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政府单位会计实务李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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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启明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64776
出版时间2019-0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38元
货号26485678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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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为了满足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的需要 , 我们根据《基本准则》、 目前印发的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并结合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政府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的要求 , 组织编写了本书 。
商品简介
为了满足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的需要 , 我们根据《基本准则》、 目前印发的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并结合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政府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的要求 , 组织编写了本书 。
作者简介
李启明,长期从事财经类专业传统的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 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 承担教育、卫生等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任务 , 担任当地市 ( 县 ) 财政、教育、卫生等行业或单位的会计业务咨询专家 。
目录
篇 基础知识
章 政府会计基础知识
节 政府会计的历史沿革及准则体系
第二节 政府会计假设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三节 政府会计核算模式
第四节 政府单位会计科目
第二章 财政预算基础知识
节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第二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第二篇 基本核算业务
第三章 资产
节 货币资金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三节 库存物品
第四节 投资
第五节 固定资产
第六节 无形资产
第七节 公共基础设施
第八节 政府储备物资
第九节 文物文化资产
第十节 保障性住房
1第十一节 资产处置
第十二节 受托代理业务
第四章 负债
节 借入款项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第三节 应缴款项
第五章 收入与费用 (支出)
节 财政拨款 (预算) 收入
第二节 事业 (预算) 收入
第三节 基本业务 (管理) 活动费用 (支出)
第四节 上下级非财政资金调剂业务的核算
第五节 经营业务的核算
第六节 其他零星收支业务的核算
第六章 预算结余
节 资金结存
第二节 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第三节 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第四节 专用结余与专用基金
第五节 经营结余、 其他结余及其分配
第七章 净资产
节 本期盈余及其分配
第二节 累计盈余及其调整
第三篇 报表
第八章 财务会计报表
节 资产负债表
第二节 收入费用表
第三节 净资产变动表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 附注
第九章 预算会计报表
节 预算收入支出表
第二节 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
第三节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
内容摘要
为了满足广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政府单位会计制度》的需要 , 我们根据《基本准则》、 目前印发的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 并结合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对政府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的要求 , 组织编写了本书 。
主编推荐
李启明,长期从事财经类专业传统的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 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 承担教育、卫生等行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任务 , 担任当地市 ( 县 ) 财政、教育、卫生等行业或单位的会计业务咨询专家 。
精彩内容
政府单位的会计科目按核算层次分为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
总账科目也叫总分类科目(或一级科目), 它是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的要求对会计要素进行总括分类的项目, 是设置总账账户的依据; 明细科目是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的要求, 根据会计17核算的重要性原则, 对总账科目进一步分类后的项目, 是设置明细账户的依据。
明细科目按其反映内容的详略, 可分为一级明细科目和二级明细科目。一级明细科目,又称子目,是对总账科目直接分类后的项目,是设置一级明细账户的依据; 二级明细科目,又称细目,是对一级明细科目进一步分类后的项目,是设置二级明细账户的依据。
总账科目是明细科目的综合,一级明细科目是二级明细科目的综合,总账科目对明细科目、一级科目对二级科目起统驭作用; 明细科目是总账科目的详细分类和具体说明,对总账科目起补充和分析作用,二级明细科目是一级明细科目的详细分类和具体说明,对一级明细科目起补充和分析作用。所以,会计记账要求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平行登记。
平行登记的要点是 “三同四相符”,即总账科目与明细科目同时间、同方向、同金额登记,登记的结果必然是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单位会计的总账科目应当根据财政部制定并公布的 《 政府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单位会计明细科目的设置, 除《政府单位会计制度》已有规定以外,在不违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单位会计明细科目的设置有以下三种情况:
(1)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如“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等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单位的“业务活动费用”“行政支出”等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科目。
(2)按结算单位个人名称或事项设置明细科目。如各种往来款项明细科目的设置。
(3)按财产物资的类别或品名设置明细科目。如固定资产、存货明细科目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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