能抟结为一大国家者,即恃文字为工具也。
仓颉时之文字,不可详考。依许慎之说,则其时文字,止有指事、象形二种。
《说文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段玉裁注:“依类象形,谓指事、象形二者也。指事亦所以象形也。”“形声相益,谓形声、会意二者也。有形则必有声,声与形相附为形声,形与形相附为会意。其后,为仓颉以后也。仓颉有指事、象形二者而已。”然以韩非子说“公”“厶”考之,则仓颉作书,已有会意之法。
《韩非子·五蠹》篇:“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厶,背私者谓之公”。段玉裁曰:“自环为厶,六书之指事也;八厶为公,六书之会意也。”有会意,亦必有形声相合之字;虽形声之字多后出者,未必当时绝无此类。如“江”“河”为形声字,伏羲、黄帝时已有江水、河水,未必当时只书为水也。故六书之法,仓颉时必已具有四种。惟转注、假借为后起之事。世或以仓颉作书之时已有六书者,亦未明文字发生之次第也。
象形文字为初民同具之思想。然吾国文字,独演象形之法,绵延至数千年,而埃及象形之字不传于后,此实研究人类思想之一问题也。夫人类未有文字,先有语言,演文字者必以语言为根柢。然太古之时,地小而人少者,声音易于齐同;地广而人众者,语言难于画一。以一地一族表示语言之符号,行之千百里外,必致辗转淆讹,不若形象之易于辨识,虽极东西南朔之异音,仍可按形而知义。吾国文字演形而不演声音,殆此故欤!
洪水以前之语言,流传于世者绝稀。愚意《尔雅》岁阳、岁阴等名,实吾国最古之语言。
《尔雅·释天》:“太岁在甲曰阏逢,在乙曰旃蒙,在丙曰柔兆,在丁曰强圉,在戊曰箸雍,在己曰屠维,在庚曰上章,在辛曰重光,在壬曰玄黓,在癸曰昭阳。岁阳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阉茂,在亥曰大渊献,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岁阴”此等名词,诗书古史鲜有用之者。注《尔雅》者亦无解说。郭璞《尔雅注》云:其事义皆所未详通,故阙而不论。惟《史记·历书》以之纪年,疑“阏逢”“困敦”等语,当未有甲子等字之时,已立此名。既立甲子之后,书写者以甲子为便,读时仍用“阏逢”“困敦”之音。其后语言日渐变迁,凡四合五合之音,一律变为二合音,惟史官自黄帝以来,世守其书,传其音读,故至秦、汉时,以今隶译写古音,而其义则蔑有知者。
《史记·历书》:“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祸菑荐至,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无纪,历数失序。”盖三苗、九黎之乱,其古代语言变迁之关键乎?《楚辞》:“摄提贞于孟陬兮”,用《尔雅》之文。屈原生于南方,或由三苗在南方传述古语,楚人犹用以纪年欤?
第二节 夏之文化夏后氏十四世,十七君,传祚四百数十年。
《史记·三代世表》:“从禹至桀十七世。”《通鉴外纪》注:“夏十七君,十四世,通羿、浞四百三十二年。”以进化之律论之,夏之社会,必以大进于唐、虞之时,然夏之历史多不可考,孔子尝屡言之。
《礼记·礼运》:“孔子曰:我欲观夏道,是故之杞而不足征也,吾得夏时焉。”《论语》:“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太史公著《史记》,于当时所传夏代之书,亦多疑词。
《史记·夏本纪》:“太史公曰: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云。”《大宛列传》:“太史公曰: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今所传虞、夏书,自《禹贡》以上,皆述唐、虞时事。其专述夏事者,惟三篇:《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后仅存《甘誓》一篇,其文献之不足征,更甚于孔子、史公之时。故欲云夏之文化,无非凿空附会而已。虽然,孔子能言夏礼,墨子多用夏政。
《淮南子·要略》:“墨子背周道而用夏政。”箕子尝陈《鸿范》,魏绛实见《夏训》。
《左传》襄公四年:“魏绛曰:《夏训》有之曰:有穷后羿。”《孝经》本于夏法章炳麟有《孝经》本夏法说。《汉志》亦载《夏龟》,《汉书·艺文志》:“《夏龟》,二十六卷。”《七月》《公刘》之诗,多述夏代社会礼俗,可与《夏小正》参证。《小戴记》《王制》《内则》《祭义》《明堂位》诸篇,凡言三代典制者,往往举夏后氏之制为首。是夏之文献虽荒落,然亦未尝不可征考其万一也。
