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价库存书】慢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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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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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九五品
库存5件
作者杨雄, 刘程著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58443
出版时间2019-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8元
货号3270884
上书时间2024-11-2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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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本书在帮助家长树立“有机教育”的理念与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阶段及各阶段儿童发展的主要任务,将家庭教育细分为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准备、0—3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4—6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7—12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13—15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16—18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等六个基本主题,致力于引导家长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循序渐进地促进儿童实现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和充分发展。同时,为了促进特殊需要儿童(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觉障碍、肢体残障、情绪行为障碍、智优儿童)以及特殊家庭儿童(离异和重组家庭、服刑人员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农村留守儿童)获得符合个别化需要的发展,本书还专门阐释了特殊需要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的家庭教育策略。
目录
本书旨在帮助家长树立“慢养孩子、静待花开”的正确理念与科学方法。本书依据儿童发展心理原理, 并在“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9年) 修订版框架基础上, 对当前新婚期及孕期家庭教育准备、0-3岁儿童家庭教育、4-6岁儿童家庭教育、7-12岁儿童家庭教育、13-15岁儿童家庭教育、16-18岁儿童家庭教育, 以及特殊需要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家庭教育, 从指导原则、方法与策略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梳理与介绍。
内容摘要
正如叶圣陶先生曾说,“教育是农业,不是工业”。教育孩子的过程,应该是符合孩子成长规律的“有机教育”过程,而不是拔苗助长、反季节、催熟的过程。“有机教育”意味着要守天时、顺童心、合人意,其本质是一个“守望”与“发现”的过程。“有机教育”与“工匠精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需要“慢工出细活”,而不能急功近利。“有机教育”倡导维持社会共生,保护儿童多样性,反对千篇一律、整齐划一。“有机教育”提倡松紧有度,把握好教育“节奏”,致力于让孩子“完整”成长为成为心智成熟、人格完整的现代人。本书在帮助家长树立“有机教育”的理念与方法的基础上,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阶段及各阶段儿童发展的主要任务,将家庭教育细分为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准备、0—3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4—6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7—12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13—15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16—18岁年龄段儿童的家庭教育等六个基本主题,致力于引导家长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循序渐进地促进儿童实现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和充分发展。同时,为了促进特殊需要儿童(智力障碍、听力障碍、视觉障碍、肢体残障、情绪行为障碍、智优儿童)以及特殊家庭儿童(离异和重组家庭、服刑人员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农村留守儿童)获得符合个别化需要的发展,本书还专门阐释了特殊需要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的家庭教育策略。
精彩内容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中国父母从不缺乏教育儿女的动力,但很多人缺乏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的指引。比如
,一些父母认为总觉得自己“生了孩子,自然就有资格做父母”,“孩子是我的,我想怎样就怎样”;一些父母总想以“过来人”的身份、或是“赶时髦”抑或“随大流”的思路来教养孩子,千方百计确保“不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对孩子进行“超前教育”和“催熟教育”;还有一些父亲总以“工作忙”为由长期缺席家庭教育,无法给孩子提供亲情陪伴和言行示范……为了走出这些家庭教育的误区,广大父母需要以“有机教育”的科学理念引领家庭教育实践,自觉加强“亲职教育”、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树立正确“全面”的教育成才观和“合适”的教育期望,倡导“权威—民主型”的教养方式,重视“有机教育”、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正确对待“关爱教育”与“挫折教育”、强化家庭教养的“育德”功能,重视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合作,以共同促进子女的全面健康成长。
一、不是生了孩子就有资格做父母父母,不是容易做的,一般人以为结了婚,生了孩子,就有做父母的资格了,其实不然。做父母的,要想把孩子养得好,在未做父母之前,应该问问自己:是否懂得养孩子的方法?有什么资格做孩子的父亲或母亲?怎样养育孩子,使得孩子身心两方都充分而又正当地发育?这些,都该弄得明白,才配做孩子的父亲或母亲。
——我国教育家陈鹤琴(1892—1982年)(一)“不合格父母”造就“问题孩子”从孩子呱呱坠地开始,父母作为一种生理和社会身份就被固定下来了。一些父母认为,生、养、教的能力都是自发的、本能的、无师自通的,但事实并非如此。现实生
活中,不少父母能“生”会“养”,却并不擅长于“教”。严格地讲,这些父母都是“不合格父母”。由于缺乏科学理念与方法的指引,这些“不合格父母”虽然对孩子的期望值颇高,物质和精神付出颇大,但却是效果不明显甚至出现教育失败,导致“问题孩子”的出现。主要表现为:一些父母“生活上过度保护,行为上过度干涉”,剥夺孩子“自然成长”的机会。这类父母对孩子无微不至,像保姆一样,孩子的一切要求都尽可能满足,一切事情都愿意代替孩子去做,而不愿意看到孩子遭受任何委屈和挫折。这种过度的保护剥夺了孩子体验成败、悲欢和历练自我的机会,却让孩子学会了依赖他人的习惯而丧失了独立生存能力。与此同时,这类父母通常也不信任孩子,不相信孩子有独立面对各类事务的能力,所以还会在行为上“过度干涉”孩子。这类父母对孩子总是喋喋不休,事无巨细,样样过问,对孩子缺少平等和尊重态度,忽视孩子的独立性,总认为孩子“还小”、“不懂事”,什么事情都不肯放手让孩子去做;或者,无论孩子做什么,总要站在身后指指点点,说“你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这样不行,那样才可以”。这种过度干涉会导致孩子丧失接受挑战和独立思考的习惯,限制孩子随机应变的能力和想象力空间。更有严重者,会导致孩子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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