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中国农地制度变迁与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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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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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雁, 张海丰, 李会成著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1818161
出版时间2020-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6元
货号3589209
上书时间2024-11-2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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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目录
城市化进程中, 土地作为核心要素日益凸显, 土地升值是城市版图扩张的必然结果, 伴随土地升值还有农民对产权认知的强化。因此, 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 不仅是广大农民的强烈意愿, 而且也是基于内生动力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然而, 如何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地制度, 学术界存在分歧。有的主张, 在不改变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 通过完善和变革土地经营方式来实现农地制度的创新; 有的主张, 通过变革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关系来建立适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土地制度。在所有制改革方面, 有的主张实行国有化, 有的则认为应当实行土地的农民个人占有制或私有制。在经营方式改革方面, 占主导地位的是, 继续完善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 也有人主张应把家庭经营提升为集体化经营或合作化经营; 在个别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则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引入土地制度的创新实践中, 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全新模式。
内容摘要
有关土地制度的研究,无论中外,历来都是制度经济学和农业经济学交叉领域极为重要的内容,学界累积的研究成果丰硕,无论是历目前还是现在,都对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的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从经济史的视角来看,中国经济发展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所取得的经济成就,都与土地制度变迁密切相关,而将农地制度变迁与城镇化问题结合起来,则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议题。
在史学界,对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问题的研究,被称为史学研究的“五朵金花”之一。对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研究,是理解整个中国经济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农村经济制度体系的基石,其变迁方向的选择直接关乎经济绩效,对农业生产、农业现代化以及城镇化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从历史的视角审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在学术研究还是在制度实践过程中,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与城市经济体制的创新相比,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在内的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呈现出一定的滞后性,同时也是当前“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始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新时代改革的新征程能否顺利推进,同样与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息息相关。
通过系统梳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化历程,不难发现,中国农村改革成功的秘诀在于:在农地两权分离、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制度框架下适时地进行渐进式的制度创新,从而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维度上将自身蕴含的巨大潜力释放出来,并为中国的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了基础动力和核心要素。近些年来,以农民收入增长滞缓、农业生产波动、农村社会落后为特征的“三农”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的主要制约因素和高质量经济发展的短板,主要原因在于农地制度创新速度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速度,也即农地制度变迁相对滞后。
土地是农村经济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核心投入要素,因此,农村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现代化乃至中国的整体改革都依赖于农地制度这一制度杠杆。如果农地制度变迁滞后或者创新相对迟滞,那么不仅不能撬动其他领域的改革,而且有可能影响中国的整体改革进程。概言之,农地制度创新,不仅可以为中国的整体改革奠定制度基础,而且可以为工业化、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提供制度红利和溢出效应,助力中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与新型城镇化步调相匹配。在我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未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问题、农地制度变迁与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三者之间协同演化机制问题等都是中国学术界无法回避的理论难题。在新时代,农地制度变迁、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能否形成匹配效应,其中农地制度起着杠杆作用,也即农地制度创新对中国的整体经济改革具有系统效应,为中国在新时代的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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