夏之社会,农业之社会也。观《夏小正》及《豳风》,皆以农时为主,而附载其他事业。知其时所最重者,惟农事矣。当时田制有公私
之分。
《夏小正》:“正月初服于公田。”《传》:“古有公田焉者,言先服公田而后服其田也。”公私之田,一家种若干亩不可考,或谓一夫授田五十亩。
《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赵岐注:“民耕五十亩,贡上五亩。”《日知录》顾炎武:“古来田赋之制,实始于禹。水土既平,咸则三壤,后之王者,不过因其成迹而已。故《诗》曰:‘信彼南山,维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孙田之,我疆我理,南东其亩。’然则周之疆理,犹禹之遗法也。《孟子》乃曰:‘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夫井田之制,一井之地,画为九区,故苏洵谓万夫之地。盖三十二里有半,而其间为川为路者一,为浍为道者九,为洫为涂者百,为沟为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使夏必五十,殷必七十,周必百,则是一王之兴,必将改畛涂,变沟洫,移道路以就之。为此烦扰而无益于民之事也,岂其然乎?盖三代取民之异在乎贡、助、彻,而不在乎五十、七十、百亩,特丈尺之不同,而田未尝易也。故曰‘其实皆什一’也。……夏时土旷人稀,故其亩特大,殷周土易人多,故其亩渐小。以夏之一亩为二亩。其名殊而实一矣。”其名地,方十里为成,《左传》哀公元年:“夏少康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杜《注》:“方十里为成。”方八里为甸。
《诗·信南山》:“维禹甸之。”郑《笺》:“六十四井为甸,甸方八里,居一成之中,成方十里,出兵车一乘。”其典农者曰田馂,《诗·豳风》:“田馂至喜。”《传》:“田馂,田大夫也。”其居民多茅屋、土壁、荜户,《诗·豳风》:“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毛传》:“向,北出牖也。墐,涂也。庶人荜户。”缘屋种桑,男治田而女治蚕,《诗·豳风》:“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毛传》:“微行,墙下径也。五田之宅,树之以桑。”农隙则田夫射猎以肄武。
《诗·豳风》:“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豣于公。”事皆先公而后私,其民风之淳朴,颇足多焉。
夏之教育,有序,有校。
《明堂位》:“序,夏后氏之序也。”《孟子》:“夏曰校。”乡校一曰公堂。
《诗·豳风》:“跻彼公堂。”《毛传》:“公堂,学校也。”国学则曰学。
《夏小正》:“二月丁亥,万用入学。”《传》:“入学也者,大学也。”入学以春仲吉日,行礼则舞干戚。
《夏小正传》:“丁亥者,吉日也。万也者,干戚舞也。”国之老者,亦养于学。
《礼记·王制》:“夏后氏以飨礼。”“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乡人则于十月跻公堂,行饮酒之礼。
《诗·豳风》:“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而国学特重教射焉,《孟子》:“序者,射也。”孔子称夏禹卑宫室,而启有钧台。
《左传》昭公四年:“夏启有钧台之享。”世又传启有璇台,桀有倾宫、瑶台。
《竹书纪年》:“帝启元年,大飨诸侯于钧台。诸侯从帝归于冀都,大享诸侯于璇台。”“夏桀作倾宫、瑶台,殚百姓之财。”其宫室之崇卑,殆亦随时不同。《考工记》载夏世室之制:《考工记》:“夏后氏世室,堂修二七,广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窗,白盛,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假定其时六尺为步,其尺之长略等于周尺,则其世室之修,不过今尺六丈有奇,广亦不过八丈有奇,而其中之室深不过二丈,宽亦不过二丈有奇,其制度之褊隘可想。《记》不言其屋高若干,以其深广度之,亦必不能过高。此孔子所以谓其“卑宫室”欤?
