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一罚四】商事主体与商事信托法律制度研究李智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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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罚四】商事主体与商事信托法律制度研究李智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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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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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智等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ISBN9787542655967

出版时间2016-11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45元

货号2793647

上书时间2024-10-25

朗朗图书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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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李智,女,1968年生,重庆市人。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信托法、公司法等。先后在《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当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法律制度研究》等2部专著;主编《资产证券化及其风险之化解》《新编金融法案例教程》《农村土地120问》《新编民法总论案例教程》《新编物权法案例教程》《新编合同法案例教程》等10余部著作;主持完成多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上海市教委课题。

目录
本书主要分为四编。第一编以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研究为楔子, 并选取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 第二至第四编推进探讨商事信托, 以房地产投资信托 (REITs) 法律制度为奠基研究, 其后提升研究保障性住房投资信托 (REITs) 法律制度, 最后对家族信托等新型信托制度进行展望。

内容摘要
 商事主体与商事行为作为“商人法”中的两大核心元素,体现着商事立法的实践品格并与时俱进。公司作为商事活动最基本的主体,浓缩着市场经济跌宕起伏的历程;商事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商事行为,代表着资本经营模式的高端水平。作为现代社会最合理的治理工具——公司,将其引入传统的信托制度之中,才使信托具有了商事特质。是故研究商事信托,则需以公司法制为前提。李智编著的《商事主体与商事信托法律制度研究》第一编以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研究为楔子,并选取公司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第二至第四编推进探讨商事信托,以房地产投资信托(REfTs)法律制度为奠基研究,其后提升研究保障性住房投资信托(REITs)法律制度,最后对家族信托等新型信托制度进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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