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宪法学安树昆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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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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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树昆 主编
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0688185
出版时间2004-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0元
货号20121174
上书时间2024-11-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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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进入21世纪,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云南省建设国际大通道和参与大湄公河流域合作开发,亟需大量的法律人才。云南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云南省的法学教育也得到空前的发展,设置和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比20世纪时增加了数倍,办学规模、教师队伍、学生人数得以大幅增长。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云南省法学教育迅速发展对教材的需要,为了培养一批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了保障法治建设所需的人才质量,云南大学出版社决定规划和出版一套体现云南法学教学和教材编写水平的高质量法学教材,以供法学教育使用。于是,我们组织了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警官学院、云南财贸学院等高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法学教师编写法学系列教材。参与编写本法学系列教材的教师,均从事法学教学或研究多年并有一定理论积淀;每部教材均由各学校的教授担任主编,并由其组成权威的编写队伍编写;编写体系完整,包括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以及各学科选修课程;编写内容既注重学科体系完整,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清晰、正确,同时也注意吸收和采用近年的研究成果;编写风格体现出体系完整、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特点。本套法学系列教材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本科学生,也可作为专科学生的教材和研究生的参考书。
目录
绪论
章 宪法概念
节 宪法的含义
第二节 宪法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第四节 宪法与宪政
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及发展
节 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
第二节 外国宪法的产生及历史发展
第三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四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宪法规范
节 宪法规范概述
第二节 宪法规范的要素
第三节 宪法规范的效力
第四章 宪法的创制
节 宪法创制概述
第二节 宪法的制定
第三节 宪法的修改
第四节 宪法的解释
第五章 宪法实施
节 宪法实施概述
第二节 违宪审查
第三节 违宪责任
第六章 国家权力的分配
节 国家权力分配概述
第二节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分配
第七章 政权组织形式
节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八章 国家结构形式
节 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节 民族区域自治
第四节 特别行政区
第九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节 进一步完善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第十章 国家机构
节 国家结构概述
第二节 代议机关
第三节 国家元首
第四节 行政机关
第五节 军事机关
第六节 司法机关
第十一章 宪法规定的权力行使制度
节 选举制度
第二节 政党制度
主要参考书
后记
内容摘要
进入21世纪,我国的法治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逐步完善。云南省建设国际大通道和参与大湄公河流域合作开发,亟需大量的法律人才。云南省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了云南省的法学教育也得到空前的发展,设置和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比20世纪时增加了数倍,办学规模、教师队伍、学生人数得以大幅增长。
教材是教学的基础,教材建设是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云南省法学教育迅速发展对教材的需要,为了培养一批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为了保障法治建设所需的人才质量,云南大学出版社决定规划和出版一套体现云南法学教学和教材编写水平的高质量法学教材,以供法学教育使用。于是,我们组织了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警官学院、云南财贸学院等高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法学教师编写法学系列教材。参与编写本法学系列教材的教师,均从事法学教学或研究多年并有一定理论积淀;每部教材均由各学校的教授担任主编,并由其组成权威的编写队伍编写;编写体系完整,包括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以及各学科选修课程;编写内容既注重学科体系完整,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清晰、正确,同时也注意吸收和采用近年的研究成果;编写风格体现出体系完整、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特点。本套法学系列教材的服务对象主要为本科学生,也可作为专科学生的教材和研究生的参考书。
精彩内容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一定的法律科学总是以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宪法学作为一个法学部门,研究的社会现象是法的现象,但宪法学并非研究所有法的现象,而是以宪法现象这种法的现象中基本的部分作为其研究对象。宪法学就是以“宪法”作为调整对象的法律科学,它通过对宪法的概念、价值、功能、原则等基本理论和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的分析、研究,揭示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内容、基本特征,以及宪法自身的发展规律及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要素之间的关系。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与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密切联系的。法是一定社会关系的调整器,法对于一定社会关系的调整是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来实现的。不同的法律部门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如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主体在其权利运作过程中相互之间以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宪法也不例外,它也是要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其他部门法所不同,它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各种社会关系中根本、重要的社会关系,即“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在行使权力活动过程中与公民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在实现国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宪法涉及的核心内容就是国家权力的分配,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分配,一是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宪法的终极价值目标,就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规范,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而这也是宪法学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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