夏之器用颇简陋,观《公刘》之诗可见。
《诗·公刘》:“乃裹糇粮,于橐于囊,弓矢斯张,干戈戚扬。”“何以舟之,维玉及瑶,鞞琫容刀。”“跄跄济济,俾筵俾几。”“执豕于牢,酌之用匏。”“涉渭为乱,取厉取锻。”《礼记》述其礼器,有山罍、鸡彝、龙勺、龙簨。
《明堂位》:“山罍,夏后氏之尊也。”“夏后氏以鸡彝。”“夏后氏以龙勺。”“夏后氏之龙簨。”则宗庙器具,亦有雕刻为鸡、龙等形者。惟其时色尚黑,《檀弓》:“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虽有雕刻,度必墨色而无华采。此亦风尚质朴之征也。《考工记》称“夏后氏尚匠”。盖专重治水土、兴沟洫之事,而宫室器用则弗求其美备欤?
夏代官制散见群书,其大数盖亦百人。
《明堂位》:“夏后氏官百。”郑注《昏义》曰:“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盖谓夏氏也。……夏后氏官百二十。”执政之官,初为六卿,《甘誓》:“乃召六卿。”郑注《大传·夏书》云:“六卿者,后稷、司徒、秩宗、司马、作士、共工也。”后改为五官。
《礼书通故》:“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即虞后稷所掌;三曰祀,即虞秩宗所掌;四曰司空,五曰司徒,与虞官名同;六曰司寇,即虞之士;七曰宾,郑《注》云:若周大行人,是为司寇之属;八曰师,其司马也。夏自不窋失官后,后稷废,兵刑分。其制以秩宗、司空、司寇、司马为五官。”其司空、司徒、司马,又号三公。
《尚书大传·夏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马公,三曰司空公。”《月令正义》曰:“《书传》三公领三卿。此夏制也。”此外有遒人,《左传》襄公四年:“《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有羲、和,《史记·夏本纪》:“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有太史,《淮南子·汜论训》:“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及车正,《通典》:“夏后氏俾车正奚仲建旗旐,尊卑上下,各有等级。”乐正,《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乐正后夔生伯封,……有穷后羿灭之,夔是以不祀。”虞人,啬人等官。
《夏小正》:“十一月,啬人不从。”“十二月,虞人入梁。”其诸侯之长曰九牧,侯国之官有牧正、庖正。
《左传》哀公元年称少康为仍牧正,又为虞庖正。
皆可推见夏之制度焉。
洪水以前虽有史官,而其著作之文罕传于后,今所传之虞夏书皆夏史官所记载也。《皋陶谟》一篇或谓伯夷所作。
孙星衍曰:“史公云:禹、伯夷、皋陶相与语帝前,经文无伯夷者。《大戴礼·诰志》篇孔子引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似解‘幽明庶绩咸熙’。是伯夷为虞史官。史迁以‘皋陶方祗厥叙’,及‘夔曰戛击鸣球’、至‘庶尹允谐’,为史臣叙事之文,则即伯夷所述语也。”按《尧典》至舜死,《皋陶谟》在《尧典》后,当皆夏时所撰。是伯夷为虞史,亦即夏史也。
故论吾国史家义法,当始于夏。夏之史官,世掌图法。
《吕氏春秋·先识览》:“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不知其图若何。世传伊尹见汤,言九品图画。
《史记·殷本纪》:“伊尹……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集解》:“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法君、专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关龙逢引《皇图》。
《尚书帝命验》:“夏桀无道,杀关龙逢,绝灭《皇图》,坏乱历纪。”郑玄曰:“天之图形,龙逢引以谏桀也。”疑当时史策,往往绘画古代帝皇之事,以昭监戒。史官所掌之外,学士大夫亦多习之。正不独九鼎之图画物象也。
《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魑魅罔两,莫能逢之。”金石文字,传世最久者,莫如夏鼎。而其鼎没于泗水,秦始皇使千人求之不得,后世亦无见之者,可异也。
《周季编略》:“周显王三十三年,九鼎没于泗水。”《史记·始皇本纪》:“二十八年,过彭城,斋戒祷词,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后世所传《岣嵝碑》,韩愈诗:“岣嵝山尖神禹碑,字青石赤形模奇。”琱戈钩带及禹篆,《钟鼎彝器款识》薛尚功:“有夏琱戈及钩带。”《淳化阁帖》有夏禹篆书十二字,释者谓止“出、令、聂、子、星、记、齐、其、尚”九字。
皆伪作,不可信。《山西通志》载夏货甚多,盖亦《通志》所称尧泉、舜币之类耳。<

   相关推荐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