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四】公司法的再生林少伟, 李诗鸿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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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少伟, 李诗鸿编译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79764
出版时间2024-02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166元
货号4562374
上书时间2024-11-1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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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少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西南政法大学共建民事检察研究基地副主任。曾在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和教育部政法司锻炼。曾赴英国剑桥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大学、波兰华沙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访问、授课和交流。发表论(译)文63篇,出版专(译)著13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2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3项。2018年入选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2020年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奖,入选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和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优秀青年人才。李诗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斯坦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上交所一华政博士后。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湾区法商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深圳国际仲裁院等七家机构仲裁员。曾赴美国斯坦福大学、美国芝加哥大学、香港树仁学院等访问和交流。在《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公司法的失败》《有限责任——法律与经济分析》《牛津公司法与公司治理手则》等多部公司法领域经典译著,主持重量、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
目录
本书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 (1) 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 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 即被代理人成本, 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 (2) 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 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 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 极具影响。然而时过境迁, 昔日光景不再, 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 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 因此, 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 公司法地位旁落, 基本上形同具文, 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3) 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 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控股股东实质为投机主义者, 以牺牲少数股东利益为代价谋取私人收益。(4) 梳理董事会的历史和政治渊源, 通过考察历史资料, 考察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如何以及为何成为公认的公司治理模式。
内容摘要
本书选择了美国近几年能体现公司法前沿研究的相关论文,集合出版,并命名为《公司法的重生》,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及观点:(1)传统公司法的代理成本应当予以重新检讨,并提出新的代理成本,即被代理人成本,以此重塑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的新理论;(2)提出公司法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因如此,作为公司注册的主要地区,特拉华州及其法院在公司法和公司治理中占据核心地位,极具影响。然而时过境迁,昔日光景不再,因为股票市场组成从零售散户到机构投资者的转型,导致对公司的监管权从法院转向市场,因此,正如特拉华州法院的衰落所表明,公司法地位旁落,基本上形同具文,公司法已逐渐走向衰亡。(3)提出公司控制权的全新理论,对公司所有权结构作出新阐释并挑战一种盛行模型——控股股东实质为投机主义者,以牺牲少数股东利益为代价谋取私人收益。(4)梳理董事会的历史和政治渊源,通过考察历史资料,考察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如何以及为何成为公认的公司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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